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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标准】时间:2020年XX月XX日2020年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标准】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急需用钱的时候,此时就会找亲戚朋友们借钱周转。这种情况下正常就会找一个人做担保,以免出现对方不还钱或者没钱拿来还的情况。那么,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如何写?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标准】甲方(贷款方):_乙方(借款方):_丙方(担保方):_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
2、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一、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大写)元整。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总共为_月。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借款期限内不变。五、借款发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六、还款方式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七、担保条款(一)本借款由_用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3、,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二)本借款由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二)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九、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三)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十、违约责任(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
5、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贷款方:(签字)_借款方:(签字)_保证方:
6、(签字)_地址:_ 地址:_ 地址:_电话:_ 电话:_ 电话: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
7、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8、保证人不承担责任。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