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2年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不同情况处理规则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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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1 / 7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不同情况处理规那么银行不良金融债权的转让, 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与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律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不良债权交易的实物资产, 不是一般资产买卖关系, 而主要是一种风险与收益的转移。银行不良金融债权以资产包形式整体出售转让的,资产包各不良金融债权的可回收比例各不一样,而资产包一旦形成,即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资产包整体买进后,如需解除合同,也必须整体解除,将资产包整体返还。银行不良金融债权的受让人在将资产包中相对优质的债权变卖获益后,又通过诉讼请求局部解除合同,将资产包中其他债权返还的,人民

2、法院不予支持。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协议之目的是公平合规的完成债权与实物资产的顺利转让,在未对受让人是否能够清收债权与清收债权的比例作出承诺和规的情况下,受让人以合同预期盈利目的不能实现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关于审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原那么(一)坚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原那么。(二)坚持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原那么。(三)坚持依法公正和妥善合理的原那么。(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那么。二、关于案件的受理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与 纪要有关规定精神涉与的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良债权已经剥离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又被转让给受让人后,国有企业债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良债

3、权已经转让而仍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不得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 国有企业债务人在对受让人清偿后向原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国有企业债务人不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 可以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受让人向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让人在对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追索诉讼中,主追加原国有银行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

4、,共 7 页 - - - - - - - - - . . . . . 2 / 7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银行就政策性金融资产转让协议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 (二)债权人向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清偿债务的; (三)债权人向已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拟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清偿债务的; (四)纪要发布前,受让人与国有企业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优先购置权人或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 (五)受让人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以不良债权存在瑕疵为由起诉原国有银行的 ; (六)国有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转让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的国一有森工企业不良债权而引发受让人向森工企业主债权的( 具体详见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申请表名录); (七)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中,国有企业债务入不能提供相应担保或者优先购置权人放弃优先购置权的。三、关于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会议认为,不良债权成立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转让于合同法施行之后的, 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条件应适用合同法第八十条款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 自行与债务人约定或重新约定诉讼管辖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订有禁止转售、禁止

6、向国有银行、 各级人民政府、 国家机构等追偿、禁止转让给特定第三人等要求受让人放弃局部权利条款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条款有效。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债权的, 担保债权同时转让, 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 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围对受让人继续承当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或者禁止转让主债权约定,对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转让没有约束力。四、关于地方政府等的优先购置权会议认为,为了防止在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债权过程中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7、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7 页 - - - - - - - - - . . . . . 3 / 7 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团公司可以对不良债权行使优先购置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恂非国有金融机构法人转让不良债权的处置方案、交易条件以与处置程序、 方式确定后, 单笔( 单户) 转让不良债权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通知国有企业债务人注册登记地的优先购置权人。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的, 如资产包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同一辖区,应当通知该辖区的优先购置权人 ; 如资产包中主要

8、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不同辖区,应当通知主要债务人共同的上级行政区域的优先购置权人。按照确定的处置方案、 交易条件以与处置程序、 方式,上述优先购置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 优先购置权人收到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予购置或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就是否行使优先购置权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在公告确定的拍卖、招标日之前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和条件参加竞拍、竞标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 纪要发布之前已经完成不良债权转让,上述优先购置权人主行使优先购置权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主优先购置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五、关于国有企业的诉权与相关诉讼程序会议

9、认为,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在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债权的诉讼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以不良债权转让行为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抗辩的, 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 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国有企业债务人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两案合并审理。国有企业债务人在二审期间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且做出一审裁判后再行

10、审理。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对于受让人的债权系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 如果受让人的债权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给其他受让人后,因该受让人再次转让或屡次转让而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7 页 - - - - - - - - - . . . . . 4 / 7 公司和该转让人以与后手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六、关于不良债权转让合

11、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会议认为,在审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重点审查不良债权的可转让性、 受让人的适格性以与转让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存在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 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 ( 二)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定为涉与国防、 军工等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以与其他依法禁止转让或限制转让情形的; ( 三) 与受让人恶意串通转让不良债权的; ( 四) 转让不良债权公告违反金融资产管理公

12、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方法(修订)规定,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那么处置不良资产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 ( 五) 实际转让的资产包与转让前公告的资产包容严重不符,且不符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方法( 修订)规定的 ; ( 六) 根据有关规定应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但未经评估的; 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与债务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务人、以与三方之间恶意串通,低估、漏估不良债权的; ( 七)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处置, 但未公开招标、 拍卖的; 或者公开招标中的投标入少于三家( 不合三家 ) 的; 或者以拍卖方式转让不良债权时,未公开选

13、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的; 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进展拍卖的 ; ( 八)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或者备案、登记手续而未办理,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能办理的; ( 九) 受让人为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 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 ( 十) 受让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14、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7 页 - - - - - - - - - . . . . . 5 / 7 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 十一) 存在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转让情形的。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后,国有企业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不良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者已经全部或局部归还而主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局部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撤销或者局部撤销后,受让人可以请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当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七、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会议认为,人民法院认定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对

15、于受让人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的, 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受让人通过再次转让而取得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 转让人与后手受让人之间的系列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受让人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数额应以受让人实际支付的价金之利息损失为限。相关不良债权的诉讼时效自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之日起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中出现单笔或者数笔债权无效情形、 或者单笔或数笔不良债权的债务人为非国有企业,受让人请求认定合同全部无

16、效的, 人民法院应当判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之间的资产包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 受让人请求认定已履行或已清结局部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尚未履行或尚未清结局部无效,并判令受让人将尚未履行局部或尚未清结局部返还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再向受让人返还相应价金。八、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会议认为,人民法院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时,要加强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标的、转让程序、以与相关证据的审查,尤其是对受让人权利围、受让人身份合法性以与证据真实性的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经常存在诸多限制受让人权利围的条款,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受让人向法庭披露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以证明其权利合

17、法性和权利围。受让人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受让人拒不提供的, 应当承当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在对受让人身份的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7 页 - - - - - - - - - . . . . . 6 / 7 合法性以与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方面存在合理怀疑时,应当根据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与时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 但人民法院不得仅以不良债权出让价格与资产账面额之间的差额幅度作为引起怀疑的证据,而应当综合判断。对当事

18、人伪造或变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修改缔约时间和债务人还贷时间以与产生诉讼时效t 中断证据等情形的, 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九、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的问题会议认为,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 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入主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出让入在向受让人返还受让款本金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十、关于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会议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已经涉与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合同以与受让人或者转让

19、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主体或者执行主体。 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请求变更受让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通过诉讼继续追索国有企业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民法院裁判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履行相互返还义务时,麈炊不良。债樱终受让人舞、始逐与前手相互返还,直至完成受让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返还。后手受让人直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十一、关于既有规定的适用会议认为,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 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 可以适用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

20、公司收购、 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的补充通知 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受让人受让不良债权后再行转让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但受让人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孱人职责的机构、部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7 页 - - - -

21、- - - - - . . . . . 7 / 7 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剧公司除外。国有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 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 的规定,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有催收容的债权转让通知或公告的, 该公告或通知之日应为诉讼时效的实际中断日。上述公告或者通知对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同等效力。十二、关于纪要的适用围会议认为,在纪要中,国有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与国有政策性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华融、长城、和信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组建或参股等方式成立的资产处置联合体。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

22、和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不良债权转让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和商业性不良债权的转让。政策性不良债权是指1 999年 2000 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通过再贷款或者财政担保的商业票据形式支付收购本钱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以与国家开发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 商业性不良债权是指2004 年至 2005 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从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7 页,共 7 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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