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doc

上传人:可****阿 文档编号:32769130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印鉴是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出纳印章,应制定规范的财务印鉴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1 为保证集团资金安全使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规范集团财务印鉴的管理,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印鉴的定义 财务印鉴指集团财务专用章、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出纳印章,以及其他财务预留印鉴。 二、财务印鉴的保管 集团财务印鉴实行分置保管办法: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综合办公室保

2、管;其他预留银行印鉴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保管.财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临时保管人管理。财务印鉴必须存置于有安全措施的环境中,保证只有印鉴保管人本人才能随时取用。如有遗失或被盗,责任人要及时报告。银行印鉴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印鉴外借.财务印鉴保管人严禁私自携带印鉴离岗,因公需携带外出时,必须请示财务负责人,并指定一人及以上人员随同,并将财务印鉴分开携带。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 集团财务印鉴用于各银行结算业务,集团所有银行票据必须加盖集团财务印鉴.集团印鉴用印时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 (一)履行财务印鉴签章手续的审核人为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复核人为指定会计人

3、员。 (二)办理收支业务必须严格履行集团收支审批制度,不符合审批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得办理加盖财务印鉴. (三)银行预留财务印鉴用于非银行业务时,必须经计财部主任审批同意. (四)各类银行借款、票据或其他向外报送的材料,若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除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外,还需报总经理审批。 (五)严禁领用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领用需层层报批。严禁在空白支票和其他空白文件上加盖财务印鉴。 (六)集团财务印鉴具体使用流程为:出纳人员根据会计凭证或核准的支付凭据开具支付票据,加盖出纳印鉴,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后,将支付票据及相关支付证明文件交相关指定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对支票类型、编码、金额、用途

4、及相关证明文件复核无误后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再交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认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人员必须在财务公章审核加盖后,再加盖其他银行印鉴,到综合办公室加盖法人印章。 四、财务印鉴的移交 出纳印章的保管人在离岗、脱岗、调离时,需将出纳印章交回财务部门.交回的个人印章保存期限为5年,期满后按集团规定办理销毁。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的保管人离岗或脱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集团法人或其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监交.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及时回收,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回收的

5、印章暂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其保存期限为15年,期满后按集团规定办理销毁。 五、凡违反本规定者,给集团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六、本细则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业务办理和财政性资金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对

6、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 第四条单位财务印鉴管理应当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安全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财务印鉴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人员个人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管理 第六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单位财务印鉴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一)财务印鉴必须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二)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原则上银行预留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两人以上个人人名章组成。个人人名章必须分开保管,严禁将银行预留印鉴由一人集中保管. (三)财务印鉴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

7、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鉴交还原保管人。 (四)财务印鉴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鉴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鉴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 (五)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单位名称、法人和财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并将银行预留印鉴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六)财务印鉴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等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七)停用、废旧财务印鉴要及时封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八)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财务印

8、鉴变更、注销等信息书面告之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书面通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变更后的银行预留印鉴应由各单位及时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鉴的使用 第八条财务印鉴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九条使用财务印鉴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一)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鉴,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鉴管理要求使用。 (二)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鉴,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使用. (三)加盖财务印鉴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四)严禁为空白支票、空白财政支付凭证、空白发票及其它空白表格等加盖财务印

9、鉴。 (五)严禁将财务印鉴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必须书面申请,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分管财务领导同意。 (六)月末,印鉴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四章财务印鉴的刻制 第十条财务印鉴刻制必须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或单位刻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国库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印鉴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0、 第二条 财务印鉴包括财务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出纳名章组成)、发票专用章、收费专用章、财务处公章、财务处长对外专用名章、财务处工作人员个人名章. 第二章 印鉴的刻制 第三条 财务印鉴的刻制要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申请刻制印鉴公函,持学校公函到新乡市公安局办理刻章登记手续后,到公安局指定的经公安部门批准并颁发特种行业营业执照的刻章单位刻制印鉴。 第四条 因财务印鉴损坏或出纳人员变更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财务印鉴章的,须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并将原印鉴交校长办公室保存。对已加盖原印鉴尚未使用的票据)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第三章 印鉴的管理 第五条 财务印鉴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

11、使用的原则。 (一)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出纳名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处公章、财务处长对外专用个人名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其他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原则上由自己保管。 (二)财务印鉴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保管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保管各类收费票据. 第六条 印鉴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印鉴,不得随意放置。 (一)印鉴保管人员要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 (二)保管印鉴人员因事请假,要按规定办理转交手续. (三)印鉴转交须经处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也不得把银行印鉴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四)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

12、接时间。 第四章 印鉴的使用 第七条 适应范围 (一)财务印鉴用于开具支票,办理各种银行业务。 (二)收费专用章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与学生收费相关的业务. (三)发票专用章用于各类涉税业务。 (四)财务专用章、财务处公章用于财务处对外开具的各种文件、证明、报表等。 (五)财务处长个人名章,主要用于各类财务报表、财务证明等。 (六)财务处人员个人名章,主要用于证明个人处理的相关会计业务。 第八条 财务印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批准程序使用。 (一)对外出具银行票据加盖财务印鉴的,必须以会计人员制作的记帐凭证为依据。 (二)因出具各类证明,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处公章、财务处长名章的,需经

13、处长批准。 (三)对外申报专项经费(含科研经费)、项目验收等,需要加盖财务印鉴的,须持相关职能处室出具的用印申请,经处长批准后使用。 (四)加盖收费专用章须由收费管理科批准. (五)加盖发票专用章须由发票管理人员批准。 第九条 各种财务印鉴的保管者对印鉴的使用负责。 (一)印鉴保管人员加盖印鉴章时,必须认真审查付款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保证收款单位信息、金额与记帐凭证一致,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二)印鉴保管者有权拒绝对不合规定的、不规范的业务加盖印鉴。 (三)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随意使用财务印鉴,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稿纸、白纸上盖各种财务印鉴。凡私盖、乱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要设立印鉴使用备查簿,对使用财务印鉴、工作个人名章以外的业务进行登记备案。 (五)已停用的财务印鉴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 (六)印鉴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鉴,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鉴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猜你喜欢: 1.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2.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3。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4.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