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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1.1目的为做好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建设中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2 适用范围1.2.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2结合本
2、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3)机电设备、设施运输、安装安全事故;(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5)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6)其他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
3、损失以及社会危害。1.3.2在事故现场,建管局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1.3.3建管局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快速处置信息,做到信息准确、运转高效。1.3.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2应急指挥机构2.1建管局应急指挥部2.1.1建管局设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管局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李瑞江副指挥长:于伟东 张
4、安宏 石评杨成? 员:? 尹? 法 刘跃辉 孙建义建管局应急指挥部在漳卫南运河管理局(以下简称“漳卫南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拟订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参加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3)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2.1.2建管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建管局工程处,工程处负责其日常事务。2.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2.2.1承担工程施
5、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2.2.2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建管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建管局备案。3.预警和预防机制3.1工作准备建管局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应急指挥部,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3.2预警、预防行动3.2.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
6、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2.2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建管局和施工等知情单位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2.3建管局接到可能导致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4.应急响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当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建管局在相应职责及管理权限内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4.1事故报告4.1.1事故报告程序(1)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
7、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建管局、施工等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监督局报告;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2)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建管局和施工单位可越级上报。4.1.2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2)有关建管局、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3)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
8、发人、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1)有关建管局、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相关执业情况资格;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4.1.3相关记录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4.2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4.2.1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建管局和施工等单位和人员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4.2.2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建管局和施工等
9、工程参建单位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2.3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建管局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点,为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4.2.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建管局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细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等工作。4.2.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10、。5.应急结束5.1结束程序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5.2善后处置5.2.1事故发生单位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5.2.2建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5.2.3建管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5.3.1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5.3
11、.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建管局、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补。5.3.3建管局、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6.应急保障措施6.1通讯与信息保障6.1.1建管局应急指挥部的通讯方式报漳卫南局备案,并分送各参建单位。6.1.2正常情况下,应急指挥部主要人员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6.2应急救援装备保障6.2.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1)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
12、、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建管局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6.2.2应急队伍保障(1)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2)应急管理队伍,由建管局应急指挥部的有关人员组成,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6.3技术储备与保障6.3.1各参建单位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进行研究,提高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6
13、.3.2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处置技术研究和咨询依托有关专业机构。6.4培训和演练6.4.1培训建管局应急指挥部组织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参加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培训及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及应急能力。6.4.2演练建管局应急指挥部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必要时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结束后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6.5监督检查建管局应急指挥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报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核准备案,由建管局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7.2责任追究对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有关单位,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7.3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建管局应急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7.4预案发布范围及生效时间本应急预案发布范围至各参建单位,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