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住宅小区配套供电技术规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住宅小区配套供电技术规程.doc(2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山西住宅小区配套供电技术规程【精品文档】第 25 页晋建标字20 1414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现批准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 04/T 307一2 014,自2 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解释。(主动公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7月17日印发1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
2、规程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 supplyprojects of residential quartersDBJ04/T307-2014批准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施行日期:2014年10月01日2前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建标函201419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山西省居民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实际和国内成熟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情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
3、家意见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修改,经审查后定稿。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和设计、设备材料选型、施工和验收六章。本规程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 169号,邮政编码:03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西电力勘测设计院国网忻州电力勘测设计院国网晋中电力设计院国网运城市电力设计院国网太原供电公司3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国网忻州供
4、电公司国网晋中供电公司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国网晋城供电公司国网临汾供电公司国网运城供电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明德 任 远 殷全新 高 磊任 勇 相晓鹏 翟永忠 和建民张伟哲 唐 震 王秀明 韩 霞庞志宏 赵 力 文建忠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哈成德 李桂芬 张建坤 潘秀宝 王礼田 赵虎元 王 琪 陈虹宇 赵培峰 宰洪涛 薛 臣 刘文强4目次1 总则.72 术语.83 基本规定.104 规划和设计.134.1 一般规定.134.2 供电方案编制.134.3 供电电源点的确定.144.4 用电容量的确定.154.5 变压器配置.164.6 开关站和配电室的设置.164.7 电缆选配.194.8 架空线路选
5、配.204.9 高压供电方式.204.10低压供电方式.214.11电缆通道配置.225 设备材料选型.235.1 一般规定.235.2 高压电缆及附件.235.3 低压电缆.245.4 低压电缆分接箱.245.5 电杆.2555.6 高压开关柜.255.7 低压开关柜.265.8 配电变压器.265.9 箱式变电站.275.10 柱上开关.285.11 电能计量箱.295.12 电能计量装置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295.13 低压母线系统.315.14 无功补偿装置.326 施工和验收.336.1 工程施工.336.2 工程验收.36本规程用词说明.38引用标准名录.39附:条文说明.406C
6、ontent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Fundamental Institute4 Design4.1 General Institute4.2 Power supply program planning4.3 Methods of determining required electric power4.4 Selection of number and capacity of transformers4.5 Configuration principles and basic equirements of switchstations and distrib
7、ution Rooms4.6 Selection principles of power cables4.7 Selection principles of overhead lines4.8 Middle voltage power supply mode inside residential quarters4.9 Low voltage power supply mode inside residential quarters4.10 Configuration of power cables channels5 Selection of Equipment and Material5.
8、1 10 kV power cables5.2 0.4 kV power cables5.3 Distribution boxes of low voltage cables5.4 Wire poles5.5 10 kV switch cabinets5.6 0.4 kV switch cabinets5.7 10 kV transformers5.8 Box substations5.9 Column switches5.10 Centralized power metering boxes of residential illumination5.11 Electric power met
9、ering devices and power data acquisitionsystems5.12 Systems of low voltage buses5.13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devices6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6.1 Construction6.2 AcceptanceExplanation of Word in This SpecificationList of Quoted Standard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71 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
10、高的需要,规范和指导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准确执行国家居民电价政策,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区域内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选型、施工和验收。1.0.3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建设,必须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与城市发展和配电网的运行现状相结合,建设应本着安全、经济、适用,且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1.0.4 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1.0.5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
11、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1.0.6 住宅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高压供电方式采用电缆或架空绝缘导线,低压供电方式采用电缆。1.0.7 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选型、施工和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82 术语2.0.1 配套供电工程 Supporting power supply project指与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由电网电源点经特定路径建设供电线路至居民受电端配电装置,实现向用户供电的工程。2.0.2 配套供电设施 Supportin
12、g power supply facilities指与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供电线路、开关装置、配电装置、电力管沟、配电站房及辅助设施等。2.0.3 电网企业 Power grid enterprises指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提供安全、经济、清洁、持续的电力供应的企业。本规程指建设和运营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并提供维护管理及收费服务的企业。2.0.4 供电方案Power supply scheme配套供电工程设计方案简称供电方案,指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供电方案一般包括:工程概况、供电电源点的确定、用电容量确定、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选择、开关站、配电室设置、电缆选配
13、和通道设置、架空线路选配、住宅小区高压供电方式、住宅小区低压供电方式、材料与设备的选型等。2.0.5 配置系数 Configuration coefficient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配电线路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2.0.6 开关站 Switch ststion作为变电站10kV母线的延伸,能实现区域内10kV电能开闭和负9荷再分配,具备 2 路及以上进线,高压母线采用单母分段结构,站内可设配电变压器向就地用户供电。一般宜采用地面独立建筑。2.0.7 环网单元 Ring main unit也称环网柜,用于高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
14、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2.0.8 电缆分接箱 Cable branch box用于分支电缆线路中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不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2.0.9 配电变压器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38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2.0.10箱式变电站Cabinet/pad-mounted distributionsubstation也称组装式变电站(简称箱变),指由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
15、户外配电装置。2.0.11 高层住宅 High-rise residence指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十层及以上居民住宅类建筑。2.0.12 公建设施 Public building指住宅小区内部除居民住宅室内用电设施以外、用以实现住宅小10区用水、照明、消防、电梯等基本功能的公用设施。2.0.13 电力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Free transfer protocol ofpower assets是指电力资产无偿移交过程中用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文本,包括资产无偿移交的意思表示,移交资产的种类、移交范围与价值、移交资产要求,移交程序、产权归属和移交、法律责任、纠纷解决、其他相关约定事项等。
16、2.0.14 电力资产无偿移交 Free transfer of power assets是指在电力用户或房屋建设单位将自己投资建设的高低压专用线路、变电设备、建筑物、相关土地等电力资产,不收取任何价款或无任何附带条件移交给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对资产运行维护管理。2.0.15 居民“一户一表”供电 Resident power-supplyof one familyone meter是指以电网企业为供电主体、以终端居民用户为供电服务对象,每户独立的居民家庭用户单独装设一套计量装置的供电模式。3 基本规定3.0.1 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应包括供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负荷和用电容量的计算,配电线路及
17、配电设备的选型和配电设施的建设。113.0.2 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接入方式,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和经济的要求;调度运行方式应灵活,并满足供电可靠性要求。3.0.3 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必须按照“一户一表”标准建设,并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和检修服务,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3.0.4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应由地市电网企业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统一实施工程设计、物资招标、工程建设等。3.0.5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并计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由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向电网企业交纳建设费用,并签订电力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以确保工程建设与后续运行维护有序衔接。3.0.6 改
18、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应参照本规程规定进行改造。现有住宅小区已完成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的,由电网企业按照本规程规定进行验收并无偿接收和运维相关资产。3.0.7 为明确运行维护责任,确保运行维护主体与产权所有者一致,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建成并经地市电网企业验收后,由居民小区业主或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商无偿移交属地电网企业,由属地电网企业负责电力设施检修、更新、供电服务等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外收费。3.0.8 电网企业应负责组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建设,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依据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组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负责组织竣工验收,负责转资设备的生产运维管12理。3
19、.0.9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项目竣工后,地市电网企业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竣工后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并组织办理资产接收事项。3.0.10 住宅小区内公建设施用电负荷不属于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建设范围。3.0.11 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运行管理,由电网企业按照全省统一的配网设备管理办法开展运行、维护、抢修等日常工作和电气设施更新;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设施的运行检查和抢修时间、维护范围,以及电价标准应在住宅小区内公布,方便居民报修、报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居民安全可靠用电。134 规划和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本规程所指高压为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低压为相间 380V和单相220
20、V电压等级。4.1.2 住宅小区的高压配电网,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预留配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4.1.3 住宅小区应实现光纤入户、配网自动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功能,建成智能小区、智能楼宇。4.1.4 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设计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规定。4.2 供电方案编制4.2.1 配套供电工程设计方案,应由电网企业根据配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现场勘察结果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
21、能实施。4.2.2 配套供电工程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2 供电电源点的确定;143用电容量确定;4 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选择;5 开关站、配电室设置;6 电缆选配和通道设置;7 架空线路选配;8 住宅小区高压供电方式;9住宅小区低压供电方式;10材料与设备的选型;4.3 供电电源点的确定4.3.1供电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4.3.2供电电源点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多个可选的电源点,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2 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
22、回路数和种类。3 根据道路分布选择电缆或架空等供电方式 ,电源路径应短捷顺直,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迂回供电。4 住宅小区终期配变电总容量在 3000kVA及以下时,可就近接入城市配电网公共连接点。155 住宅小区终期配变电总容量在3000kVA4000kVA时,应就近接入城市公用开关站。6 住宅小区终期配变电总容量在 4000kVA及以上的,应在小区内新建开关站。7 住宅小区终期配变电总容量在30000kVA及以上,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按城市电网规划同步预留公用变电站建设用地及电缆通道;用地规模由城市电网企业提出,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报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审批。4.4 用电容量的确定4.4.
23、1 建筑面积在 120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8kVA;建筑面积在120m2150m2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kVA;建筑面积在150m2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16kVA。4.4.2 独栋别墅和有特殊需要的住宅按实际需求配置容量,每户不应小于16kVA。4.4.3 变压器配置容量应按(用电负荷配置系数)计算。配置系数按表4.4.3选用。表4.4.3配置系数变压器供电范围内住宅户数配置系数72 户及以下0.772户以上300户以下0.616300 户及以上0.54.5 变压器配置4.5.1 较大规模住宅小区内的公用变压器应遵循小容量、多布点、靠近负荷中心的原则进行配置。4
24、.5.2 箱变一般用于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场合、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地区,以及现有配电室无法扩容改造的场所。4.5.3 小区变配电室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设置,土建部分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变压器容量应满足所有负荷需求,配电室宜设两至三台备用变压器。变压器的低压宜采用互联方式,便于变压器经济运行。油浸式变压器标准序列选用200kVA、400kVA、500kVA、630kVA;干式变压器标准序列选用400kVA、500kVA、630kVA、800kVA、1000 kVA、1250 kVA。4.5.4 箱变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标准序列选用 400kVA、630kVA。4.6 开关站和配
25、电室的设置4.6.1 对于以高层住宅为主、负荷比较集中的住宅小区,采用电缆高压开关站配电室方式,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4.6.2 开关站、配电室宜单独设置,接近市政道路或小区道路,与周边总体环境相协调,进出线方便,进出电缆管线设置隐蔽,满足环17保、消防等要求,没有条件时可与其他建筑相结合。开关站、配电室不宜设置在地下,如果有负二层及以下,配电室可设置在负一层。负一层配电室必须设置电力检修专用通道,有通往室外的循环通风口,配备专用应急发电机,确保事故照明和排风电源。开关站、配电室应设置储物间用以存放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运行维护物品。4.6.3 开关站、配电室与其他建筑结合时,不应与居民住宅直接
26、相连,宜安排在物业、办公、商场用房等公建内;建筑物使用的各种管道,严禁在站内通过,同时上层不能设置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用水场所。当开关站、配电室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开关站、配电室应作屏蔽、减震、隔音措施。变压器设置在建筑物楼层内时,应采取防止变压器与建筑物共振的措施。4.6.4 开关站内一般采用自然通风,通风设备必须完全满足设备散热的要求,同时要考虑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事故排风装置开关应设置在开关站外部,或在对外的储物间、检修间处。2 事故排风装置通风口必须排在楼外,不得排在地下室内,防止引起次生灾害。4.6.5 站内采用SF6开关时,应设置SF6浓
27、度报警仪,底部应加装强制排风装置,并设置专用排风通道抽排至室外地面。4.6.6 开关站、配电室的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181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门窗应采用不燃材料。2 站内应具有两条以上人员进出通道,至少有一条通道规格应满足消防人员和设备进出要求。变压器室的门、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间的门应单向开启。3 站内应配备手持式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室内设置专用灭火器具安置的场所,设置地点应明显和便于取用。4 高层建筑物内的高压开关站、配电室等,必须设置有火灾报警装置、气体灭火装置。4.6.7 开关站、配电室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 照明电源电压采用 220V低压电源,电源来自低压站用电
28、屏(箱)。2 在配电装置的正上方不应设置照明灯具和明敷线路。3 照明配电箱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导线引出线孔应光滑无毛刺,照明配电箱上应标明用电线路的名称。4 每个站、室应配置一套事故照明装置。4.6.8 地下高压开关站、配电室应满足下列特殊要求:1 地下高压开关站、配电室的净高度一般不小于3.9m;若有管道通风设备或电缆沟的应增加通风管道或电缆沟的高度。2 地下或半地下高压开关站、配电室,具有能保证人员和设备进出的通道,设备通道高度为站内最高设备高度加0.3米,其最小宽度为站内最大设备宽度加1.2米。如无设备进出通道,则应在地面建筑内设置专用吊物孔,占用面积及高度应保证最大设备能起吊和进19出
29、。4.7 电缆选配4.7.1 电缆导体材质宜选用铜芯电缆,外绝缘材质宜选用防水、阻燃材料。阻燃特性应符合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规定的阻燃C级要求。4.7.2 高压电缆截面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按远景负荷规模设置,并满足系统短路容量要求。2高压电缆宜按下列截面配置:1)主干线宜选用3400 mm2、3300 mm2、3240 mm22)支线宜选用3240 mm2、3150 mm2、3120 mm2、370 mm2(选用前应校验短路电流)。3)环网柜联络线宜选用3400 mm2、3300 mm2、3240 mm24)分接箱进线宜选用3240 mm2、
30、3150 mm2、3120 mm2,箱变进线宜选用370 mm24.7.3 低压电缆截面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根电缆供电容量应按(供电范围内居民住宅负荷配置系数)计算。配置系数按表4.7.3选用。表4.7.3配置系数供电范围内居民住宅户数配置系数203户及以下1.03户以上12户以下不小于0.8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不小于0.736户以上不小于0.62 为了满足居民住宅负荷十年自然增长而不更换电缆的要求,单根电缆截面应按以下要求配置:1)把单根电缆计算供电容量的 1.5倍,作为选择电缆截面的供电容量;2)由以上供电容量计算出电流值,再根据电流值选择电缆截面。3)0.4kV低压电缆主干线
31、宜采用240 mm2、185 mm2的铜芯阻燃电缆,分支线宜采用120 mm2、70 mm2、35 mm2的铜芯阻燃电缆。4.8 架空线路选配4.8.1 高压主干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40 mm2,高压分支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85 mm2的绝缘导线。4.9 高压供电方式4.9.1 高层住宅小区一般应采用电缆线路高压开关站配电室方式,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4.9.2 多层住宅采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配电室方式,单电源供电。214.10 低压供电方式4.10.1 低压配电网一般采用放射式结构,供电半径不宜大于150m。4.10.2 公建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竖井和桥架,不得与住宅供电的低压
32、线路、竖井和桥架共用。4.10.3 弱电线路桥架,不得与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及桥架共用。4.10.4 多层住宅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采用经低压电缆分接箱向各单元放射式三相供电。4.10.5 高层住宅,宜采用分区树干式供电;高层住宅供电的竖井内干线,宜采用低压密集型母线分段供电。4.10.6 低压电缆分接箱的设置和接入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楼应采用经低压电缆分接箱向各住宅单元放射式供电的接入方式,分接箱应装设在用电负荷中心的位置;2 多层住宅单台分接箱接带居民户数不超过12户。高层住宅一般采用不超过两级的分接箱,第一级分接箱应采用三相进线、三相出线,第二级分接箱应采用三相进线、单相出
33、线;3 分接箱内部应预留12个备用间隔,所有低压母线均应采用绝缘封闭母线系统;4 分接箱外壳应采用非金属材料;5 通过电缆接入时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采取管、沟敷设方式,不得直埋。进住宅单元时应设转角手井。穿越道路时应采取加固等保护措施,敷设上应避免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4.10.7 低压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221 在住宅小区内,采用穿保护管、沟槽或电缆桥架敷设方式。2 进入住宅楼,采用穿保护管或电缆竖井敷设方式。电缆竖井应单独设立,不具备条件时可与通讯电缆共用,但应分别在竖井两侧敷设或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干扰;不得与煤气、自来水共用。3 高层住宅小区内部低压线路应采用环路供电方式。4.11
34、电缆通道配置4.11.1 电缆管道与其他管线的间距需满足相关规程要求。4.11.2 敷设电力电缆应采用穿保护管、沟槽或电缆桥架敷设方式。4.11.3 穿越住宅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等区域,应采用抗压力保护管(钢管等)。其它区域可采用非金属保护管,上部敷设水泥盖板。4.11.4 电缆中间接头处应设置中间井,加装保护盒,保护盒宜采用无碱玻璃钢材料。4.11.5 在集中敷设地区应视现场实际情况预留实际使用管孔数 20(最低不少于2孔)的保护管,作为事故备用孔。4.11.6 所有电缆排管建设时应同时考虑通信光缆的通道要求。4.11.7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电缆井内电缆本体应装设标志牌,注明线路双重名
35、称、型号、规格、长度及起止地点、施工单位、运维单位、投运日期,标志牌应采用耐火、耐水、防腐材质制作,安装间距不大于1.5m。4.11.8 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标识,采用多种形式的标识标明下有电缆管道,标识应与小区环境协调。235 设备材料选型5.1 一般规定5.1.1 设备材料应选择经济适用、运行安全、技术先进、操作简单、维护方便、节能、环保型。5.1.2 积极采用适合国情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应向绝缘化、无油化发展,并具备实现配电自动化功能。5.1.3 高低压配电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认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并经过省级行业管理部门鉴定的产品 ,设备的标准配置水平为国产
36、先进水平。5.2 高压电缆及附件5.2.1 10 kV电压等级应选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5.2.2 根据使用环境,电缆宜选用防水外护套、阻燃型;电缆线路的土建设施如不能有效保护电缆时,应选用铠装电缆。5.2.3 三相统包电缆的金属电力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和选取应结合敷设环境统筹考虑,应按照不同环境温度、不同管材热阻系数、不同土壤热阻系数及多根电缆并行敷设时等各种载流量校正系数来综合计算。5.2.4 电缆根据不同的供电负荷和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后,还应综合24考虑温升、热稳定、安全和经济运行等因素。5.2.5 电缆附件应选用冷缩型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5.3 低压电缆5.3.1 低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5.3.2 低压电缆全部应选用C级阻燃电缆。5.4 低压电缆分接箱5.4.1 低压分接箱外壳应采用高强度复合 SMC 环保型壳体或其它高强度非金属壳体。5.4.2 低压分接箱母排应采用全绝缘铜母排。5.4.3 低压分接箱分路宜控制为 46 路,分路若采用低压开关,额定电流宜选用200A和400A;接线方式进线为刀开,额定电流宜选用800A,出线为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