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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位于天津市一所致力于培养生物医药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了本章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特结合天津生物工
2、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全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4021 五、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学院历经六十余年
3、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从事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六十余年办学优势,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职业技能,实行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培养模式,帮助学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打好基础。 学院资助体系完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
4、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我院曾被天津市人社局命名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会同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
5、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信息以各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 800元
6、/生学年。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
7、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8、、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
9、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具体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求为准。 第十五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
10、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11、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资助体系完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转专业,具体以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
12、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swgcxy 电话:022-26688925 26652463 60123810 纪检电话:022-66339008 传真:022-26652463 邮编:300462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