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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司法体制改革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发展完善,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又不盲目照抄照搬,既坚持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
2、要求,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地顺利进行; 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实践检验,使各项改革举措体现人民意愿、符合基层实际,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要着力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三五”改革纲要收尾和新一轮改革筹划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这一目标要求司法体制改革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着眼于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着力搞好对下一轮司法改革的调研论证工作
3、。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落实已有改革成果,又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的法院改革蓝图。要谋划好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更大的努力; 要组织得力人员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形成一批司法理论研究成果,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履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力度。健全司
4、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群众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从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投诉、上级交办案件、执法巡视中发现司法行政干警重大违法违纪线索。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阳光司法有序推进。浙江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工作,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责任的理念,自觉将抓好阳光司法作为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公开新举措,推进阳光司法。全省三级法院都把阳光司法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保障,
5、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纷纷出台实施阳光司法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强化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浙江省各级法院紧密联系,齐心协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互相借鉴,共同提高,共同推动阳光司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近年来,浙江省高院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院庭领导与网民对话、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咨询专家意见征询、网络舆情研判应对等制度机制。2011年,出台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考核计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和
6、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计分标准、办法; 出台了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试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的规定、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保障阳光司法工作规范、有序、健康、不断深入推进。2012年,通过调研制定了“阳光司法指数”。其中,一级指数7项、二级指数26项,司法公开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三、真抓实干,狠抓落实,阳光司法深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阳光司法达标工作。2011年初,省高院将阳光司法实施标准达标工作确定为全省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2月26日,制定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在最高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9月,召开全省法
7、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现场会,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1月,对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内容分解为47项基本指标和11项加分指标,共58个考核计分点,并采用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经考核,目前全省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工作都已达标,其中有8家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3家法院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二是开展“阳光司法指数”的调研与试行。2012年,省高院党组将调研制定“阳光司法指数”作为全院35项重点工作之一。经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浙*光司法指数”; 5月29日,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2012中国法治论坛司法透明指数研讨会”,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了
8、专门报道,并对浙江法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给予高度评价; 鼓励部分法院先行先试。2013年,将在先行试点、认真总结试点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对“阳光司法指数”进行修改完善,在全省法院推行,充分发挥指数评估的导向鞭策作用,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科技助推,夯实基础,基础设施明显强化。浙江省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基础设施,畅通阳光司法渠道。目前,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3家法院(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的很多基础设施尚在建)建立了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费用收结退、判后答疑、信访
9、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立案接待大厅,103家法院建立了法院门户网站,搭建了开放、互动、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阳光司法平台,有60余家法院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网上立案、证据交换、文书送达等服务,增强了网站的便民性和互动性。全省1370个审判法庭中,大多已建成数字法庭或已完成招标工作。有81个法院实现全部开庭案件的录音、录像。有86个法院建立了88个远程视频室。大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能够实现远程审理。浙江省还有56家法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并建立了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化阅卷。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为阳光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规
10、范透明,监督有力,阳光司法成效明显。一是庭审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一审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案件开庭率不断提高,今年全省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为42.42%,同比上升0.5%,还有60余家法院开展了庭审直播、录播工作。二是执行公开内容不断扩大,查询案件信息更加便捷,及时向当事人告知重大执行行为、执行进度;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在“浙江信用网”累计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116万余条; 司法拍卖更加规范,20家法院试点“零佣金”司法网拍,已在淘宝网上成功竞拍29件,社会效果良好。三是文书公开力度加大,全省法院均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辟了“裁判文书”栏目,公布的裁判文书共计43万余篇。四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监督平台不断拓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全省法院已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074次,接待人民群众30000余人次; 人民陪审积极参与庭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4.65%,比上年提高8.65%;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全省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3次。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