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docx

上传人:33****8 文档编号:33184111 上传时间:2022-08-1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参考一、活动类型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在我县易于人员聚集的城市中心广场、繁华商业区、娱乐场所、车站、体育场馆、寺观教堂、风景旅游区等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实际情况,将人员聚集活动分为以下x类: (一)政府主办类。由县政府、乡镇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活动。 (二)审批许可类。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参加人数预计达到xxxx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体育比赛活动; 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展览、展销等活动; 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人

2、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三)商贸促销类。商场(超市)开业、店庆、促销,旅游景点、游乐园(场)门票促销等容易引发大量群众参与的活动。 (四)群众自发类。在节日、假期等特殊时间节点群众自发参与的大型活动,包括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祭祀纪念、祷告礼拜、民俗表演等。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细化安全职责和工作措施,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聚集活动情况收集掌握、活动审批(备案)、风险评估、人流容量控制和疏导、现场监管等安全管理职责。 (一)县公安局牵头做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

3、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掌握人员聚集活动情况、指导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综合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统一指挥、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在活动举办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聚集活动场地周边,采取交通管制、封控、限流等措施,调控人员聚集数量;对举办场所和活动现场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二)县文广新局对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及节目内容进行审查,督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县民政局及时掌握在寺观教堂等地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开展风险评估,督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县商务局对商贸促销、店庆等促销活

4、动,以及现场组织展示、抽奖、发放赠品等活动,及时收集掌握情况,开展风险评估,督导落实安保措施。 (五)县旅游局、住建局督导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区、公园、游乐园(场)加强场地容量和节假日人员流量评估,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数量,加强涉水、涉危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六)县教育局对需要许可或备案的大型体育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自防意识,宣传引导学生理性参加各类聚集活动;对学校组织或举办的活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七)县安监局负责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所涉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5、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八)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现场在建及周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垮塌、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负责对临时占道以及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等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九)县交通局负责根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数量、时段等特点和有关要求,督导调整公交等交通工具营运班次、时间,提供运力保障,切实做好车站安全防范工作。 (十)县质监局负责对活动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县工商局要负责对公共场所内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市

6、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十二)县卫生计生局指导实施卫生监督、防疫工作,并根据承办者要求,督导落实现场医疗保障措施。 (十三)县工信局、供电公司、水务局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活动区域的供电、供水、应急通信等,对用电设施设备及临时架设的电缆、电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十四)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安全自防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理性平和的活动氛围;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提前发布交通管制、人流限制通告和预警提示;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十五)县政府应急办配合公安机关汇总有关信息,协调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评估、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

7、十六)县监察局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十七)其他部门、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活动要参照此通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属地负责、分类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先期评估、严密监管”的原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现“四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拥挤踩踏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垮塌坠落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坚决防止群死群伤安全事件。 (一)加强安全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

8、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承办者应当签订联合承办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确定主要安全责任人。审批许可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xxxx人以上xxxx人以下的,由县公安局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xxxx人以上的,由市公安局实施安全许可。承办者应在活动举办日xx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审查许可。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对承办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商贸促销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接纳人数预计超出正常容量xxx人以上,政府主办类、群众自发类活动组织人数预计在xxx

9、x以上的,承办者在活动举办日xx日前向公安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备案,接受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承办过程中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承办者违法、违规组织活动或涉嫌违法经营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二)加强安全评估。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系统内公共场所的人员聚集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依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对城市中心广场、繁华商业区、娱乐场所、寺观教堂、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室外要按照每人不少于x平方米的标准核定安全容量(不包括人行便道或公共道路等),室内要参照有关消防防火疏散人数标准核

10、定安全容量。对环境条件特殊的,充分考虑人、物、地、活动、公共安全等因素,从严控制场地容量。 (三)强化安全检查。建立常态安全检查机制,公安、发改、安监、市场监督、质监等部门,每季度对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在聚集活动前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需要审批未经审核批准的活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场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审批类活动,要采取封控措施。 (四)严密现场监控。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活动现场安全动态,现场水、电、气、监控、通信、广播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系统,要部署专人值守。通过手机信号集聚情况、车流量、公交出租客流量等,预判人流聚集

11、趋势;当活动现场聚集人员达到安全容量临界点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区域管制、分区隔离、择机封控、人员疏导、交通管制等方式,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规模。 (五)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的实际,科学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管理预案并提前组织演练,健全应急统一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应急处置力量及通信、装备保障,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对因组织管理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0 页 共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