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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京铁建【2010】28号)、中铁十八局集团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项目部、各工区、梁场、施工
2、架子队、设备操作人员以及设备部门要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项目部经理、安全总监对本标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第四条 大型机械设备的范围1、路基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等。2、桥梁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装载机、吊车、载重汽车、自卸汽车、旋挖钻机、大型冲击钻机、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包括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移动模架、预制箱梁模板、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3、3、其他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卷扬机、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电气化架线车、重型轨道车、大型试验设备等。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举报。第二章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 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钟兴兵担任,主管安全副经理张合贵、主管生产副经理阎树欣、总工程师李骥良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部部长崔振喜、副部长熊登方、安质部部长赵广仁、设备部部长王勇以及各工区、梁场经理组成。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领导小组负责本标段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部安质部、设备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各工区、梁场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各施工架子队队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各工区、梁场和施工架子队要成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行使管理职责。各工区、梁场安质部、设备部和架子队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工作。第三章 职 责第九条 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长:钟兴兵
5、 副组长:阎树欣、张合贵、李骥良 组员:崔振喜、赵广仁、王勇、熊登方、陈继忠、杨旭辉、王福成、许力威、王超)1、监督各工区、梁场、施工架子队以及机械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2、监督各工区、梁场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安装、拆卸、运输制度、标识、标牌制度、使用制度、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停用制度、报废制度、故障、事故处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3、监督各工区、梁场健全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6、专项检查,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使用情况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并监督各工区、梁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依照国家、天津市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及时上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情况,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条 机械设备部职责(部长 王勇)1、设备部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各工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2、建立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工区、梁场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大型施工机械
7、设备日常管理技术台账,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3、督促各工区、梁场按照合同及时配齐配足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有序正常使用,避免机械设备过度疲劳产生故障。4、核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资质和使用检测合格证书等情况,新购设备应对生产厂家资质进行核查。5、审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运输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6、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维护保养、台账记录等情况。7、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台账,包括机械设备型号、到场数量、性能指标等,进行编号管理,并收汇总各工区、梁场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记录,全面
8、掌握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8、参与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并与安质部一道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工区、梁场进行整改。9、参与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一条 安质部职责(部长:赵广仁,部员:王永河、王利涛)1、安质部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各工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2、建立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工区、梁场完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
9、全工作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救援安全预案,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3、审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核查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进行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4、检查、督促各工区、梁场落实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5、核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资质和使用检测合格证书等情况,新购设备应对生产厂家资质进行核查。6、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标识标牌张贴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10、佩戴情况。7、参与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并与设备部一道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各工区、梁场进行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8、参与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督促、指导工区安质部、设备部、施工架子队以及机械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2、督促、指导工区安质部、设备部和施工架子队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安装、拆卸、运输制度、标识、标牌制度、使用制度、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
11、维修保养制度、停用制度、报废制度、故障、事故处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3、督促、指导工区安质部、设备部制定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组织制定本工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本工区、梁场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档案,责令架子队限时整改,对设备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6、每月组织一次本工区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使用情况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并监督各
12、施工架子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十三条 工区、梁场设备部职责1、 向本工区、梁场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本工区、梁场范围内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的管理,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制定定期检验计划,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3、 组织制定相关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4、 对自制和改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5、 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6、 采购大型施工机械
13、设备前,核查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结构强度、动力指标和安全系统进行认真复核、检算。同时核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在确认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确定进行采购。机械设备出厂前必须验收合格,方可使用。7、 负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8、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9、 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第十四条 各工区、梁场安质部职责1、 向本工区、梁场经理负责本部门的
14、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本工区、梁场范围内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的管理,制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机械设备安装、拆迁方案。 3、对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4、组织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5、制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6、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相关标准,制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警示标志。7、每周进行一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使用情况,布置并监督各施
15、工架子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8、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和纠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做好各项检查的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责令架子队整改,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9、调查本工区、梁场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档案,责令架子队限时整改,对设备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10、对起重吊装、铺轨、架梁、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工程以及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深基坑穿越电线、电缆等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11、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
16、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12、 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13、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第十五条 施工架子队职责1、贯彻、落实本工区、梁场制定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质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事故方案组织施工。2、组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和违章操作的危害。3、配齐配足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4、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防护。5、严格执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
17、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作业。6、向本工区设备部提交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大修计划并在批准后具体落实。7、备足制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等易损件的零配件,及时更换损坏构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事故原因报告。9、对本队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第十六条 设备管理员职责1、负责机械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投产、使用维修、更新改造直到报废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建立相应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真实记录设备各项技术指标。2、执行日常检查制度,掌握
18、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状态,进行每月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分析,及时纠正违章作业。3、做好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报表的汇总统计。负责机械设备台帐、油水更换台帐、维修台帐的建立和更新。4、对机械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修理,保证在用机械设备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5、参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根据自己的工作流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分工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6、掌握和监督设备定人定机、持证上岗情况,外租机械进退场验收。负责工区之间(或工区内)机械设备的协调及核算。7、组织对机械设备使
19、用状况的检查分析,并反馈于机械管理全过程,不断改进机械管理工作。8、组织机械保养计划下达、监督保养实施和维修的落实。9、参与事故调查,对本队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责任。第十七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职责1、持证上岗,管好、用好机械设备,负责保管、操作、保养和日常检修。2、在使用过程中应对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全部负责,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3、贯彻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凡属在用的机械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4、重视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活动。5、正确、及
20、时填写运转记录,多人轮班操作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交接手续。6、及时反映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作业,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第四章 制 度第十八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总则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2搞好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十九条 检查制度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2、机械检查
21、的主要内容:2.1、检查各工区、梁场以及施工架子队对于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2.2、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2.3、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2.4、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2.5、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2.6、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2.7、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2.8、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3、检查的组织实施 3.1、每季度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
22、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工区、梁场,要求定人定质限期解决。3.2、安质部、设备部除日常检查外,每月组织各工区、梁场进行一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工区、梁场,要求定人定质限期解决。3.3、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各工区、梁场安质部和设备部每周进行一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各架子队,要求定人定质限期解决。3.4机械管理人员要经常不定期的深入现厂巡回检查,随时帮助操作人员排除机械故障,消除隐患。3.5、操作人员在班前必须对一台设备的各个部分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
23、措施,并将情况记入运转记录中。3.6、检查中应严格按“十字作业法”进行,即:“紧固、润滑、调整、清洁、防腐”,随时按说明书的要求检查,更换各种油料。3.7、各工区、梁场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第二十条 大型起重吊装机械专项检查制度1、对大型起重机械,各工区、梁场必须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专项检查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各工区、梁场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
24、能检查。 3、每季度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2、吊钩有无损伤。 3.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3.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3.7、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8、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3.9、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3.10、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4、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
25、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2、吊钩有无损伤。 4.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4.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4.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5、每周检查项目 5.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5.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5.3、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4、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6、。 6、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6.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紧急报警装置等。 6.2、轨道的安全状况。 6.3、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 7、起重机械在必须的情况下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更换安全准用证。8、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9、新购大型起重吊装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各工区、梁场设备部组织。10、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第二十一条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各工
27、区、梁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技术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建档设帐,其中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局指设备部备案。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2.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2.2、设备的购买日期:2.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2.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2.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2.6、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2.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2.8、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大型机械设备巡查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
28、、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大型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机械设备验收单、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3、凡设备技术资料2.2、2.3、2.4丢失或不全,由工区、梁场设备部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4、自行制作、改制的大型机械设备均要由设备部组织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设备部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第二十二条 使用制度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各工区、梁
29、场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安质部、设备部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2、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3、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5、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
30、6、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工区、梁场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设备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操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制度1、两班以上作业的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换班制度。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地或机械停放处,交班人员必须在有人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工地(机械),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坚守
31、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或机械。3、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机械状况,完成任务情况,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工具,附件和安全注意事项。4、交接班记录要求准确,逐项填写,经双方签认后方可交接,不得擅自涂改,遗失,撕毁,未填写(或未交接)交接班记录而造成的机械事故由交班司机负责。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交接:5.1、缺油、缺水。5.2、各部运转情况及紧固情况不共同检查。5.3、轮胎气压(指轮胎行走机械)不共同检查。5.4、机械缺件交待不清。5.5、工具不清。5.6、主要仪表不共同检查。5.7、操纵系统不灵敏可靠。5.8、上班次完成工作量不清。5.9、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交待不清。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不进行交接,亦
32、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第二十四条 定期保养制度1、机械技术保养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和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按照不同型号机械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作业范围严格执行,即实行定期保养制度。无论机况如何,凡达到规定周期即按规定作业范围进行保养。2、机管人员根据机械运转情况,每月编制保养计划,并逐月根据情况进行调整。3、机械保养时,通知保养人员进行保养。当生产与维修保养发生矛盾时,经物资设备室同意,方可延期,但必须保证超保不得超过规定间隔期的5%。4、保养完成后,经检验合格,要认真填写各种资料,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并上报工区设备部。5、各种机械每班必须进行例保。6
33、、例保、一保、由操作人员负责,二保、三保均由操作者配合专业保修人员进行。7、保养工作必须强制执行,坚决抵制和制止先用后养、只用不养的恶习,机械技术人员、机械领工员有权检查、督促保养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改正,操作人员要虚心接受检查,因不按时保养造成机械事故性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第二十五条 安全管理制度1、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1.1、各工区、梁场安质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编制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技术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1.2、认真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1.3、各工区、梁场对架子队、机械租赁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架子队、机械租赁方应接
34、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严格履行各自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职责。2、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准备2.1、施工场地要为机械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需要构筑基础的机械,要预先构筑好符合规定要求的轨道基础或固定基础。一般机械的安装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四周要有排水沟。2.2、设置为机械施工必须的临时设施,主要有:停机场、机修所、油库,以及固定使用的机械工作棚等。其设置要点是:位置要选择得当,布置要合理,便于机械施工作业和使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建造费用低,以及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2.3、根据施工机械作业时的最大用电量和用水量,设置相应的电、水输入设施,保证机械施工用电、用水的需要。3、机械验收3.1、各
35、工区、梁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各工区、梁场根据设备租赁方提供的参数进行安装设计架设,经验收合格后的机械设备,可由资质等级合格的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安装。安装完成后,报请局指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对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是具有资质证件的专业队承担,要按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进行作业,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3、所有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均由各工区、梁场设备部统一保存,并交安质部一份备案。4、机械进场前、后的准备4.1、施工现场所需的
36、机械,由各工区、梁场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审定的机械需用计划,组织调动或向机械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时组织进场。4.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编号的技术标牌完整、清晰,起重、运输机械应经年审并具有合格证。4.3、电力拖动的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电气元件、接地、接零和布线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卷绕装置灵活可靠。4.4、需要在现场安装的机械,应根据机械技术文件(随机说明书、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等)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要有专人负责,经调试合格并签署交接记录后,方可投人生产。4.5、现场机械的明显部位或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行的
37、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4.6、进入现场的机械,要进行作业前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刚从其他工地转来的机械,可按正常保养级别及项目提前进行。停放已久的机械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以前封存不用的机械应进行启封保养。新机或刚大修出厂的机械,应按规定进行磨合期保养。达不到使用条件的要及时调换。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安质部文件关于重申严肃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认真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瞒报事故。2、安全事故报告程序2.1、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架子队负责人、工区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进行现场
38、抢救(铁路交通事故要视情况通知工、电部门)。2.2、架子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立即分别向工区负责人、项目部安质部和子分公司报告,项目部安质部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2.3、项目部接到报告后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程和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2.4、各级的报告时限不超过30分钟。2.5、各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视情况分级启动应急预案。3、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类事故的调查按照事故管理权限和行业、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政府部门、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子分公司调查处理。项目部参加或配合事故调
39、查。3.1、事故调查处理原则3.1.1、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1.2、各类事故的定性执行国家相关规定。3.1.3、事故调查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直接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1.4、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人员不得拒绝。3.1.5、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项目部监督实施。3.2、事故的责任追究3.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追究相关管理干部及领导者的责任:4.3.1.1、组织机构、规章
40、制度和安全措施不健全。4.3.1.2、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3.2.1.3、由于安全责任制不健全,虽然有规章制度,但因相关责任制没有落实而造成事故的。3.2.1.4、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3.2.1.5、由于使用不合格产品、构件、材料、设备而造成事故的。3.2.1.6、有人提出改进意见,领导坚持不改而造成事故的。3.2.1.7、由于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3.2.1.8、对作业人员不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对“三新”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培训就上岗作业而造成事故的。3.2.1.9、对租用的设备、调用的人员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措
41、施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3.2.1.10、安全投入不足,造成没有防护设施或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存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3.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追究事故责任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3.2.2.1、施工生产中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3.2.2.2、作业中由于玩忽职守,违反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3.2.2.3、发生紧急情况,未立即报告又不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的。3.2.2.4、不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或不按单项作业标准操作造成事故的。3.2.2.5、不按技术交底施工或不遵守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3.2.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3.2.3.1、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隐瞒
42、不报,一经查出,对责任者加重处理。3.2.3.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对事故“推、拖、赖”以及嫁祸于人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3.2.3.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采取措施而造成更多后果的。3.2.3.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未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发生的。3.2.3.5、各级施工生产负责人在违章指挥被制止时仍然继续组织指挥作业而造成事故的。3.2.4、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3.2.5、对事故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的追究,应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43、,由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4、事故统计报表4.1 伤亡事故报表实行月、年报制度。发生员工责任死亡事故,必须及时、准确地逐级报告和统计,认真按员工伤亡事故报表规定的项目填写,由架子队领导或工区领导签字,报项目部安质部。对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中发生的错报、漏报、迟报和有意隐瞒事故的现象,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予以纠正,对选址恶劣且影响严重的事件,要给予严肃查处。4.2 各工区、梁场于每月2日前用电话向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报告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月报时间为下月5日前、年报时间为次年元月10前报送到项目经理部安质部,由安质部电话上报给监理、及建设单位负责施工
44、安全的的职能部门,并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所有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第二十七条 定机定人、持证上岗制度1、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机械的操作司机一经确定,即登记存档,不得随意更换。主管司机对机械负有正确使用、保管、保养责任。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证件必须随时携带以备随时检查,严禁无证操作。3、机械操作人员在平时操作中受到奖励或处分以及发生事故等应由各工区、梁场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填入操作证内,作为操作人员考评之一。4、凡是新调入或新购入的机械,各工区、梁场和施工架子队要选出合适的主管司机接机。特别是进口、大型机械一定要选素质
45、高、技术精、责任心强的司机接机。5、司机之间严禁私下换机操作。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司机之间做好交接工作后,原有司机方准调离。6、各工区、梁场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第二十八条 租凭制度1、各工区、梁场租凭大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局指计划部备案。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设备部施工设备管理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各工区、梁场设备的统一管理中。租赁设备有随机人员时,随机人员应服从各工区、梁场的合理指挥,对违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6、的作业,有权制止。对无随机司机的机械,应科学管理使用。租用期满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整修,对因不合理使用和严重欠保而造成的机况下降,各工区、梁场要承担整修的费用。第二十九条 报废制度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1.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1.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1.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1.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1.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各工区、梁场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局指设备部备案。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第五章 施工现场管理与控制第三十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并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有关人员把关。第三十一条 各工区、梁场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工区、梁场负责人、安装部部长、设备部部长、设备主管工程师等必须全过程进行监控。第三十二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转场时,必须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以及工区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现场把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