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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攻坚战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以打造_生态经济带明星县,建成较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_,打赢生态靓县战役,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努力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_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_全会精神,示范引领_都市圈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
2、核心,深入实施生态靓县战役,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加快建成_生态经济带明星县,推进“美丽_”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22021年底前,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攻坚战终期考核验收,全面总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
3、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坚持目标需求、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抓紧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深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用环境质量改善良好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突出改革创新、治本攻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
4、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4.严格依法监管、铁腕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参与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为重点,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为主线,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5.推进公众参与、全民共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治理、公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
5、织领导和统筹谋划,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定期调度,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县委、政府
6、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和政府按照年度目标对本实施意见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择优、污染防治相关奖补资金分配挂钩。按照时间步骤相关要求,对落实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完成目标任务排名靠后的由县政府领导约谈或按相关程序启动问责。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年底,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终期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攻坚任务的,首先要问责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对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终身追究责任。各乡镇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实施意见具体工程、项目动态跟踪
7、机制,及时解决本实施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6月底、12月底前,要向县委、政府报送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同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机制,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累积达到一定数量,未完成各级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按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扎实有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打造_生态经济带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控制,整合工业园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统一。 (一)推动
8、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1.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区市相关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认真落实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以综合资源综合利用、配套或副产品等名义规避产能置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重点污染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逐步改变倚重倚能经济结构,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先进工艺,发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推进实施一批稳增长
9、、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加快工业园区优化建设。按照“整合园区、盘活存量、低端退出、转型升级”思路,构建“一县一园、一园多区、各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建立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促进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集中供汽、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回用、固危废处理处置等配套设施,促进企业间上下游衔接、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私用,实现园区整体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严格产业项目准入。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10、,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告置换方案。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按照园区功能及产业定位,统筹调配用地指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环保和能耗等指标,切实提高入园企业和项目的档次和水平。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强化工业园区企业清理。对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将不符合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定位,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和长期不生产的企业列入清理清单,责令限期搬迁。由工业园区提交园
11、区清理清单和实施方案,2021年底完成工业园区企业的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4.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完善政策和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为工业企业装上“绿色引擎”,2021年底,绿色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装备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修复、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等新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大力发展第三方监测治理、特许经营等环保服务业,推动形成
12、新型服务供给体系。2021年底,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一批环保服务业项目,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1.持续加强节能降耗。严格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提升计划,全面降低能耗、物耗。“十三五”期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 _%,能耗增量控制在_万吨标准煤。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型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将实施最
13、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将再生水、雨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实施工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能水行业达到国家先进定额标准,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单位(企业)及公共机构创建工作,2021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_%及以上。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大力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2021年底,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_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或等于_;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
14、鼓励政策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2021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_%及以上。“十三五”期间,全县水资源总量控制在_亿立方米。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开展资源节约行动。在全社会开展节约水、电、土地等行动,加快向绿色低碳的方式转变,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充分发挥园区集约发展功能,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工业领域,全面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能效对标达标活动,进一
15、步完善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体系。建筑领域,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严格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逐步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构建合理公交线网,发挥公交运能优势,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减少能源浪费。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强配套充电、加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将绿色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供给侧和消费侧体系,
16、以低碳、循环经济模式组织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活动;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大力倡导公众绿色着装、绿色饮食、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旅游;提倡和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公众将生活类危险废物送入安全收集、处置通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在县域范围内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17、(一)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一律关停,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散乱污企业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21年年底前,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铁合
18、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4.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制定堆场扬尘整治计划,实行“一企一策”。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5.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查工作,初步建立全县VOCs排放基数。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
19、化工行业VOCs 治理力度。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区、市下达减排任务。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消减煤炭消费需求,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实施化工、水泥高耗煤行业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率,加快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21年底,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下降_%。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严格耗煤项目审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1万吨及以上项目一律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新建耗煤项目实行1.5倍减量替代(热电联产除外)。严格落实燃煤锅炉限建、禁建管控措施,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
20、覆盖区域内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_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严格煤质管控。建立煤质全链条监管体系,大力实施清洁煤替代散煤,2021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4.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实施锅炉环保升级改造,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_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供暖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加快建成区内_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1年,全县建成区基本淘汰工业企业_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供暖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力争东热西
21、送项目工程(二期)连接_。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制定柴油车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计划,通过经济补偿、限行禁行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严格查处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牵头
22、单位:_ 配合单位:_ 3.加强油品监管,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用油标准并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质量、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4.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调整城区路网结构,有效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逐步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_ (四)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 1.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全县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山(含砂石料厂)摸底排查,建立整改整治矿山企业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
23、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 “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积极实施城市绿化行动。加强防沙和国土绿化,保质保量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增加林草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有限用于增绿以及增加公共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
24、立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对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住建局)。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广“以克论净”精细化管理,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环卫工作机制,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严控渣土运输车扬尘污染,建立渣土拉运夜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渣土车不冲
25、洗、不遮盖等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城管局)。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按照区市要求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统一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2.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3.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建材、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对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机扫。 牵头
26、单位:_ 配合单位:_ 4.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年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强化各乡镇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2021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六、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
27、,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水生态建设。 (一)加强县域重点沟道综合整治。采取沟道清淤砌护、采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建成银新干沟、四二干沟、三二支沟、滨河湿地等重点沟道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净化工程,提高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和入园企业污水基本实现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提高城市污水再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全面治理工业及城镇污染。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_县工业园区
28、内涉水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全面排查取缔“九小”企业和直排口,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四)实施重点湖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频率,再整治水域岸线“八乱”行为,实现全河道无垃圾、无违法占用。对县域符合湖长制要求的_处湖泊;_处湿地;_处水库列入湖长制管理范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截污控源和生态修复相结合,深化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五)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9、。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水源地划定、保护标志设立、保护区内存在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摸清水源地环境问题底数,依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拆除或者关闭,视情况实施生态修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出水厂、管网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落实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禁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持保护区内自然属性,确保城乡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
30、行动。严格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大力实施排污口专项整治。科学确定疏浚范围和深度,及时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和水体底泥污染物,强化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成效。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净化等,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强化河湖长对黑臭水体治理的协调督导责任,实施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治排污口,强化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成效。 2021年底,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七)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人
31、居环境整治,推进以“两处理两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造厨房、改造厕所)、“五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六通”(通水、通电、通气、通暖、通网、通公交)为目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大提升。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从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到末端环境管理全体系监管,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及厕所改造,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量,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秸秆还田等举措,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从源头上治理农田退水污染。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建立健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机制,推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农用残膜回收利
32、用率达到_%。2021年底,全县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完成区、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县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_%,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_%;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_。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七、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大力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壤调查技术规范与要求,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33、,配合区市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各类土地保护力度,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建立污染地块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将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措施,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1年底,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状况,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
34、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开展自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等举措,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处罚一批、移交一批。2021年底,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_年下降3%。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以黄河沿岸、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固体
35、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全面规范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贮存、处置。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市生态环境局_分局)。完善工业园区渣场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2021年底,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基本满足贮存要求,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园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四)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分类回收。采取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无害化处理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做到处理过程“垃圾不暴露、转运不落地、沿途不渗漏”。实施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
36、体模式,建立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运营维护机构队伍和运行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将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场及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2021年底,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_%。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八、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县生态保护与修复,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1年底,严格按照已经批准并公布的生态红线,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纳入全国“
37、一张图”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制定保护管控措施,做好“绿化、水系、空气”三篇文章,着力加强水源地、_湿地、_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实施入黄口人工湿地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上水平、出品味。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加大对_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保护区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进行严格保护,并加强监测。开展自然保护区整治绿盾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全县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取缔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全面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修复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零存在,拟保留人类活动项目按照相应环境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实现自然保
38、护区土地权属明确、边界清晰、功能区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构建绿色生态系统。加快_山东麓酒庄防风生态林建设,规划建设市_山东麓葡萄长廊防护林带,扩充黄河两岸绿色廊道,重点对现有防护能力低下的林带进行改造提升,以乔木林为主,增加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维护_生态安全。开展绿地修复,对城市破损绿地进行修复,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植被群落。完善绿地系统,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效果。挖掘城市微小未利用地块、不能建设地块及街心、街角裸露地面,在县城打造星罗棋布的城市小微公园。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
39、功能,乔灌草合理配植,推行生态绿化方式。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四)进一步改善沿河生态环境,营建生态稳定的黄河护岸林。抓好园区道路绿化、黄河护岸林、市民生态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黄河护岸林提升改造工程。对现有林带残缺不全的,应按照以带为主,带、片、网、点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黄河主河道护岸林。加强黄河流域河滩、湖泊、水稻田等各类湿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重点实施入黄人工湿地等工程,出台河湖湿地管理办法,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进一步预防水土流失、改善水生态、提升景观,保障黄河水生态安全。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五)加强绿化项目建设。抓好工业园区道路绿化、黄河护岸林、生态公
40、园等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建设_两侧植绿工程。三年新增绿化面积_万亩。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九、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历次交办转办件的整改工作,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成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 (一)及时高效完成转办问题整改。坚持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交办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持续发力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对环境投诉举报件要即交即办、立行立改,把整改行动落到实处,切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
41、果,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认真开展交办举报环境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围绕存在的环保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按时办结答复;对于情况复杂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部署,建立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和要求,坚持不懈抓整改,持之以恒求实效,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牵头单位:_ 责任单位:_ (二)高质量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42、逐项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 “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区市整改销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督察整改验收标准、流程及责任、为彻底整改提供支撑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分析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及时解决督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问题的工作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环保督察整改调度、督查、通报,强力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狠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坚持依法整改、科学整改,既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合理运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环境污染行为;又要紧密结合具体问题,科学确定环保督察整改阶段目标,不得对目标任务层层加码,整改时限
43、层层递减,严禁搞“一刀切”整改,确保环保督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牵头单位:_ 责任单位:_ (三)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对不符合整改时序要求的,按程序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对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从重问责;对组织整改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效能目标考核结果直接列为末位。 责任单位:_ (四)建立环保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环保督察整改,定期督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重点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履行环保职能职责的部门每年向县
44、委、政府专题报告环保履职情况。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保工作时,要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作为一项专题进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政协常委会通过提案、委员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监督,结合区市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充实环境监察力量,对环境质量下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环保问题,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为打好污染
45、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配合区、市建立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管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四统一 ”工作职责;完成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健全县、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环保局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统一
46、建设大气、水、土壤、声、自然生态、重点污染源、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全县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根据属地原则,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县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二)加强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绩考核办法,强化政绩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出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决策过错认定、问题线索移送等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配套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
47、的实行终身追责。开展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场开展督察,督察整改情况作为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激励。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机制。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建设运营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
48、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县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生态环保领域主体责任,积极推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竞争性分配,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区、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既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_ 配合单位:_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全面修订清理规范性文件中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相适应的内容,配合区、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完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