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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4-10-31实施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高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水平,促进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
2、程,并结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标准、规范,特制定本规程。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铎、周捷可、史军鹏、任爱国、徐琳、陈广华。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前期准备6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7 施工阶段的监理8 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9 竣工验收的监理10项目监理部工11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12 保修与养护阶段监理附录 承包单位用表附录 监理单位用表附录 各方通用表附录 施工资料用
3、表附录 工程验收用表附录 园林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附录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档案附录 监理工作报告格式附录 工程资料封面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保修养护等各阶段中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业务工作流程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整治等各类实施监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2、规范性引用文件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术
4、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城市绿地和风景名胜区中除园林建筑工程以外的室外工程。注;包括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叠山、塑山等)、园林理水工程、园林小品工程、园林桥涵工程、园林景观照明工程、园林铺地工程、种植工程(包括种植树木、造花坛、铺草坪等)。3.2 建设单位(业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为实施园林绿化工程而设置的管理机构。3.3 监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园林绿化建设监理服务的企业。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监理资质证书。 3.4 承包单位有相应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园林
5、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承担施工任务且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根据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或经监理单位的书面认可,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承包单位可将其一部分工程按有关规定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负责施工,该施工企业作为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园林绿化工程分包合同。3.5 项目监理部监理单位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机构。详见:园林绿化项目监理部框示图。3.6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相应职称,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总负责人,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持项目监理部工作。3.7 总监理工程师
6、代表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8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相应职称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根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可签发监理文件的监理人员。3.9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园林工程相关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3.10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监理细则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需要,依据监理规划,责成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
7、监理工作编制的具有操作性监理文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3.11 巡视与旁站巡视与旁站是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的基本方式。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部位或工序进行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的某些关键部位或工序进行全过程连续监控的活动。3.12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验活动。3.13 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材料、品种、规格以及构造、尺寸、功能、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工程量等方面做出的更改。3.14 工程计量根据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质量凭证,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
8、上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4总则4.1施工监理的基本准则:a) 守法:认真遵守和贯彻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b) 诚信:监理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c) 公正:秉公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d) 科学:用科学的手段,以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4.2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合同的其它事项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4.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
9、监理)的主要依据:a) 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b) 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c)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d)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e)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4.4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依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项目监理部和有效的工作制度。4.5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合同确定的。4.5.
10、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a) 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b) 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c)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直接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有关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4.5.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a) 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b) 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c)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如承包单位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工程款支
11、付凭证,要求部分暂停施工,建议承包单位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5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前期准备5.1项目监理机构5.1.1监理单位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建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办公地点应设置在施工现场或现场附近。5.1.2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环境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得少于2人,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5.1.3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其项目监理部组织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5.1.4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5.1.4.1 项目监理部人员主要有:总监理工程
12、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见图1) 5.1.4.2 总监理工程师应相对稳定,必须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其它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调整,但也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5.1.5建设单位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监理单位应妥善使用、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任务后移交建设单位。5.1.6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5.1.7项目监理部应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数据管理。5.2监理人员职责
13、5.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a) 主持项目监理部日常工作,明确监理部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b) 主持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工作实施细则;c)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d)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e) 检查、监督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f)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指令;g) 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开工报告;h)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i)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j)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k)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14、报告、监理工作总结;l)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验收工程进行质量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见表B.9);m) 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5.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利。但下列工作不得授权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a) 项目监理部人员的调配和调换;b)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工作实施细则;c) 签发工程动工、竣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及复工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签署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洽商、变更;d)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5、e)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5.2.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a) 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b) 与其它专业紧密配合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c)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d)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苗木、种子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质量情况;认为必要时可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苗木、种子进行平行检验;e) 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资料和原始凭证;f)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并提出验收意见;h)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
16、与编写监理月报,做好本专业监理日志;i) 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人员调整建议。5.2.4监理员的职责:a)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b)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c)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资料、并签署原始凭证;d)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e)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5.3编制监理规划5.3.1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与原则5.
17、3.1.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5.3.1.2监理规划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对监理工作实施具有实际指导作用。5.3.1.3监理规划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5.3.2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a)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b)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c
18、) 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d) 委托监理合同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5.3.3监理规划主要内容5.3.3.1工程项目概况:a) 工程名称、地点及规模;b) 工程类型、工程特点;c) 工程质量要求;d) 工程参建单位名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5.3.3.2监理工作范围: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5.3.3.3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监督、信息管理。5.3.3.4监理工作目标: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控制达到合同的预期目标。5.3.3.5监理工作依据:a)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b)
19、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c)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d) 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5.3.3.6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5.3.3.7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制计划。5.3.3.8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5.3.3.9监理工作程序5.3.3.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主要包括:投资控制目标方法及措施、进度控制目标方法及措施、质量控制目标方法及措施、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信息管理的方法及安全监督的方法与措施。5.3.3.11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0、制度、单位工程总监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监理部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工作会议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月报制度、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等。5.3.3.12监理设施办公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生活设施、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5.3.4监理规划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项目监理部一份。5.4编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5.4.1编制原则5.4.1.1 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5.4.1.2 应结合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5.4.2编制程序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
21、成,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5.4.3编制依据:a)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b)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c)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5.4.4主要内容:a) 专业工程的特点;b) 监理工作的流程;c)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d)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5.4.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6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6.1参与设计交底6.1.1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会,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6.1.2项目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应了解的基本内容6.1.2.1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主导思想,园林艺术构思,使
22、用的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总体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要求。6.1.2.2对工程上所使用的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苗木、花草、种子的要求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6.1.2.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6.1.2.4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6.1.2.5与会各方应赴施工现场确认工程用地面积、现状及应注意保护的内容。6.1.2.6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6.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6.2.1审查的程序6.2.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
2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见表A.1)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6.2.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6.2.1.3对规模大、工艺复杂及艺术要求高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6.2.1.4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6.2.1.5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实施中如需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6.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6.2.2.1施工总体平面布
24、局图是否合理。6.2.2.2项目经理部人员是否健全,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是否到位。6.2.2.3承包单位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意图、艺术要求及工程特点的理解和表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2.2.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以及施工布署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6.2.2.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体系的针对性;尤其是在非正常植树季节施工时的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6.2.2.6工程进度总体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以及人力、材料、设备等的组织供应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6.2.2.7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6.2.2.8安全、文
25、明、环保的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规定。6.2.2.9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它内容。 6.3审核分包单位资质6.3.1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见表A.6)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6.3.2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a)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b) 分包单位的业绩;c)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d) 专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4核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6.4.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6.4.2承包单位应将测量方案、边界坐标、水准点、导线
26、点等引测及工程定点放线成果,填写施工测量定点放线报验表(见表A.2),并附工程定点放线自检合格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6.4.3项目监理部应进行必要的复核,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签认。6.4.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5第一次工地会议6.5.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单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经有关各方签认后,下发有关各方。6.5.2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有:a)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b) 承包单位项目部有关人员;c)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
27、。6.5.3会议主要内容:a) 建设单位负责人任命建设单位工程代表,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介绍承包单位项目经理;b)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的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c) 建设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概况;d)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e) 建设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f) 会议商定监理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各方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6.6工程监理交底会6.6.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监理交底会,参加的人员主要有:a)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b) 建设单位代表;c) 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6.6.2会议主
28、要内容6.6.2.1明确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法律、法规,阐明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6.6.2.2介绍监理工作内容。6.6.2.3介绍监理工作的机构、程序、方法。6.6.2.4介绍监理工作制度。6.6.2.5对有关报表报审的要求及工程数据管理要求。6.7开工条件6.7.1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动工报审表(见表A.5)及相关资料。6.7.2监理工程师审查内容:a)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施工批准文件;b)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c)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机具,已按计划进入现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d) 进场道
29、路及水、电、通迅等已达到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已明确;e) 测量放线控制依据及定点放线已查验合格;f) 首批进场材料报验合格。6.7.3监理工程师认为达到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动工报审表(见表A.5)并报建设单位7施工阶段的监理7.1工程进度控制7.1.1对工程进度采取主动、动态的监理控制方法,在保证投资、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7.1.2园林绿化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主要内容7.1.2.1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其主要内容为:a)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b) 施工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c) 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
30、、进度报表格式、统计方法等);d)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7.1.2.2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单位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应及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跨年度的工程要编制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要求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写周进度计划,工程所需工、料、机械、设备进场使用计划。各类进度计划均应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见表A.3)报监理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a) 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b) 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工的需要和配套动工的
31、要求;c)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d) 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e) 对于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到位,(包括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是否有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性。 7.1.2.3项目监理部依据园林绿化工程的规模、工艺技术复杂程度、质量要求、施工现场条件及施工队伍技术水平等因素,分析承包单位报审的各类工程进度计划文件之间的关系、合理性和可行性。7.1.2.4监理工程师通过分析,指出进度计划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示承包单位制定防范性对策,保证经审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32、。7.1.2.5需修改的工程进度计划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编制申报,经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7.1.3.1项目监理部要依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督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主要方法是:a) 跟踪检查园林绿化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b) 要求承包单位按期书面报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c) 在检查中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进度目标的实现;如实际进度严重滞后,采取措施后,经过努力确实不能实现原计划,则应要求承包单位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批准后,使承包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进行施工;d) 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报分阶段工、料、机动态表(
33、见表H.6),并及时填写计划进度表、实际进度表(见表H.4、见表H.5)通报各方。 7.1.3.2定期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分析研究施工中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以便采取预防措施;如发生实际进度滞后,分析产生的原因,研究需要采取的处理措施。7.1.3.3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见图2) 7.2工程质量控制7.2.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以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检查督促承包方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7.2.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a) 实施质量监理全过程中,以预控为重点,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使工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及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原则;b) 坚持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报验签
34、认合格,不得使用于工程的原则;c)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7.2.3工程质量控制的有关程序:a)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控制程序(见图3) b)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见图4) c)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见图5 ) d)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见图6) 7.2.4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a) 由现场(驻地)监理工程师针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结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制定质量控制的实施细则,对施工阶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等控制手段及方法。b) 对于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按程序审检,必要时采用检查、量测及试验(化验)等手段,严格执
35、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c) 根据工程施工出现质量事故等情况,及时建议撤换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的分包单位。7.2.5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7.2.5.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承包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7.2.5.2查验承包单位测量放线,并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见表A.2),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7.2.5.3签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见表A.4) 7.2.5.4审查承包单位对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见表A.1)报项目监理部。 7.2
36、.5.5要求承包单位将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施工及冬季施工、雨季施工等方案,应在施工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见表A.1)报项目监理部。7.2.5.6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核结论,未经批准的方案,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7.2.6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7.2.6.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7.2.6.1.1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7.2.6.1.2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应做旁站记录。7.2.6.1.3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见表B.1)。 7.2.
37、6.1.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见表A.16),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7.2.6.2核查工程预检7.2.6.2.1要求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7.2.6.2.2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7.2.6.2.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7.2.6.3验收隐蔽工程7.2.6.3.1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见表D.13)报送项目监理部。 7.2.6.3.2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应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7.2.6.3.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
38、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见表B.4),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复工。 7.2.6.3.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7.2.6.4分项工程验收7.2.6.4.1要求承包单位在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表A.7)报项目监理部。 7.2.6.4.2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7.2.6.4.3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7.2.6.4.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见表B.4),要求承包单位整改。a)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7.2.6.5分部工程验收要求承包单位
39、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表A.7),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7.3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7.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还应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7.3.1.1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实施。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7.3.1.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见表B.5),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
40、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实施。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7.3.1.3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7.3.2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监理单位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7.4工程造价控制7.4.1工程造价控制监理依据7.4.1.1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7.4.1.2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7.4.1.3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7.4.1.4GB 50500-2003。7.4.1.5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表A.7)。7.4.1.6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规定和市场价格
41、信息。7.4.2工程造价监理原则7.4.2.1应严格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法。7.4.2.2坚持对超出施工合同文件约定范围的工程量,报验资料不齐全或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拒签该部分工程款支付凭证。7.4.2.3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完成。7.4.2.4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的处理,应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7.4.2.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有关证书;协商无效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
42、提出解决方案,若建设方或承包方对此仍有异议,可执行施工合同有关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7.4.3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见图7) 7.4.4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见图8) 7.4.5工程造价控制监理方法7.4.5.1承包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设立完整的工程量台帐。7.4.5.2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宜在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7.4.5.3对工程合同价中有规定允许调整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等进行主动监理。7.4.5.4要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施工图纸,进行风险分析,找
43、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及项目,并制定防范性措施。7.4.5.5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以便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分析、比较,制定调整措施;经常分析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情况,提出造价监理的建议,并在监理报告中向建设单位报告。7.4.5.6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执行,通过专题会议、监理例会、填写工作联系单(见表C.1)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监理的建议。 7.4.6工程量计量a) 园林绿化承包单位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项目监理部书面报告阶段工程实际进度与完成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得进行计
44、量。b) 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的申报及时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实,所核实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c) 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等工程项目进行计量。d)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的规则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7.4.7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见表A.14)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确认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支付款凭证。 7.4.8园林绿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承包单位按项目监理部要求,将已被签认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填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见表A.11)报项
45、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将项目监理部签认的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见表A.12)和费用索赔申请表(见表A.13)等一并计算本期工程款,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见表A.14)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安排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及北京市有关规定、预算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工程款的额度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见表B.8)报送建设单位。 7.4.9竣工结算7.4.9.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7.4.9.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
46、核意见。7.4.9.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7.4.9.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7.5监理会议7.5.1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以巡视、旁站、抽查、平行检验、检查资料、现场商议等方式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第一次工地会议关于监理例会的议定,定期组织与主持有关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沟通各方情况、交流信息和协调处理、研究解决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问题。7.5.2监理例会参加单位与人员7.5.2.1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相关监理工作人员。7.5.2.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相关人员。7.5.2.3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7.5.2.4根据会议议题要求应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人员。7.5.3监理例会主要议题7.5.3.1听取承包单位上次例会议题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未落实事项原因的汇报。7.5.3.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讨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