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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三)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三)1、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对讲机(检查电池是否有电,机身是否有损坏)并使之处于于警备状态。2、持机人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频率使用,不得擅自更改频率,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他一律不得拧动。3、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4、严禁用对讲机谈论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玩弄对讲机电线,皮带夹等附件。5、当对讲机发现红灯闪烁时,表示电量不足,应更换电池。6、更换及拆卸电池时,切记应先关上开关方可更换或拆卸电池。7、若带对讲机主机一起进行充电,一定要将对讲机主机关闭方可充电,严禁开机充电。8、不充电时,不要把对讲机和电池留在充电电器上,需关闭充电器电源,切忌长期直通电源。9、对讲机音量不宜过大,以听清对方讲话为宜。10、待充电池统一集中于办公室进行充电,由消防中心岗位管理,充电器充电时的相关显示如下:(一)充电器显示红灯时,表示充电。(二)充电器显示绿灯闪烁时,表示即将充满。(三)充电器绿灯时,表示已经充满,此时应将电池取下。11、交班时应认真检查确实无误并签字,如有问题,需即时上报处理。12、对讲机使用工作人员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不可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