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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喜欢建筑类专业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北京建筑大学,它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学,现已对招生工作进行落实,对录取考试分数做出了相关要求,优先以分数择优录取,遵循志愿,不设专业差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为Be
2、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英文简写BUCEA。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建筑大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西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大兴校区)。 第五条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
3、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
4、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3.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专业; 4.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处理: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科目选科省份),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等5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选考三科总成绩;其他专业依
5、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2)其他省份,依次比较文综/理综、数学、外语分数; 5.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均不退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体检要求者,采取退档处理; 6.所有专业入学前后均无美术加试; 7.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 8.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
6、英语;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将在录取后进行二次选拔,选拔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3.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合作外方院校均为英文授课); 4.按大类招生专业,入学后依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主要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 学校原则上执行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色弱限报:环境类创新人才实验班(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三个专业);建筑学(实验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 2.色盲
7、限报: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单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两个专业)、工程管理(实验班)、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42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4600元
8、/学年/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国外期间按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根据条件的不同,按照每学年600-1200元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每生185元,校级各类奖学金500-10000元,具体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在学院
9、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学校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确定获奖或受助学生。对因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新生本人需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和地点到北京建筑大学相应校区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及投诉电话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办公室网址: 电话:010-68322507,传真:010-68322899; 投诉电话:010-61209094。 第十八条 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