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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备】抵押借款合同汇总八篇【必备】抵押借款合同汇总八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WTT为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抵押借款合同 篇1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
2、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第二部分抵押条款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
3、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
4、共同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 篇2抵押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住所:电话:抵押权人(乙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确保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抵押物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
5、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第三条: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延长
6、债务履行期限;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第四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五条:独立性条款1、本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视为双方之间的另外一份合同,仅为便利之目的书写在本合同之中。2、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1、抵押权存续期
7、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办理抵押的财产保险。保险期至少应长于主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2、在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3、抵押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应由乙方保管。4、甲方应当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乙方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抵押物已保险,但未批注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的,应将优先受偿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5、对该保险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
8、第三人提存;(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第八条:第三人损害赔偿1、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对该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2、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1、抵押权存续
9、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2、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第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依法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物: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的;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抵押权存续期间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第十二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第十三条:抵押物登记及注销抵押物依法应办理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于本
11、合同签订后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妥抵押物登记。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移交乙方持有。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第十四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但不限于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拍卖、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诉讼、提存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甲方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2、甲方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2、本合同经
12、双方签字或盖章。第十七条: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第十九条:其他事项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抵押人(签章):抵押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签约日期:2021年xx月xx日签约地点:抵押借款合同 篇3缔约人: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乙方): ,身
13、份证号码: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借 贷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共1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14、: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
15、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部分 其 他 约 定第十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
16、然有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
17、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 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第十五条 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缔约人、担保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出借人: 担保人: 借款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021年11月15日订立于抵押借款合同 篇4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
18、):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抵押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
19、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第
20、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
21、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第
22、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
23、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附: 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抵押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权证书/编号:处所:抵押物评估价值 万元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备注: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抵押借款合同 篇5经 银行(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自_年_月_日自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种类)贷款(大写)_元,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利率按月息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第二条 贷款方
24、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按期、按数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 借款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利息。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货款本息,又特写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追偿。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
25、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发间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处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
26、之日起至贷款表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八条 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 其他_。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
27、份。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抵押借款合同 篇6农信高抵借字 第 号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种类:2、借款用途: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
28、和监督;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
29、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30、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
31、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
32、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
33、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
34、词理解一致。贷款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借款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抵押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抵押借款合同 篇7出借人(抵押权人):公民身份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公民身份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下简称乙方)抵押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下简称丙方)一、总则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照
35、履行。二、抵押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之一:1、 座落:2、 土地用途:3、 建筑面积:4、 房地产权证编号:5、 权利人:6、 抵押房地产价值: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抵押房地产之二:1、 座落:2、 土地用途:3、 建筑面积:4、 房地产权证编号:5、 权利人:6、 抵押房地产价值: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抵押人以上述两套房地产共同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三、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四、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2、借款期限: 。预计从 年月日至
36、年月日止。如实际出借款项日期推后,则借款终止期限相应顺延。如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需征得甲方同意。3、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应一次性还本付息。五、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证明。甲方有权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记证明后再向乙方出借款项。乙方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违约金、费用(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三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六、抵押房地产的占管抵押期间,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
37、合甲方的监督、检查。七、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八、抵押房地产的租赁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间如丙方出租该房屋,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合同内容需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合同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必须约定:出租人及合
38、同规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所有出租纠纷由乙、丙方承租,与抵押权人无涉。九、丙方保证及承诺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
39、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个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做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十、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行使房地产抵押权。借款期满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归还借款本息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签订并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一、房地产处理甲、乙、丙三方约定,在依法处
40、置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处理房地产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本合同经三方签订后,且甲方将借款交付给乙方后生效。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签署合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其他各方存档一份。十三、特别约定乙方如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处理该抵押物,在处理抵押物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甲、乙、丙三方约定,本合同由公证机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的公
41、证书。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第十五条“争议解决”不再适用。本次借款发生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十四、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联系地址(住所)即视为送达。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发出的5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的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十五、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
42、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提示条款1、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或经对方认可的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或承诺执行。2、 乙、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作了相应说明,乙、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甲方: 乙方: 丙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抵押借款合同 篇8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张江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43、): 鄢力 杜姝缜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 、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合同,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借 款流动金并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若有其余合伙经营者,同时提供合伙人证明;保证资金用途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为准,本金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为计算基准。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年息%(季息月息),办理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按协议支付。第四条:利息结算:第一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
44、币)计元;第二次付息:时间日,金额(人民币)计元;第三次付息:时间年其余费用按委托协议、保证合同及付息清单支付。第五条:本金支付:以实际放款日所订立的借据为准。第六条:延期违约金:借款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八支付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违约金给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借款利息及保证同项下逾期违约金正常计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从应付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合同数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七条:借款人如果违约,则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45、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并承担本合同下的利息违约金、本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计算)及出借人主张本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第八条:资金交接:他项权证或网签办好之日起两日内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三日内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借款人,并支付为办理借款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或不及时接受所借款项时,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担责任。第九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实际使用借款时
46、间不得少于时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为对出借人的补偿;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第十条: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时应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及债务责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及债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一条:出借人不参与借款人的经营,不承担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违法风险,和其他任何风险。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不及时承担债务责任,或其他担保法规定的影响所借款项安全因素出现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违约金等;而出借人无需为借款人的任何损失负责。第二部分 抵 押第十三条:为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产的权利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该合同的担保。抵押期限:自 2021 年 04 月 11 日起至2021 年 10月 11日止。抵押房产位于 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663号康桥花园24幢1006室 房产, 建筑面积 87.27 平方米;本抵押权人享有第一顺序抵押权。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