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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课第五课 法律护我成长法律护我成长一、法律的特殊关怀一、法律的特殊关怀案例一:案例一: “上初一的小明父母离异,谁也不愿承担抚养责任,上初一的小明父母离异,谁也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小明常在父、母两处跑来跑去,后来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小明常在父、母两处跑来跑去,后来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经常逃课,终于在别人的教唆、引诱下四的人混在一起,经常逃课,终于在别人的教唆、引诱下因偷窃而进了少管所。因偷窃而进了少管所。”案例二:案例二: 2001年年4月,重庆市江北区一家浙江人开办的个体加工月,重庆市江北区一家浙江人开办的个体加工厂雇厂雇佣佣了来自贵州、湖北的了来自贵州、湖北的4名孩子,这几个
2、孩子只有十三名孩子,这几个孩子只有十三四岁。每人每天工作四岁。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生意好时一人工作小时以上,生意好时一人工作18小小时,没有假日,他们的时,没有假日,他们的“年薪年薪”是是1500元。老板规定工人元。老板规定工人必须做满一年才发工资,没有钱也回不了家。工人吃住都必须做满一年才发工资,没有钱也回不了家。工人吃住都在车间,晚上大门锁住,一个星期的饭菜都见不到肉星。在车间,晚上大门锁住,一个星期的饭菜都见不到肉星。一一名名15岁的童工因弹棉花时左手被机器链条绞伤,岁的童工因弹棉花时左手被机器链条绞伤,送到医院包扎后仅过几天,就被老板赶出送到医院包扎后仅过几天,就被老板赶出并分文
3、不给。并分文不给。 1、案例一、二中,分别反映了一种什么现象?、案例一、二中,分别反映了一种什么现象? 2、这些现象有何危害?、这些现象有何危害?3、案例中的孩子应该怎么办?、案例中的孩子应该怎么办?4、依据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未满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周岁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都是未成民都属于未成年人,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施行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11.1日施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
4、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施行施行刑法刑法1997.10.1施行施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987.1.1施行施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3.1施行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4.12施行施行 宪法宪法四十九条四十九条 规定:规定:“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护。”“”“禁止破坏婚姻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妇女和儿童。” 刑法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周
5、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担任监护人: (一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
6、父母; (二二)兄、姐;兄、姐; (三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十六条规定:十六条规定:“未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
7、向未成年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人提供。第二十四条娱乐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包括总则、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
8、保护、司法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条。章,共条。2、保护对象:第二条、保护对象:第二条 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周岁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包括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包括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教育、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
9、共责任、附则等八章,共57条。条。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了解了上述这些法律法规中对未成年了解了上述这些法律法规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规定后,你有哪些感受?人的特别规定后,你有哪些感受? 为什么国家要下大力度,为什么国家要下大力度,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成年人?2 2、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梁启超梁启超 少年中国
10、说少年中国说 教育是共和国的百年大计,育人是学校的教育是共和国的百年大计,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在青少年身上寄托着民族的希望和根本任务,在青少年身上寄托着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祖国的未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助理巡视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助理巡视员 郑增仪郑增仪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所以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怀。命运。所以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怀。青少年生活的环境青少年生活的环境三缺一,凑个手三缺一,凑个手找找哪双手是我的找找哪双手是我的今今 天天 学学 校校 做做 卫卫 生生 青
11、少年属于弱势群体,身心健康和青少年属于弱势群体,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所以需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所以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保护。要国家给予特殊的保护。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但是由于青少年属于弱势群体,是由于青少年属于弱势群体,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容易受到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所以需要国家给他人的侵害。所以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保护。予特殊的保护。 谁有责任来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呢?谁有责任来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呢?保护力度如何?保护工作中应注意什么?保护力度如何?保护工作中应注意什么? 3、
12、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及保护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及保护力度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第五条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