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考《民法物权》复习知识点【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成考《民法物权》复习知识点【四】.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2年成考民法物权复习知识点【四】 芬芳袭人花枝俏,喜气盈门捷报到。心花怒放看通知,梦想实现今日事。喜笑颜开忆往昔,勤学苦读最美丽。继续扬鞭再向前,前途无量正灿烂。努力备考,愿你前途无量,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成考民法物权复习知识点 供您查阅。 普通合伙的财产 (1)普通合伙财产的构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合伙财产的来源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 资,合伙人的出资财产转移给合伙后,就与其个人财产相分离,而成为合伙财产。二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三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接受赠与的财产。 (2)合伙财产的性质 合伙经营
2、的是共同事业,各个合伙人要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可以认定合伙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 (3)合伙财产的处分 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为保护合伙财产,合伙企业法对合伙财产的处分作出了若干限制性规定。 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的限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财产份额转让的限制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财产份额出质的限制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