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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填空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填空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填空题1行政法中最主要的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 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4.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以及再审判决三种。 5.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6.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
2、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责任的追究主体主要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8.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 1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 1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包括法定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14.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15.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
3、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16.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乡四级。 1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18.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19.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20.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2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2.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乡四级。 23.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执行力、确定力和拘束力。 24.我国立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
4、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市。 25被委托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26.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二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六个月。 2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8.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补”式的追偿; 一种是“先赔后追”的方式。 29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0.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32.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 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33行政主体是
5、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4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35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6.行政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37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3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存在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 39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0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_被上诉人
6、。 41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中最主要的行政主体。 42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4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44行政责任的追究主体主要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45.我国立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市。 46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47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28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49行政判决
7、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二、名词解释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4.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
8、的法律规范总称。 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7.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9.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0.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
9、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1.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15.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13.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14.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15.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