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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讲侯启洪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讲人:宁夏安监局 侯启洪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主要有六个环节,即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涉及的行业广,政策性要求强,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次重点讲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基本概念,二是主要法律法规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三是部门监管职责,四是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人造的。我国目前能生产四万余种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新旧条例规定: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
2、和其它化学品。通俗讲是: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国家安监局2002年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有3800多种。剧毒化学品: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化学品。分为A、B两级。A级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B级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具体有指标量。其毒性判定界限:大鼠实验, 经口LD50(半数致死量)50mgkg, 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m(气体)或2.0mgL(蒸汽)或0.5mgL(尘、雾)。国家安监局、公安部等八部门公布的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名录335种,后又补充和修正
3、12种。危险化学品分类:国家1990年颁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将其分为九大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腐蚀品、放射性物品、杂类。2005年,国家质检局和标准化管委会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原则重新修订,仍为九大类,并批准发布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仅适用于前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杂类不在管理范围。易制毒化学品:可以用来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分为三类,共23种。第一类是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主要有12个品种,如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胡椒醛、黄樟素(油)、1-苯基-2-丙酮。
4、麻黄素等,我区主要是麻黄素;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其中第二类有5种,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呱啶,我区暂时没有生产。第三类有6种,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我区生产3种。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申请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如麻黄素;申请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向所在地设 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安监局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向所在地的县
5、级政府安监部门备案。截止2010年底,全国颁发一类生产许可证36份,生产二类备案121份,生产三类备案1444份;颁发一类经营许可证43份,经营二类备案2581份,经营三类备案13194份。全国共有15352家企业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其中,生产企业1659家,经营企业13693家。到2010年底,我区已备案139家,其中二类经营17家,三类生产21家,三类经营101家。监控化学品:是指可作为化学武器、生产化学武器前体、作为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共分为四类: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有12种,其中A类8种,B类4种;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有14种,其中A
6、类3种,B类11种;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有17种,其中A类4种,B类13种;1998年又新增10种。如A类光气、B类三氯化磷、新增加的氰化钠、氰化钾等;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需报国家工信部批准;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首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国家安监总局根据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多种危化品进行了筛选,于2011年6月21日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7、60种,如:氯、氨、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甲烷、天然气、原油、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苯(含粗苯)、光气、甲醇、乙炔、氟化氢、氢氟酸、氯乙烯、三氯化磷等,并提出了重点监管的要求,一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三是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化品企业,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化学工业:利用化学反应改变物质结构、成分、形态等生
8、产化学品的工业。分为四个方面:无机化学工业,主要是酸、碱、盐、化肥、稀有元素等工业;基本有机化学工业,主要是以石油、天然气、煤为基础原料生产各种有机原料的工业;高分子化学工业,主要包括树脂、橡胶、化纤、涂料、胶粘剂等工业;精细化学工业,指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工业。有些工业部门,就其工艺性质来说,属于化学工业类型,如冶金、石油、硅酸盐、造纸、制革、酿造等,已分为独立的工业,但多数仍认为是化学工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 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中间产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
9、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特点:第一、生产流程长,一个产品的生产需要多道工序;第二,工艺复杂,即有高温、高压,也有低温低压;第三,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包装废弃物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有腐蚀的特性;第四,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呈气态、液态、固态三种状态。这些特点,构成了它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行业,没有安全保障,无法进行生产经营。2004年,国务院令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五大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其中就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2229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中我区281家。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和采取的
10、主要措施(一)危化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70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344号),经过数年修改,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第591号令颁布了修改后的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3、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397号);4、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年12月27日);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11、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7、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信委令第35号);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此外,针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标准,仅“十一五”期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修订了7项危化品标准,国家安监总局指导有关专业标委会编制了36项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了为8号令配套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自治区政府也出台了有关规定,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12、源监控管理办法(宁政发200877号),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宁政办发 2009247号)等。全世界的化学工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化工行业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人员伤亡、污染环境的重大事故。案例1,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联碳公司农药厂异氰酸甲脂泄漏事故,当时造成4000多(现已达2万多人)居民中毒死亡,20万人深受其害,是世界工业史上绝无仅有的大惨案。该事故是由于职工误操作,开启氮气使储罐压力保持正常时误开了水管,造成120-240加仑(1加仑等于4.545升)水进入异氰酸甲酯(MIC)储罐引起放
13、热反应,冷却水系统从1984年6月起就停止运转,不能控制急剧产生的大量异氰酸甲酯气体,致使压力升高,防爆膜破裂,安全阀打开,漏出大量MIC,喷向NaOH洗涤器,因能力太小不能全部中和,最后的防线是燃烧塔,结果1984年12月2日维修时,关闭了设在排气管口处的火炬装置,燃烧塔未能发挥作用。 为了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各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美国有10多项,英国有7-8项,加拿大有6项。其主要要求,一是化学品生产必须到指定部门登记,否则不能生产,二是产品包装内外必须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三是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有的大公司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推出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如HSE等。
14、很多国际组织都在关心和研究化学品的安全问题,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卫生组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等,形成了几项决定,即“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关于控制危险货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等。(二)危化品安全监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人;二是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国务院2007年建立,各省级单位也相继建立; 三是基本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从2002年11月15日起,分别对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
15、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进行了登记,主要是为防范化学事故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截止2010年底,全国首次登记2.6万家企业7700个危化品品种,登记率93%。我区已通过国家登记中心审核的登记单位307家,其中生产266家,使用36家,储存5家。四是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和专业协会对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国家总局2006年成立了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与20个化工专业协会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批准了一批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机构。(三)实施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政许可制度。 分别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气处置实施审批、许可、资质认定
16、等制度,使用企业有许可规定,但具体实施措施未配套,全国不统一。通过第一轮行政许可,全国依法关闭了422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通过延期换证,依法注销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228个。截止2010年底,全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企业22296家。我区1513家危化品从业单位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81家,甲种证经营774家、储存8家,使用证349家,运输99家,废弃处置2家。2006年10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8号令)开始实施,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进行严格的安全许可审查,对试生产实施备案。(四)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2002年开展危化品专
17、项整治,当时原国家经贸委、安监局、公安部、监察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的目标:规范危化品市场经济秩序,在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多年的专项整治,关闭、搬迁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严重的危化品企业,仅江苏、天津、山东等地就关闭了8000多家(含化工企业),搬迁892家;全国对4051家危险工艺企业完成了自动化改造。我区列入15种危险工艺的37家企业,有30家已经完成或正在改造中,有2家正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5家处于停
18、产状态。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2010年,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60起,比2005年下降57。7%,死亡135人,下降41%(“十一五”期间,全国烟花爆竹平均每年117起,死亡222人,其中2010年死亡212人)我区2010年共发生危化品事故3起,死亡4人,比2005年死亡12人减少8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2005年3起,2006年1起,2007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视频ch07_20100821111506.mp4三、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新条例与旧条例对部门职责划分有调整,按新的条例规定是: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危化品安
19、全监管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化品目录,对新改扩建项目(包括使用运输管道输送危化品)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化品登记工作。与旧条例相比,去掉了对危化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2、公安机关:负责危化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化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化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4、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化品处置
20、的监督管理,组织危化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6、铁路部门:负责危化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化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7、民航部门:负责危化品航空
21、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8、卫生部门:负责危化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化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9、工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化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0、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危化品作业现场检查,可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三)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
22、存、使用、经营危化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化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化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规定(一)生产、储存安全管理1、规划布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工信部负责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地方政府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化品的生产、储存。案例1、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硝化车间“7.15”爆炸事故。2009年7月15日2时许,位
23、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顾县镇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染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爆炸事故,造成当班操作人员17人中的7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3人伤势较重),另有周边108名居民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划伤。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河南洛染公司建于1985年,原为镇办企业,2000年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共有硝化一车间、硝化二车间和酸回收三个生产车间。主要产品为染料中间体2,4-二硝基氯苯,每年生产能力2万吨。该企业2005年4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12月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换证手续。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硝化一车间硝化反应釜车间由硝化、水洗中
24、和、萃取等工序组成,其中硝化工序有两种生产工艺,一种是对硝基氯苯硝化生成2,4-二硝基氯苯,另一种是氯苯直接硝化生成2,4-二硝基氯苯。该企业的硝化反应装置因没有装备自动化控制和高温连锁紧急停车系统,仅靠操作人员现场操作和监控硝化反应釜内的反应情况,因2,4-二硝基氯苯发生爆炸引起氯苯中转罐着火,继而引发氯苯罐爆炸,最终导致硝化一车间及整个厂房爆炸起火,损失严重。二、事故原因分析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首先是2,4-二硝基氯苯发生爆炸,引起氯苯中转罐着火,继而引发氯苯罐爆炸。爆炸冲击波将硝化一车间厂房夷为平地,并形成一直径约为20米的爆坑。爆炸又引发附近物料储罐起火,企业所有厂房、房屋损毁严重,
25、靠近工厂约1公里范围内居民住宅的玻璃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震碎。洛染公司附近就是居民区,这起恶性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事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严重伤亡,还造成周边居民受伤和周围民用建筑物破坏,损失惨重,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从初步调查情况看,洛染公司未经正规设计,厂区布局不合理;二是与周边居民区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三是企业主要化工装置位于高压输电线下方;四是设备简陋,没有任何自动化监控手段,没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本质安全水平低;五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六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文化程度低、业务素质差。案例2,深圳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
26、993年8月5日13时26分,该仓库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深圳市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抢险救灾,于8月6日凌晨5时扑灭了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该仓库占地2平方公里,有8个仓,位于深圳市东北角,离国贸大厦仅4.2千米,煤气储存站距库区仅300m,事故发生时,威力最大的是有240吨双氧水和8个大罐,41个卧罐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有1个加油站,这些危险品爆炸后等于100万吨炸药,相当于二次大战美国投到日本广岛的原子弹的威力,是可以把深圳市罗湖、福田两区摧毁。8月5日13时10分,4号
27、仓库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铵冒烟起火,用灭火器灭不了,赶紧报警,13时26分消防车刚开到库门,4号仓就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多种危化品暴露于火焰,消防人员听到爆炸声,首先想到的是临近的液化气罐库,立即调动5个中队11辆消防车到达着火点,英勇奋战,约1小时后,在14时27分,5、6、7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带火的飞散物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m处的木材堆场内3000立方米木质地板块、300m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m至500m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距现场最近的消防指战员英勇牺牲。当晚,调100多辆消防车增援,经过16小时恶战,扑灭了大火,保住了这座城市。经专家组认定,
28、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仓库内危化品存放严重违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同时还存在: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对公司成立资格没有严格审查(深圳市公安局下属公司申办,不具备规定的安全条件),执法监督不力(1991年2月13日深圳市消防部门对该库核查时,发现隐患多,下达了停止使用的整改通知书,但再未督促整改),安全管理混乱(对危化品乱存乱放,不按危险种类规定存放)。2、建设项目:新改扩建生产、储存项目:一是建设单位论证安全条件,二是安全评价,三是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评报告报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决定(45日内),具体办法安监总局制定。3、危化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危化品安
29、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危化品生产企业生产危化品应当有与其产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5、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应经质检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重复使用的危化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检查,检查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6、生产、储存危化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每3年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评报告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企业应将安评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安监部门备案。7、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化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化品)的单位,一是如实记录产
30、品的数量、流向;二是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发现丢失、被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8、储存危化品应当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化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将储存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所在地县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9、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化品,不得丢弃,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安监、环保、公安备案。(二)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除外
31、),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量的规定数量由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公安、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根据所使用危化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依法进行安全评价。3、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由地级市安监局审查、批准、颁发。一些对生产企业作业场所、安评、停产、转产等的规定适用于使用企业。(三)经营安全管理1、国家对危化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
32、化品的企业,其经营许可证由地级市安监局审查、颁发。经营其他危化品的企业由县安监局审查颁发。审查批准日期30日内。有储存设施的,应向地级市安监局提出申请。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化品,不需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2、危化品经营企业应具备六个条件经营场所、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规定的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器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没有取得相应许可证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
33、,应当向所在地县公安部门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化品。4、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禁止向个人销售。5、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应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所购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记录至少保持一年。(四)、运输安全管理1、从事危化品道路、水路运输的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水)路运输许可,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危化品道(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
34、检查员应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3、通过道路运输危化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承运。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县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4、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化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限制通行的区域,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公安机关划定。案例:江西贵溪农药厂“9.3”-甲胺特大中毒事故:1991年9月3日,江西省贵溪县农药厂一辆载有一甲胺的汽车,在上饶县沙溪镇,发生槽罐泄漏,造成595人中毒、43人中毒死亡。9月2日,贵溪县农药厂租用一辆个体户“日野”牌货车,装载2.4吨-甲胺,从上海返回贵溪。车内坐有司机谢某、农药厂储运员郑某和
35、搭车的余某及小孩共4人。9月3日3时左右,汽车经上饶县沙溪镇,考虑到天色已晚,中途两次被截车,想天亮后再走,储运员郑某父母正好住该镇,便违反规定将车开进人口稠密的沙溪镇,因光线昏暗,视线不清,有一半路面被沙石堵占,汽车尽量靠左侧行驶,刚进入中心,一甲胺槽罐进气口阀门被桑树枝碰断,有压力的一甲胺外泄,4人闻到异味后,弃车边跑边喊,等到居民明白后,已经跑不动了,纷纷倒地,只有部分群众距离危险区域。致使周围约23万m2范围内的居民中毒,中毒人数595人,其中当场死亡6人,37人抢救无效死亡,附近牛、猪、鸡、鸭等畜禽和鱼类大批死亡,树木和农作物枯萎,环境被严重污染。5、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在道路运
36、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流散、泄漏等,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根据情况立即向安监、环保、卫生部门通报。6、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原为禁止利用内河及其他封闭水域)。7、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化品,否则可以依法开拆查验。8、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依照铁路、航空规定执行。(五)危化品登记1、国家实行危化品登记制度,为危化品安全管理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2、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危化品登记。(35号令规定:登记范围为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它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37、。3、危化品登记机构设在安监部门。4、同一企业生产、进口同一品种的危化品,不进行重复登记。(六)建设项目安全管理1、新、改、扩建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化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按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实施安全许可。2、安全许可包括:设立安全审查,是指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分为三类:一是预防事故设施,包括检测、报警(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设备防护(防护罩、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等)、防爆、警示标志等;二是控制事
38、故设施,包括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冷却、吸收、仪表联锁等;三是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包括防火器、防火墙、防爆门、喷淋、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洗眼器、堵漏、安全通道、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试生产备案,备案不属于安全许可。案例: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厂房“7.28”爆炸事故。2006年7月28日8时45分,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工商核准拟用名)1号厂房(2400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
39、司是2002年盐城氟都化工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与德国CCI公司(贸易公司,股比31%)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7月,根据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合资公司将氟化工生产线搬迁至射阳县临海化工集中区,拟成立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产品是:2,4-二氯氟苯(每年生产能力4000吨)。发生事故的1号生产厂房(投资约800万元)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硝化工段是在原料氟苯中加人混酸二次硝化生成2,4-二硝基氟苯;氟化工段是在外购的2,4一二硝基氯苯原料中加人氟化钾,置换反应生成2,4-二硝基氟苯;氯化工段是在氯化反应塔中加人上述两个工段生产的2,4-
40、二硝基氟苯,在一定温度下通人氯气反应生成最终产品2,4一二氯氟苯。二、事故简要经过2006年7月27日15时10分,首次向氯化反应塔塔釜投料。17时20分通入导热油加热升温;19时10分,塔釜温度上升到130,此时开始向氯化反应塔塔釜通氯气;20时15分,操作工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没有冷却水,于是停止向釜内通氯气,关闭导热油阀门。28日4时20分,在冷凝器仍然没有冷却水的情况下,又开始通氯气,并开启导热油阀门继续加热升温;7时,停止加热;8时,塔釜温度为220,塔顶温度为43;8时40分,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据估算,氯化反应塔物料的爆炸当量相当于406千克梯恩梯(TNT),爆炸半径约为30
41、米,造成1号厂房全部倒塌。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市、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扑救,环保部门立即对现场周围大气、水和土壤进行连续监测。28日13时大火扑灭,由于对地面水采取了措施,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没有造成大的污染。三、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并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1)该项目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新建企业未经设立批准(正在后补设立批准手续)、生产工艺未经科学论
42、证、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低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并组织试生产,而且违法试生产5个月后仍未取得项目设立批准。(2)该企业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场管理混乱,边施工边试生产,埋下了事故隐患。现场人员过多,也是扩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3、国家安监总局正按新条例规定,制定新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七)法律责任1、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危化品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改、扩建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建设项目,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
43、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3、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化品生产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化工企业未取得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化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化品和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4、公安机关负责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配备专职治保人员违规处罚;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的数量、流向的记录、
44、丢失或被盗的报告、购买情况和数量的记录(记录保存1年以上)等进行监管处罚。(八)安全标准化概念: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2004年,国家安监总局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江苏、山东的4市26个单位试点。2005年12月16日,在试点基础上,修改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使用、储存及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活动。2008年11月19日,国家安监
45、总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和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三个行业标准,并于2009年1月1日施行。1、安全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了解现状、发现差距)、策划(建立方案、确定方针和目标)、培训(全体人员)、实施(落实各项要求)、自评、改进与提高等六个阶段。2、安全标准化的分级与考核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阶段。国家总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工作,制定标准,考核并公告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省、自治区安监局负责制定二级、三级企业安全标准化
46、实施指南,考核并公告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地级市安监局负责考核公告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3、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具备的条件:一级要素均60(含)分以上。截止考核之日,一年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累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重大泄漏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千人重伤率低于0.3(含0.3)。一级达标企业得分90(含)以上,且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无新发职业病例;二级达标企业得分80(含)以上90分以下,一年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两人或累计死亡两人以上事故,无新发职业病病例;三级达标企业得分70(含)以上80分以下,一年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或累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达标: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企业。考核机构每年对达
47、标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发生事故后,必须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企业自评每半年至少一次。达标企业复查不合格的,由核准部门撤销标准化称号。发生事故的,应在一个月内撤销其称号。达标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6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明确了12个A级要素、55个B级要素,其中第12个A级要素专指“本地区的要求”,属否决项。(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1、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
48、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