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

上传人:33****7 文档编号:32206195 上传时间:2022-08-0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是一所公立全日制专科大学,该大学以此章程为基础开展今年的招生工作,遵循考生意愿采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

2、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震云(院长)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 030031 联系电话: 0351- 7820555 7820666 传真电话: 0351-7820636 网 址: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办法 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的原则,具体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往年专业计

3、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选拔新生。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3.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顺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

4、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若出现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6.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7.山西省 “三二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无加试要求,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9.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10.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5、11.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2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其它 1.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2.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含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4.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