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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检疫出入境尸体、棺柩、骸骨、骨灰检验检疫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发关于遗体运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 19981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关对出入境尸体、棺柩、骸骨和骨灰实施卫生检疫,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一、申报检疫:尸体、棺柩、骸骨和骨灰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运人或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报验单并交验下列资料;1、 死者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2、 公立医院签发的死亡证明或行政当局签发的死亡注册证明,证明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死亡原因、死亡日期。3、 必
2、要时出具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死亡报告。4、 出具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 尸体、棺柩和骸骨经过有关部门进行防腐、消毒和除虫等处理的证明。6 涉外殡仪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二、因患鼠疫、霍乱、黄热病和炭疽死亡的尸体, 必须立即消毒, 就近火 化,不准移运;患其它传染病死亡的尸体,经常规处理后,再用福尔马林或石炭酸防腐,包装严密后方准移运。对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死因不明的尸体,按检疫传染病死亡论处,必须就近火化,不准移运出入境。三、检验检疫人员有权调查核实死因与申报文件是否相符,必要时可向承运人、死亡目击者或死者亲属进一步了解有关事项,对死因不明的尸体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对可疑的尸体应采取标本进行
3、细菌学检验,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四、对包装容器的要求:包装容器要求是坚固密封,不漏气味,不渗液体。防腐处理后尸体装入聚氯乙烯薄膜袋,排气后密封,装入铁皮棺。铁皮棺内装吸湿物,接缝处必须密封处理。五、运输工具若携带有病媒昆虫和啮齿动物,应进行杀虫、灭鼠等卫生处 理。六、禁止尸体、棺柩与食品混装,该交通工具下一航班要装载食物应进行蒸熏或喷雾消毒处理。七、骸骨要有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消毒和除虫处理的证书或证明,骸骨、骨灰的包装容器要符合卫生要求,不能有异味,密封性能好,清洁卫生,防止病媒昆虫接触。八、经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检疫合格者,签发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许可证或签发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出入境许可证。九、持有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许可证的承运人或代理人在到达出境口岸后,应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申请将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许可证更换为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出入境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