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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道311线内官营至临洮段改建工程NLLM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范驾驶员和车辆维护、使用管理,促使车辆安全、有效使用,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所有驾驶员和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调配。第三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项目办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综合部的工作安排及调度。第四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违者解聘。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驾驶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2、。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 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第七条 驾驶员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八条 驾驶员驾车一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第九条 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承担.第十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因私自转借车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并解聘工作.第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项目办综合部和有关领导报告
3、,做好善后工作,机动车辆在批准的行驶路线以外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罚款和修理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第十二条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第十三条 车辆的加油,由驾驶员每月从财务部预借加油款,按月经综合部核实出车公里数后,按财务程序报账。因公出差在外发生的油料及交通费,必须得到乘车人员的证明,并经综合部核实出车次数后,由驾驶员按程序报帐。第十四条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综合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经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
4、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省道311线内官营至临洮段改建工程NLLM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办公用品管理,满足工作人员工作需要,杜绝铺张浪费,保证办公经费有效使用和节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坚持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第三条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建设项目部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和发放。第四条 项目部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文具、物品等,均纳入集中采购供应范围。第五条 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由综合部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第六条 综合部对已经配发的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因工作调动使用人发生变化的,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并将所领办
5、公用品退回(消耗品除外).当项目部完成工作任务解散时,工作人员应退回领用的办公用品。第七条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工作人员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项目部工作人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严禁工作人员将办公用品带出项目部挪作私用.第八条 办公用品因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若因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第九条 办公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一)办公用品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二)办公用品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三)因办公用品技术落后,不能与相关设施配套使用,而造成事实上不能使用的。第十条 办公用品核销和报废程序按财务
6、有关规定办理,由综合部和财务部具体负责处理。省道311线内官营至临洮段改建工程NLLM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部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保障工作人员依法休息的权利,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与休假管理。第三条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综合部考勤员负责项目部的日常考勤及呈报工作。第四条 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第五条 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规定,因故缺勤,必须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每
7、月21日考勤员将项目办上个月考勤表送交综合部科长. 第六条 项目部经理请假,须经现场办主任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经项目部经理批准;部门工作人员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共同批准。项目部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项目部经理批准。第七条 工作人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计,并扣除相应补贴。工作人员事假、旷工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补贴。第八条 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的放假休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九条 项目部应根据工作繁忙程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必须安排年休假;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可以申请延期休假;也可以申请
8、用年休假核销事、病假。第十条 工作人员加班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经理安排。加班工资按照项目部相关会议纪要执行。省道311线内官营至临洮段改建工程NLLM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抢险、安全与保通、安全与重建的关系,努力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9、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各自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六条 安全宣传部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宣传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一)指导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二)综合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项目办安全生产形势,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好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项目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四)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项目部安全生
10、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各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五)监督检查各施工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六)监督检查各施工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队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七)组织指导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作。(八)负责项目部对工伤事故和伤亡的责任分析,并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九)负责对项目部重要安全生产措施进行研究、审定。(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提出建议和处罚标准.(十一)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
11、作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十二)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十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施工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队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并提出建议。(十四)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项目部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