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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八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巫溪县镇村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西齐: 南齐: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
3、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有位于的的土地手续,甲方资金方面原因该土地审批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该土地审批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转让费。乙方帮助甲方支付这块土地
4、的所需款项此块土地审批下来后甲方将其中一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实际方位。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地面附属物(如青苗、绿植等); 2、永久使用权: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3、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双方权益、义务 1、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
5、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在双方约定转让给乙方所有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甲方在土地上使用权及产权证可以办理的时候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本合同
6、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3 转让方: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 受让方: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 乙方于_年_月_日在_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_元整(小写_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_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 2.土地用途:_ 3
7、.土地性质:_ 4.土地位置:_ 5.土地使用年期:_ 6.土地面积:_(平方米)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1)住宅_平方米 (2)管理和职工活动用房_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_ 9.建筑覆盖率:_ 10.房地产证号:_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 12.产权状态:甲方已授权交易中心通知产权登记机关临时冻结并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场地基本平整,按现状转让。 14.其他情况_。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
8、款为人民币_元整(小写_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或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
9、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10、 第九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
11、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2.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3.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12、。 第十三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
13、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土地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查干花镇查干花村垧(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种植(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年万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元,或者次元。 支付时间: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六、违约责任 1、甲
15、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
16、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17、。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
18、%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
19、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6 甲方:身份证:住所: 乙方:身份
20、证:住所: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 东邻:、西 邻:、南邻:、北邻:。(三)该宅基地的土地证号 为;该宅基地上盖房屋的房地产证号为。 二、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一)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21、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权利保证约定 (一)甲方保证其为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甲方保证: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确认:该上盖房屋已经合法规划。 (四)转让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
22、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转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的,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受让房地产或逾期15
23、天仍未付清转让款时,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应退还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签订日期: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
24、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_;受让人: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宗地编号为_,宗地总面积大写
25、_平方米(小写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平方米(小写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通,即通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通,即通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
26、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
27、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附属建筑物性质_;建筑容积率_;建筑密度_;建筑限高_;绿地比例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
28、偿移交给政府:(1)_;(2)_;(3)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
29、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
30、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
31、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
32、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
33、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
34、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
35、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
36、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
37、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
38、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土地转让协议书篇8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