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浙江省税务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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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编码:050016306400248218914330000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服务指南浙江省税务局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国家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05-03-01第一条 认清意义,狠抓规范。针对长期以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

2、料过多、过滥的积弊,总局从去年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力求逐步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问题。这次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第一步,它不仅有利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而且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报送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自行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使得“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在近期能够取得明显改观。第二条 统一报送,信息共享。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办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

3、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目前,各省市在财务会计报表之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同类报表,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的,要立即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发布,以避免重复报送。确属税收管理特殊需要而报表数据又不能满足的,县级税务局可以统一确定由纳税人另行提供。与此同时,“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财务会计数据,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各个部门工作职责、使用需求确定权限,授权使用,实行信息共享,并要切实加强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第三条 力求文件、软件同

4、步。办法涉及的软件修改将在2005年5月1日办法生效前完成,确保文件、软件能够同步执行。总局今后下发涉及报表修改的文件,将在确定业务操作流程与业务、技术标准并对相应的应用软件(包括纳税人使用的报表报送软件和税务机关使用的接受报表的软件)修改完成时同步执行,以便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省以下各级税务局业务变化涉及软件修改的,也要照此原则办理。涉及纳税人使用的报表报送软件,凡由税务机关组织开发的,由税务机关负责修改维护;凡由商业开发的,则由税务机关公开发布修订的业务与技术标准和使用时间要求,由此类软件的开发商负责修改维护,并提供纳税人使用。涉及税务机关使用的接受报表的软件,凡使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

5、的,由总局负责修改软件;凡使用省市开发的征管软件的,由相关省市根据总局颁布的业务技术标准自行修改软件。第四条 及时公告周知纳税人。各地要将报表清理情况按照不同的纳税人适用类型列出清单,明确报送哪些、废止哪些,连同财务会计报表统一报送的意义以及办法有关报送报表的具体规定等,编写成专题信函,发送到每一个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同时,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和12366特服电话以及在办税服务厅内张贴等方式宣传,以便于纳税人的理解与遵从,也便于社会的监督与支持。第五条 狠抓数据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各级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载明的各项数据,要与所掌握的其他数据信息有机结合应用,切实把死数据

6、变成管理需要的活信息,使之在审核审批、纳税评估、行业分析、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收入预测和辅助决策等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第六条 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总局反馈,以便改进和完善。四、省级法律依据无五、市级法律依据六、县级规定七、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八、决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十、申请条件(一)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7、(二)实行不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纳税人,依照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并分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告。十一、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十二、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否十三、征收标准:FeeBasis十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必要性及描述备注资产负债表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纳税人应当于月(季)度和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符合自身类型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电子版利润表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纳税人应当于月(季)度和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符合自身类型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电子版现金流量表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

8、不同,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相应类型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电子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相应类型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电子版报表附注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要求报送报表附注。)电子版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和资料纸质或电子必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要求报送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和资料各1份。)电子版十五、申请接收申请方式:Apply_type联系电话:0571-12366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华浙广场5号);十六、办理基本流程环节办理时

9、限办理人员审批标准办理结果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受理并审查当场办结窗口业务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反馈

10、当场办结窗口业务受理岗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十七、办理方式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十八、办结时限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时限说明: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CHARGE_FLAGCHARGE_BASIS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减免说明二十、审批结果无二十一、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二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11、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

12、、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二十三、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571-12366二十四、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571-12366或12345投诉热线网上投诉:http:/二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受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华浙广场5号)受理接待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二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查询:05

13、71-12366网上查询:二十七、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次数说明:无 附录1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流程图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1、问题: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的前置条件是什么?解答: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之前,应进行财务制度的备案。2、问题:该业务申请条件是什么?解答: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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