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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 则1.0.1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达标排放,实现净化水质、处理和处置污泥、保护环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目的,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处理厂、站可参照执行。1.0.3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一般要求2.0.1 应依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手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完善。2.0.2 必须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的组织机构,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2.0.3 应组织识别和汇
2、总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策划控制方案,并加以实施,当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识别和评价。2.0.4 应遵守适用的现行公共卫生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纳入各项管理文件和管理措施中,应用于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的控制。2.0.5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本厂的管网现状图,包括供水、污水、雨水、再生水、蒸汽、热水、污泥、药液、空气和沼气管线等。2.0.6 各岗位应有工艺流程图、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制度。2.0.7 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掌握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
3、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2.0.8厂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燃气等运行管理工作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2.0.9采用锅炉供热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应按国家锅炉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2.0.10 应准确计量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并进行成本核算。2.0.11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2.0.12 厂内各种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2.0.13 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应按照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组织实施。2.0.14 应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等问题。2.0.15 水处理构筑物堰口、
4、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2.0.16 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期添加或更换润滑剂,更换出的润滑剂按规定妥善处置。2.0.17 应对构(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拦、爬梯、管道、井盖、盖板、支架、走道桥、照明设备和防雷设施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2.0.18 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易损件。2.0.19 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或动平衡等技术要求。2.0.20 应定期检查和检测高、低压电气设备及电缆等设施。2.0.21 应经常检查、清洁电缆桥架、控制柜(箱),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2.0.22 各类仪器、仪表及传感器应
5、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检验。2.0.23 各种设施、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要求进行大、中、小修。2.0.24 设施、设备维修前应有必要的检查,同时制定维修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设施、设备维修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0.25 构(建)筑物及自控系统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及其周期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2.0.26 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做好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2.0.27 当污水处理厂因故需要停、减产运行时,应上报相关管理部门。2.0.28 必须建立意外事故应急机制,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2.0.29 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6、的安装、检修、检测及鉴定,应由国家认可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2.0.30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气体检测仪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强检。2.0.31 各种工艺管线、闸阀及设备色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158-2002)执行。2.0.32 设备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接触转动部位。2.0.33 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2.0.34 各种闸阀开启与关闭应有明确标识;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丝杠应经常加注润滑油脂。2.0.35 设备急停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设备运行中,遇有紧急情况,可采用紧急停车保护。2.0.36 应定期检查电
7、动闸阀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2.0.37 各种闸阀井应保持无积水,寒冷地区冬季应对外露管道、闸阀采取防冻措施。2.0.38 操作人员在现场开、停设备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工况运转稳定后,方可离开。2.0.39 新投入使用或长期停运后重新启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对机械、电气、自控等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2.0.40 长期停用的设备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运转。环境温度低于0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2.0.41 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标牌后方可操作。2.0.42 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
8、润滑部位。2.0.43 设备需要维修时,机体温度应降至常温后,方可维修。2.0.44 各类水池检修放空时,应采取抗浮措施,以免漂池。2.0.45凡设有钢丝绳结构的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磨损量大于原直径的10%,或其中一股已经断裂时,必须更换。2.0.46 起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吊物下方危险区域内严禁有人。2.0.47 设备电机外壳必须保证接地良好,确保安全。2.0.48 构(建)筑物护栏及扶梯应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宜低于1.2米,在构筑物上应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装置,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2.0.49 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岗期间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0.
9、50必须严格进出污泥消化处理区域的管理,值班室的警报器、电话应完好有效。2.0.51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内,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设置沼气泄漏报警器,并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2.0.52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生物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违章明火作业。2.0.53 池上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护措施,必须两人以上共同完成。2.0.54 凡在对具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放空清理和维修时,应符合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85)的规定。2.0.5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场所,应进行强制通风。2.0.56 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
10、定期进行检查、更新,保持完好有效。2.0.57 雨天或冰雪天气,应及时清除走道上的积水或冰雪,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2.0.58 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在室外巡视或操作时应采取防雷措施。2.0.59 城市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水质及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规定执行。2.0.60 年处理水量应完成计划指标的95%以上。2.0.61 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完好率均应达95%以上。3 污水处理3.1 格栅3.1.1 格栅开机前,应检查系统是否具备开机条件,经确认后方可正常启动。3.1.2 粉碎型
11、格栅应24小时不间断运行。3.1.3 拦截型格栅,应及时清除栅条(鼓)、格栅出渣口及机架上悬挂的杂物,汛期应加强巡视,增加清污次数。3.1.4 应及时处理或处置栅渣。3.1.5 格栅运行中应定时巡检,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3.1.6 定期检查传动机构是否运行平稳,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3.1.7 应定期检查粉碎型格栅刀片组的磨损和松紧度,并及时调整或更换。3.1.8 长期停止运行的粉碎型格栅,应吊离污水池,不得长期浸泡在污水池中,并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3.1.9 检修格栅或人工清捞栅渣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有效监护下进行;需要下井作业的,应符合本规程第2.0.48的规定。3.
12、1.10 污水通过格栅的前后水位差宜小于0.3米。3.2 进水泵房3.2.1 应根据进水量的变化和工艺运行情况调节水泵开启台数。3.2.2 多台水泵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时,不得同时起动,应由大到小逐台间隔起动。3.2.3 当泵房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3.2.4 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1 水泵发生断轴故障。2 突然发生异常声响或振动。3 轴承温升过高。4 电压表、电流表、流量计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5 机房管线、闸阀发生大量漏水。6 电机发生严重故障。3.2.5 水泵在运行中,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 应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
13、常、稳定。2 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35,总和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3 应检查水泵填料压盖处是否发热,滴水是否正常。4 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声或振动。3.2.6 泵房的集水池应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并检修搅拌装置。3.2.7 应定期检修集水池水位标尺或液位计及其转换装置。3.2.8 应及时清除叶轮、闸阀、管道的堵塞物,人工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第2.0.54的规定。3.2.9 集水池的水位应控制在最高和最低水位范围内。3.3 沉砂池3.3.1 各类沉砂池均应根据池组的设置与水量变化情况,调节进水闸阀的开启度,宜保持沉砂池污水按设计流速运行。3.3.2应根据沉砂池类别、污水中含砂量及含砂量变化情况,
14、设定排砂时间和排砂时间间隔。3.3.3 曝气沉砂池的空气量应根据水量的变化进行调节。3.3.4 应对沉砂量进行记录统计,每季度宜对沉砂颗粒进行粒径和有机物含量分析。3.3.5 机械除砂,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操作人员应现场监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2 应每日检查吸砂机的液压站油位,每月检查除砂机的限位装置。3 吸砂机在运行时,不得多人同时上吸砂机。3.3.6 应及时处理或处置沉砂池排出的砂粒和清捞出的浮渣。3.3.7 沉砂池应定期清池及检修。3.3.8 沉砂池上的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湿,抗腐蚀处理。3.3.9 旋流沉砂池的搅拌器应保持连续运转,并合理设置搅拌器叶片的转速
15、。当搅拌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向该池进水。3.3.10 采用气提式排砂的沉砂池,应定期检查储气罐安全阀、鼓风机过滤芯的堵塞情况。3.3.11 各类沉砂池正常运行参数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表3.3.11 各类沉砂池正常运行参数池型停留时间(s)流速(m/s)曝气强度(m3气/m3水)平流式沉砂池30600.15-0.3_竖流式沉砂池30600.020.1_曝气式沉砂池1202400.060.12(水平流速)0.250.3(旋流速度)0.10.2滗式沉砂池10400.60.9_钟式沉砂池20600.151.2_3.3.12 沉砂颗粒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35%。3.4 初沉池3.4.1 操作
16、人员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变化,调节各池进水量,使各池配水均匀。3.4.2应定期观察沉淀池的沉淀效果,根据污泥沉降性能、污泥界面高度、污泥量等确定排泥的频率和时间。3.4.3 辐流式初沉池的刮泥机宜连续运行。3.4.4 应经常观察、定期调整出水堰口,保持出水均匀。3.4.5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浮渣斗和排渣管道的排渣情况,初沉池排出的浮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3.4.6 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对斜板(管)沉淀池的斜板(管)和池体进行冲刷。3.4.7 采用污泥泵排泥时,污泥泵的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第3.2节的有关规定。3.4.8 应经常检查刮泥机电机的电刷,刮泥机行走装置、浮渣刮板等易磨损件,发现损坏应及时
17、更换。3.4.9 应定期对斜板(管)沉淀池的斜板(管)及附属设备进行检修。3.4.10 初沉池宜每年排空一次,清理配水渠、管道和池体底部积泥并检修刮泥机及水下部件等。3.4.11 辐流式初沉池刮泥机待修或长期停机时,应将池内污泥放空。3.4.12 刮泥机在运行时,不得多人同时上机。3.4.13 初沉池正常运行参数应符合表3.4.13的规定。表3.4.13 初沉池正常运行参数池型表面负荷(m3/m2.h)停留时间 (min)平流式沉淀池0.8-2.072-210 辐流式沉淀池1.53.060120斜板(管)式沉淀池51220253.4.14 当进水浓度符合设计进水指标时,出水BOD5、CODcr
18、、SS的去除率应分别大于25%、30和40%。3.5 生物反应池3.5.1 根据设计能力及进水水量,按生物反应池池组设置情况及运行方式,调节各池进水量,使各池配水均匀;对于分点进水的曝气池,应合理分配进水量。3.5.2 应通过剩余污泥排放量对污泥负荷、泥龄或污泥浓度进行调整。3.5.3 应对溶解氧进行控制。好氧池溶解氧浓度宜为24mg/l;厌氧池溶解氧浓度宜小于0.2mg/l;缺氧池溶解氧浓度宜小于0.5mg/l。3.5.4应使生物反应池内的污水营养物质平衡。3.5.5 运行管理人员应每天掌握生物反应池的pH、DO、MLSS、MLVSS、SV、SVI、水温等工艺控制指标,并通过微生物镜检检测生
19、物池活性污泥的生物相,观察活性污泥颜色、状态、气味及上清液透明度等,及时调整运行工况。3.5.6 发现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导致出水水质不正常时,应分析原因,并针对具体情况,调整系统运行工况,采取适当措施恢复正常。3.5.7 当生物反应池水温较低时,应采取适当延长曝气时间、提高污泥浓度、增加泥龄或其他方法,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3.5.8 应根据出水水质及不同运行工况的变化,对不同工艺流程生物反应池的回流比进行调整与控制。3.5.9 生物池中出现泡沫时,要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3.5.10 操作人员应经常排放曝气系统空气管路中的存水,并及时关闭放水阀。3.5.11 应及时清除生物反应
20、池上的浮渣、附着物。3.5.12 经常观察生物反应池曝气装置和水下推动(搅拌)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3.5.13 SBR工艺,应合理调整和控制运行周期,并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滗水器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对虹吸式滗水器还应做漏气检查。3.5.14 应按设计要求对曝气生物滤池进行周期反冲洗并控制气、水反冲洗强度。3.5.15 应定期对金属材质的空气管、挡墙或丝网进行检查,发现腐蚀或磨损,及时处理。3.5.16 较长时间不用的橡胶材质曝气器,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太阳曝晒造成老化。3.5.17 生物反应池产生泡沫和浮渣溢到走道上时,应及时清理并注意防滑。3.5.18 生物反应池正常运行参数应
21、符合表3.5.18的规定。表3.5.18 生物反应池正常运行参数生物处理类型污泥负荷泥龄外回流比内回流比MLSS备注(kgBOD5/kgMLSS.d)(d)(%)(%)(mg/l)传统活性污泥法0.20.4415257515002500吸附再生法0.20.44155010025006000阶段曝气法0.20.4415257515003000合建式完全混合曝气法0.250.541510040020004000A/O法(厌氧/好氧法)0.10.43.574010018004500A/A/O法(厌氧/缺氧/好氧法)0.10.3102020100200-40025004000倒置A/A/O法0.10.
22、3102020100200-40025004000AB法A段34 0.40.7 70 20003000B段0.150.3 1520 5010020004000 传统SBR法0.050.15203040006000DAT-IAT法0.0452540045005500CAST法0.0700.181225203530005500LUCAS/UNITANK法0.050.10152020005000MSBR法0.050.13815305013015022004000ICEAS法0.050.15122530006000卡鲁塞尔式氧化沟0.050.1512257515030005500奥贝尔式氧化沟0.05
23、0.1512186010030005000双沟式(DE型氧化沟)0.050.1010306020025004500三沟式氧化沟0.050.10203030006000水解酸化法15207000150003.5.19 曝气生物滤池(BIOFOR)的正常运行参数为:BOD5容积负荷3.5-5.0kgBOD5/m3滤料.d,反冲洗周期14-40h,反冲洗水量5-12%。3.5.20 生物膜法正常工艺运行参数应符合表3.5.20的规定。表3.5.20 生物膜法工艺正常运行参数工艺水力负荷(m3/m2.d)BOD负荷(kg/m3.d)转盘速度(r/min)低负荷生物滤池1-30.15-0.30高负荷生物
24、滤池10-300.8-1.2生物转盘0.08-0.20.005-0.020.8-3.03.6 二沉池3.6.1 操作人员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变化,调节各池进水量,使各池配水均匀。3.6.2 二沉池污泥排放量可根据生物反应池的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及二沉池污泥界面高度确定。3.6.3 应经常观察、定期调整出水堰口,保持出水均匀。3.6.4 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刮吸泥机以及排泥闸阀,保证吸泥管、排泥管路畅通,并保证各池均衡运行。3.6.5 对设有积泥槽的刮吸泥机,应定期清除槽内污物。3.6.6 二沉池宜每年排空一次,进行池底清理以及刮吸泥机水下部件的检查、维护。3.6.7 当二沉池出水出现浮泥
25、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3.6.8 二沉池长期停用时,应将池内积泥排空,并对刮吸泥机采取防变形措施。3.6.9 刮吸泥机在运行时,不得多人同时上机。3.6.10 二沉池正常运行参数应符合表3.6.10的规定。表3.6.10 二沉池正常运行参数池型表面负荷(m3/m2.h)固体负荷(kg/m2.d)停留时间(h)污泥含水率()平流式沉淀池0.6-1.51501.5-4.099.299.6辐流式沉淀池0.6-1.51501.5-4.099.299.6竖流式沉淀池0.6-1.51501.5-4.099.299.6斜板(管)式沉淀池1.0-3.0180-1950.5-1.099.299.6
26、3.7 消毒3.7.1 采用加氯消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氯量应根据水质、水量和水温等具体情况确定。2 应定期清洗二氧化氯原料罐出口闸阀中的过滤网。3 应定期检测、维护漏氯检测仪,及时清洗探头。4 漏氯吸收装置宜半年清洗一次。5 应定期检查漏氯吸收装置与漏氯检测仪的有效联动功能,并定期启动手动装置,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6 加氯时应按各种加氯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停泵前应关闭出氯总闸阀。7 加氯间的排风系统,在加氯机工作前应通风510分钟,并经常检查漏氯报警装置和漏氯自动吸收装置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8 应制定泄漏紧急处理预案和程序。9 二氧化氯的原料氯酸钠和盐酸应分开单独存放,严禁明火。10
27、 开、关氯瓶闸阀时,应使用专用扳手,用力均匀,严禁锤击,同时进行检漏。11 氯瓶不得光照,其运行管理应符合液氯瓶阀标准(GB13439-1992)的规定。12 加氯消毒时,正常运行参数应符合表3.7.1的规定:表3.7.1 加氯消毒正常运行参数项目接触时间(min)加氯间内氯气的最高容许浓度(mg/m3)出水余氯量(mg/l)(管网末端)污水301再生水3010.23.7.2 紫外线消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论是否具备自动清洗机构,都必须根据污水水质和现场污水实际处理情况定期对玻璃套管进行人工清洗。2消毒水渠无水或水量达不到设备运行水位时严禁开启设备。3 应定期更换紫外灯、玻璃套管、玻璃套
28、管清洗圈及光强传感器。4应定期清除溢流堰前的渠内淤泥。5 应满足溢流堰前有效水位,确保紫外灯管的淹没深度。6在紫外线消毒工艺系统上工作或参观的人员必须配带防护眼镜,并穿有遮盖所有皮肤的外套。7 设备灯源模块和控制柜必须严格接地,严禁触电事故。8人工清洗玻璃套管时,应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9 紫外线消毒工艺的透射率应大于 30 %。3.7.3 臭氧消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臭氧发生器的开启和关闭应滞后于臭氧系统的其他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的启动和停机顺序进行操作。2 应根据季节温度、湿度大小增减空压机的排污次数。3空气压缩机必须设有安全阀,应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工作,当系统中的压力超过设
29、定压力时,应检查超压原因并排除故障。4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应根据季节温度调节冷却水量。循环冷却水进水温度宜控制在2032,出水温度不应超过38。5 冷干机的运行在满足用气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再生气消耗量。6 冬季或臭氧发生器长时间不工作,应把系统内设备的水排净。7采用尾气破坏器进行尾气处理时,应定期检查催化剂使用效果,及时更换催化剂。8 定期校准臭氧发生间内的臭氧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如发生臭氧泄露事故,应立即打开门窗,启动排风扇。9 应定期对空气压缩机进行维护保养。 10 应定期对无热再生干燥机进行维护保养。11 应定期对预冷机进行维护保养。12 应定期对臭氧发生器进行维护保养。13 应至少
30、每年对臭氧接触及尾气吸收设施进行清刷一次,油漆铁件一次。14 不同种类的臭氧发生器,其臭氧产量与电耗的关系应符合表3.7.3的规定。表3.7.3 不同臭氧产量的发生器生产每公斤臭氧的电耗参数发生器种类臭氧产量(g/h)电耗(kwh/kg.O3)大型100018中型100100020小型1.010022微型1.0实测注:表中电耗指标限制不包括净化气源的电耗3.8 供气系统3.8.1 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的需氧量,手动或自动调节鼓风机的供气量。3.8.2 鼓风机及水、油冷却系统因突然断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3.8.3 鼓风机房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正常运行时,出风管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值;停止运
31、行后,应关闭进、出气闸阀;长期停用的水冷却鼓风机,应将水冷却系统存水放空。3.8.4 鼓风机通风廊道、空气过滤及油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洁,并按设备运行要求进行检修或更换。3.8.5 鼓风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应定时观察风机及电机的油温、油压、风量、风压、外界温度、电流、电压等,并记录。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按操作程序停机。3.8.6 备用的鼓风机转子与电机的联轴器应每周手动旋转一次,并更换原停置角度。3.8.7 应定期检查鼓风系统消音器消音材料,若有腐蚀、老化、脱落现象,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8.8 使用微孔曝气装置时,应进行空气过滤,并对微孔曝气器进行定期清洗。3.8.9 横轴表曝机两侧
32、的轴承应每月至少补充一次润滑剂,并检查减速机的油位和减速机通气帽是否畅通。3.8.10 长期停止运行的横轴曝气机,必须切断电源,减速机加满润滑油,定期调整水平轴的静置方向并固定。3.8.11 操作人员应及时调整竖轴曝气机叶轮浸没深度,保障最佳充氧动力效率。 3.8.12 正常运行的罗茨鼓风机,严禁完全关闭排气阀,不准超负荷运行。3.8.13 对使用沼气做为动力的鼓风机,应每班加强巡视,检查沼气管道和闸阀是否漏气。3.8.14 鼓风机运行时禁止触摸空气管路。空气管路进行维修时应在散热降温后进行。3.8.15 应按照运行维护周期,在卸压的情况下对安全阀进行各项功能的检查。3.8.16 操作人员在机
33、器间巡视或工作时,应与联轴器等运转部件保持安全距离。3.8.17 操作人员进入鼓风机房时应戴安全防护耳罩、面罩等。3.9 回流污泥泵房3.9.1 应根据出水水质和生物反应池及二沉池的运行方式和工况,确定回流泵开启数量。3.9.2 应及时清捞回流泵房集泥池内杂物,检查泵体、叶轮、叶片等情况。3.9.3 前池液位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3.9.4 寒冷地区,螺旋泵启动时,应检查其泥池内是否结冰。3.9.5 各类回流泵的运行保养应符合本规程第2章及第3.2节的有关规定。3.10 剩余污泥泵房3.10.1 根据工艺要求应及时排泥。3.10.2 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第2章、第3.2节和第3.9节的有关规定
34、。4 再生水处理4.1 传统式工艺4.1.1 混合反应池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停留时间等。2 采用机械搅拌的混合反应池,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设置搅拌梯度。3 药液与水的接触混合应快速、均匀。4 应定期排除混合反应池、配水池内的积泥。5 混合反应池设施、设备应每年检修一次,并做好防腐处理,应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部位。4.1.2 滤池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滤池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进行反冲洗。2 滤池冲洗前应检查排水槽、排水管道是否畅通。3 滤池进行气水冲洗时,气压必须恒定,严禁超压。4 滤池进水浊度宜
35、控制在5NTU以下,滤后水浊度不得大于2NTU。5对于新装滤料或刚刚更换滤料的滤池,应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6 应定期对滤池滤层做抽样检查,含泥量大于3%时应进行滤料清洗或更换。7 滤池长期停用时,应使池中水位保持在排水槽之上。8 滤池冲洗强度应为817L/ m2.s,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应在45%左右。4.1.3 清水池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清水池应设定运行水位的上限和下限,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2 清水池顶严禁堆放有可能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池顶种植植物时,严禁施放各种肥料、药物。3 清水池应至少每两年排空清刷一次。4清水池应采取有效的防止雨、污水倒流和渗透
36、的措施。5 清水池应设置水质检测点,每日监测化验不得少于两次,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采取措施。6 应每年检查仪表孔、通气孔、人孔等处的防护措施是否良好,并对清水池内外的金属构件做防腐处理。4.1.4 送水泵房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管网调度指令合理开启送水泵台数,确保管网水量、水压满足用户使用。2 当出现瞬间供水流量或压力的增大或降低时,工作人员应及时与管网调度人员联系,不得擅自进行开关泵、升降压等影响供水安全性的操作。3 水泵的日常保养和安全应符合本规程第2章和第3.2节的有关规定。4 用户端水质、水压、水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供水合同要求。4.2 膜处理工
37、艺4.2.1 粗过滤系统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微滤系统启动前,应先检查粗过滤器是否处于自动状态。2粗过滤系统开机前,应同时打开进水阀和出水阀;然后关闭旁通阀转为过滤器供水;打开过滤器上风头的排气阀,排除罐内空气后,关闭排气阀。3 当需要切换启动备用水泵时,应使过滤器处于手动自清洗运行状态。4 应每天检查进出口压力表,检查自清洗是否彻底。否则,应加长自清洗时间或手动自清洗时间。5 应经常观察浊水腔和清水腔压力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6 应每月定期排污一次。7 过滤柱应每半年拆卸一次,进行清洗。8 压差控制器的差压设定范围应为0.02-0.16MPa,切换差设定范围
38、应为0.035-0.15MPa。4.2.2 微过滤膜系统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微过滤膜系统启动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 粗过滤器应处于自动状态。2) 应确认空气压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3) 微过滤膜系统进水泵应处于自动状态。4) 应确认水源供应正常。2 应定时巡查过滤单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3 应定时排放压缩空气储罐内的冷凝水。4 微滤膜单元的过滤阻力值如超出规定值,应及时启动化学清洗系统。5 微过滤膜系统需要停机时,应在正常滤水状态下进行。6 停机时间超过5天,应将微过滤膜浸泡在专用药剂中保存。7 外压式微滤膜系统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声纳测试,膜元件出现问
39、题,应及时隔离和修补。8 微滤膜系统在化学清洗时不得将单元内水排空;设备维修时必须将单元内水排空。9 微滤膜系统运行参数应符合表4.2.2-1和4.2.2-2的规定:表4.2.2-1 外压式微滤膜系统正常运行参数工艺控制压力(kPa)反冲频率(分钟/次)反冲洗时间(分钟)碱洗频率(日/次)酸洗频率(日/次)反冲洗压力kPa120600302.51040600表4.2.2-2 浸没式微滤膜系统正常运行参数工艺控制压力(kPa)反冲频率(分钟/次)反冲洗时间(分钟)化学反洗频率(日/次)化学清洗频率(日/次)反冲洗压力kPa120600302.251030254.2.3 反渗透系统的运行管理、安全
40、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定期根据进水水质校核阻垢剂的添加浓度。2 反渗透设备停机超过24小时,应将膜厂商指定的专用药液注入膜压力容器内将膜浸润。3 应定期巡查反渗透系统管道及膜压力容器,发现漏水,及时处理。4 根据系统的污染情况,应定期进行化学清洗(酸洗、减洗),清洗周期视单元的操作环境和污染程度而定,并注意如下事项。1)化学清洗前,对于使用的化学物品,必须遵守认可的安全措施。穿戴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2)清洗后,重新安装拆卸的管道,并确认其牢固性。3)系统启动前,应用反渗透进水罐的储水将系统中的空气排出。4)化学清洗应保持清洗水温在30-35。5)酸洗的药液PH值不低于1.0;碱
41、洗的药液PH值不大于12。5 化学清洗前后应记录系统运行时的参数,包括滤液流量、进水流量、反渗透进水压力、各段浓水压力、进水电导率、滤液电导率等。6 当运行工况达到如下参数时:常态化滤液流量下跌15,常态化产水含盐量增加10,压力差(进水压力浓水压力)比参考数字(在操作最初24-48小时取得的初期数字)多15%,应考虑进行化学清洗。7 系统停电或设备维修、化学清洗中,应将系统设备的现场控制调整为“0”位。8 膜压力差值范围应控制在3.5-4.2 kPa。9 膜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指标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 膜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指标SS (mg/l)pH浊度 (NTU)电导率(s/cm
42、)总溶解性固体(mg/l)总磷(mg/l)NH3-N(mg/l)NO3-N (mg/l)粪大肠菌群56.5-7.51400320不得检出0.51.0每100ml不得检出4.2.4 化学清洗间的运行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冬季运行时,车间内温度应保持5以上,避免碱液结晶堵塞管道。2 化学药品的储存和放置应按其特性及使用要求定位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3 用于化学清洗的酸、碱泵,应按设备使用要求,定期检查和添加养护用油。4 化学药品储罐应定期进行彻底清洗。5 操作人员在化学清洗间操作时,应穿戴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6 必须保证化学清洗间的通风良好。7 化学清洗配药罐清洗液位应控
43、制在30%-70%。8 酸洗时,酸洗液pH2.8,水温40;碱洗时,碱液电导率50-80s/cm,水温40。5 污泥处置5.1 污泥泵房5.1.1 应根据运行工况确定污泥泵的运行台数。5.1.2 维修维护时,应做好工作间的通风换气,半地下式污泥泵房维修时,应符合本规程第2.0.48的规定。5.1.3 污泥泵房的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第2章、第3.2节和第3.9节的规定。5.2 稳定均质池5.2.1 应定期巡视稳定均质池,观察池内混合液液位及搅拌器、污泥泵等设备运行状况。5.2.2 应定期检测稳定均质池的污泥含固率。5.2.3 操作人员应定期清除稳定均质池内的杂物。5.2.4 可根据脱水机进泥泵泵
44、送的泥质、泥量来判断稳定均质池内污泥沉积情况,并适时考虑进行放空清理。5.2.5 应定期检修池内搅拌器等设备。5.2.6 当稳定均质池内需要养护或检修时,按本规程第2.0.54执行。5.2.7 稳定均质池内的污泥含固率宜为2.5%左右。5.3 浓缩池5.3.1 重力浓缩池宜连续运行。5.3.2 重力浓缩池可采用间歇排泥方式,应控制浓缩池排泥周期和时间,避免磷的大量释放。5.3.3 浓缩池刮泥机不能长时间停机和超负荷工作。5.3.4 应及时清除浓缩池浮渣及刮泥机上的杂物。5.3.5 浓缩池上清液如需进行化学除磷,应符合本规程第5.6节的有关规定。5.3.6 浓缩池气体如进行除臭,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有关规定。5.3.7 机械、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本规程第2章的有关规定.5.3.8 重力浓缩池刮泥机在长时间停机后再开启时,应先点动,后启动。冬季有结冰时,应除冰后启动。5.3.9 应经常观察、定期调整出水堰口,保持出水均匀。5.3.10 浓缩池运行的参数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表5.3.10 浓缩池运行参数污泥类型污泥固体负荷(kg/m2.d)浓缩后污泥含水率(%)停留时间 (h)初沉污泥80-1209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