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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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9篇关于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9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WTT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个人借款合同 篇1贷款人:_借款人:_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万元。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

2、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一个月按30天计算)。1.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3.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五、贷款支用 用款计划:1.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

3、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六、贷款偿还 还款计划。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2.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八、违约及违约处理(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

4、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

5、贷款本息。(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1.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2.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十、其他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1.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借款人公章:_负责人签章:_ _年_月_日贷款人

6、公章:_负责人签章:_ _年_月_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2借款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贷款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声明条款(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

7、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第二条借款额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

8、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第三条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

9、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第四条借款额度的使用(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

10、月。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一)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借款的情形,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三)单笔借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

11、另行约定单笔借款的借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四)本条约定的单笔借款的借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借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七)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八)结息1.实行固定利率的借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动期当期

12、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3)其他方式。3.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1.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

13、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5.其他条件:(三)借款的支付1.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借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借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资金是否符合约定用途。2.在借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借款

14、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1)信用状况下降;(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第七条还款(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借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

15、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还款。(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第八条借款的担保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

16、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1)抵押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保证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3)出质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4)其他方式担保:。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

17、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3.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

18、情况的检查、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

19、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乙方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一)乙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向甲方收取了不应收取

20、的利息、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二)甲方违约情形1.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2.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三)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

21、履行职责。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3.甲方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4.本合同约定的发放借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5.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2)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

22、、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3)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6.抵押、质押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3)抵押

23、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7.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未遵守承诺事项的;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9.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四)乙方救济措施。出现本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约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权

24、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1.停止发放借款。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3.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借款额度,或调整额度有效期间。4.甲方未按本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复利和罚息。5.借款逾期的,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约定的分次还本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借款到期前

25、,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6.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2)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其他条款(一)费用的承担。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二)公告催收。对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26、(三)权利保留。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四)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五)本合同项下的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

27、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七)合同生效条件。1.甲方为自然人的,本合同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甲方为非自然人的,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有关部门留存份。(九)其他约定事项1.借款人信誉下降,生产经营出现不良状况,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2.担保人的担保物价值下降、毁损或被人民法院查封

28、、扣押和保全的,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3.保证人保证能力下降,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3出借人姓名:_抵押人姓名:_身份证号码:_保证人:_身份证件号码:_特别提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

29、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一、由于抵押人资金确实紧张,出借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同意借部分资金给抵押人。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大写 壹万元正 )。二、上述借款用于:抵押人交纳夜大学费三、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四、利息:以每月_元为标准,截止赔款日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 1800 元(大写 壹仟捌佰元正 )。五

30、、赔款方式:期一次性连本带息偿还。如需提前赔偿,利息相应扣减;如到期借款未赔付,将按每天5计息,出借人可以随时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人应承担出借人追讨该款的一切费用。六、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抵押人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利息)。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盖章生效。附件:抵押人借款申请书、抵押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章):_出借人(签章):_保证人(签章):_合同签订地:_合同签署日期: _年 _月 _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4个人借款合同(含借据、收据)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

31、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三、借款月利率:,按月收息。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按应付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计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加倍收取罚息(按欠付利息天数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期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仍应计算至清偿所有债务之日为止。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1、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2

3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经营不正常、违法经营、赌博等不良现象)影响了出借的资金安全,甲方有终止借款的权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借 据因 ,今向 借到人民币本金(大写) 元(小写),借款期限自 起到借款人:担保人或(证明人):年月日收 据个人借款合同 篇5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具体约定:(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

33、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提前还款。(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 见第二条保证条款)。(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二条、保证条款:(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2.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四)、

34、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三条、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二)、甲方(之一或全部)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三)、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四)、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一)、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

35、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甲方(签字):个人借款合同 篇6借款合同甲方:_身份证号码:_乙方:_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于_年_月_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_借款期限:还款日期:_年_月_日。还款方式:现金/_支付。违约责任: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

36、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人民法院。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

37、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个人借款合同 篇7鉴于甲方向甲乙方借款,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于_前交付甲方。二、贷款利息:_三、借款期限:_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五、违约责任:_六、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合同签订日期_合同签订日期_个人借款合同 篇8贷款人:_商业银行借款人:_身份证号:_现住址:_联系电话:_出质人:_身份证号:_现住址:_联系电话:_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

38、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元。质押率:_。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四条借款利率:_月利率: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月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第五条质押担保1质物名称:_户名:_账号:_凭证编号:_金额利率:_开户日:_到期日:_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2

39、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3质物移交时间为_年_月_日。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六条借款归还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

40、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第七条贷款人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

41、供给借款人。2妥善保管质物。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第八条借款人义务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第九条出质人义务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第十条出质人声明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

42、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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