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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上海安全监理考试重点【精品文档】第 7 页安全监理考试范围1. 挖土的一般规定: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2. 支撑的拆除,除最上一道支撑拆除后设计容许处于悬臂状态外,均应按“先换撑后拆除”的顺序施工。3. 顶管施工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不得进入坑内。4. 在隧道工程施工中,使用冻结法必须对附近的建筑物或地下埋设物及盾构隧道本身采取防护措施。5. 模板安装一般规定;结构逐层施工时,下层楼板应能够承受上层的的施工荷载。6. 模板拆除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除承重模板,自上而下地拆除。7.
2、起吊设备时,电动卷扬机卷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应不少于3圈。8. 汽车式起重机因超载或者支腿陷落造成翻车事故约占事故的70%以上。9.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施工单位发现危险性无法判别、文物价值的不明物体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0. 塔机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11. 塔机作业时,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12. 物料提升机主要是运送物料的,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13. 作业层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14. 连墙件应均匀布置且宜靠近主节点,目的是为了稳定。15. 对高度24cm以上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
3、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16. 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17. 高处作业时,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18. 洞口作业,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19. 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20.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方法是逐项查验。21. 安全带使用3-5年即应报废。22. 所谓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
4、统中增加一条专用保护零线(PE线),称为TN-S接零保护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23. 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24.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且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写。25. PE线一律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26. 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为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 27. 接地体的材料宜选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28. 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而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绝缘线等配置方法都是不规范的。29. 所有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30. 禁火
5、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31. 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3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应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33.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是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34. 钢管不得使用的疵病有严重锈蚀、严重弯曲、压扁、裂纹。3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6.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37.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38.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呗监理的建
6、筑施工企业。39.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40.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41. 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2.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危险保险。43. 五应当:发现事故隐患要求整改暂停施工报告处理。44.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承担监理责任。45.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46.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7. 施工单位应当。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7、签字后实施,由专职。48.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死亡100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重大事故(30以下死亡50以上100以下重伤,5000以上1亿元以下),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一般事故(3人以下,1000万以下)49.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1小时内向事故。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50.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51. 事故处理:。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内做出批复。52. 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53. 事故发生单位对
8、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事故等级处以罚款。54.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5.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56. 省、自治区。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57.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58.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9.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9、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0.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6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6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有权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委)或者与其他有关部门举报。63.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费用。64. 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竣工验收。65.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
10、当进行现场监督。66. 对初次进入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经费在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单独列支。67. 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68. 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需要由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69.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施工单位应当核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其中,
11、对建筑起重机械,还应当核验其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首次使用备案证明。70.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和拆除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71.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首次加节顶升的,应当经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检验合格。72. 监理单位应当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73.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负责审核。74.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核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75. 施工单位拒不改正。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
12、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到施工现场予以处置。76.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77.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78.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生产管理单位承担。79. 从业人员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发现胡姐危机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获得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80. 从业人员义务: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81. 建设工程监
13、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82. 监理费单列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监理费不得挪作他用。83. 建设工程监理评价标准应当包括。等内容。84. 国家或者本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时,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答辩的方式评估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85. 对下列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员:1.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2.工程建设造价超过2亿元的建设工程3.保障性住宅工
14、程4.国家或本市重大工程。86. 监理合同备案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宝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87. 确因正当事由临时离开施工现场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指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为行使其部分职权。88. 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89. 发布指令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代表书面提交。90. 施工准备阶段的审核建设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方案、管理制度以及施工
15、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91. 安全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92.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情况报建设单位。93. 定期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94.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95.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到现场处置。96. 信用管理方式: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97. 对监理单位处罚: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98.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技术规
16、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99. 本市建设工程以施工工地为单位。100. 监理报告的期限: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01. 报告分类: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紧急报告102.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施工开展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的反映,是重要事项的监理报告。103. 监理月报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控制情况2.施工现场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3.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4.监理
17、开展的审核情况,指令发出及落实情况。104. 监理月报在每月上旬提交。105. 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报告工作。106.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107.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08. 总监工程师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109.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各项
18、危险性较大工程是,项目监理机构应单独编制相对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0. 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审查其合法有效性;应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人数审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行审查其合法有效性。111. 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督各作业情况。11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13. 巡视检查每日不得少于一次114.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者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师暂停
19、令。1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116. 验收资料:建筑机械安装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117.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者工程建安造价超过2亿元或市级重大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18. 项目总监理代表是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责各权利,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只能在一个项目任职。119. 项目专项监理工程师时根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一年以上
20、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120. 招标核费制度:工程监理项目评标办法制定应将监理大纲、人员配备、监理单位的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度和提供服务承诺德国作为评标主要因素。监理费报价不列入评标办法。121. 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在工程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监理责任终身追究制。122.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23. 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124.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报废。125. 没有完整安全
21、技术档案的不得出租。126. 安装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7.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128.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129.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130.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31. 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
22、低于搭设用量的 30%,发现质量部符合标准的情况严重的 要进行100%的检验。132.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133. 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134.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135.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136.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1
23、3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群死群上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13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139.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140. 施工单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141.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
24、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42.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程流程、方法和措施。14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起重吊装工程4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5建筑幕墙安装工程144.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
25、M及以上。145.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146.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协调施工现场各参建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模式循环运行。147.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总承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班组与作业人员;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技术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材料管理部门、动力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其他管理部门。148.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26、149.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150.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51. 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现场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152. 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153. 宿舍应设置可以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154.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155. 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
27、灾的灭火器材。156. 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157.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158. 用人单位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159.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160. 2009年10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操作资格证书161. 被依法处以撤销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操作资格证书。16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16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8、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164.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16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独立设置。166. 总包单位现场实际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与报监时是否一致,是否在岗,是否合法持证。167. 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168. 监理单位应当出具玻璃幕墙专项监理报告。169. 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170.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每年
29、至少一次。171.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172.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制。173. 项目监理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督,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落实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174.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175. 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
30、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176. 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177. 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得擅自脱岗。178. 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179. 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实施动态考核记分2分处理。180.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181. 12个月内
31、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8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183. 施工现场由各工地的受监安监站负责具体考核。184. 分包单位企业增报。分包单位企业在与总包单位企业签订合同后的10天内,向总包单位企业提出增报申请,由总包单位企业核定后在网上向受监安监站增报。185. 过程管理:每日日巡检、每周周检查、每月月评定、每季季确认。186. 监理单位企业应结合日常现场监理情况,在网上对总包企业的月度自评、总包单位企业对分包单位企业的月度评定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情况进行复核。187. 责任单位的
32、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的重要依据。188. 监理单位企业复核过的记录。月评定无“不合格”等级的,且有“优良”等级的为“优良”;月评定由2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为“不合格“。189. 竣工确认:季度确认优良的次数大高于等于总次数的 1/2,且季度确认无不合格的施工现场,为“优良”;季度确认总次数的1 /3或3次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施工现场,为“不合格”;以上二者两种情形以之外的为“合格”。190. 总包单位企业应当每月上报,及时更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信息;监理单位企业对上报情况进行复核。191. 未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
33、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192.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93. 上海:成立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194. 委托中介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定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评价。195. 事故的通告公示:企业应建立事故通告公示制度。196. 事故教育:从管理人员到一线作业人员全员分级(阶段)教育。197. 对全体作业人员还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98. 钢管应采用48.3*3.6m
34、m规格。单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199. 向本市建设工地提供钢管、扣件的租赁企业应取得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的备案证书。200. 在向施工项目供应钢管、扣件时,应同时提供行业协会印制的上海市建筑工程用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保证书。201. 对进场的钢管、扣件应进行质量和标示验收,并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由资质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钢管质量检测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202.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203. 监理单位应对照核查施工单位的租赁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单,按照相关标准强化钢管、扣件的进场质量验收。核查租赁单位备案证书,
35、产品质保书(合格证)和由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04. 新近作业人员的管理:新进现场工作期限在三个月内的工人要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安全帽、胸卡或臂章),明确一名工龄在五年以上的带教师傅。205.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206. 四不吊: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207. 塔身上不得悬挂标示语牌。208.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对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209.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210. 专人看护: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211. 人工拆除方法: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者推到的方法。212.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213. 一级边坡信息: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