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线监理工程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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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翔纺织公司检验车间设备管理制度XX线监理工程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线监理工程师管理,落实监理责任,规范监理工程师从业行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素质,激励监理工程师敬业爱岗,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标准依据现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指管理制度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要求,并结合XX线实际而编制。第三条 凡在XX线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和考核,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XX建设指挥部是XX线范围内对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主管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第五条 监理工程师应学习、掌握、贯彻工程建设的

2、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接受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和考核检查。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第六条 XX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应以任职文件形式组建,任职文件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一致。在后期进行质量、安全等检查时,建指将依据任职文件名单为核实依据。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变更主管人员应报建指核备。 第八条 一个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监理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到建指办理更换手续。(1)包括更换原因等的申请报告;(2)有效的证明材料;(3)拟更换的新

3、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不得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第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不予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参照第八条的规定办理更换手续。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原则上应为本监理单位的正式人员。第三章 考核标准第十一条 对监理工程师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个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初始分值为100分,根据考核期内的加、减分情况,得出考核结果。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良、称职、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五个等级。1.优良:监理工程未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2.称职:监理工程未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

4、故,监理工程师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70分(含)至80分; 4.基本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60(含)至70分。5. 考核最终分值在60分以下的。第十三条 对监理工程师扣分标准如下: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性扣相关责任人50分:(1)因监理责任而发生工程建设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及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3)未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将不合格

5、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以虚设、挂靠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5)监理工程师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并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以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正式文件为准)。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性扣相关责任人30分:(1)所监理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经查监理人员未尽到相关责任的;(2)与施工单位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3)擅自变更设计文件的;(4)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不及时提出书面制止和纠正要求的;(5)对施工单位上道工序未报经监理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

6、施工的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也不及时向上反映汇报的;(6)对施工单位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报经监理核验即用于工程的行为,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7)施工单位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的;(8)所监理工程实际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与审查通过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严重不符,或未按应经专家论证的方案实施,监理工程师既未制止又未向相关单位报告的;(9)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10)利用职权故意刁难供应商或者承包商,接受或索要利益相关人

7、礼金或礼物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性扣相关责任人1020分:(1)因监理责任而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18分;(2)不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520分;(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专业、数量明显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实际到岗人数未达到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变更)的相应工程建设阶段应到位人数的70%以下(含70%)的,扣总监15分;(4)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核等不符合国家监理规范要求的、按规定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而未编制的,扣总监1015分;(5)项目监理机构未按确定的工地

8、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例会无纪要或纪要严重不全的,扣总监1015分;(6)对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检测、工程安全和功能性试验而未进行的情况,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扣相关责任人15分;(7)对承包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品种不全、批次不足,实物与报验不符的行为,不予以制止或纠正的,扣相关责任人10分;(8)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的,或者对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予以审查批准的扣相关责任人15分;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性扣相关责任人210分:(1)将不得委托给总监代表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

9、的,扣总监10分;(2)对按规定应进行旁站、平行检验、见证检验而未进行的,扣责任人10分;(3)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现象,既未制止又未向建指报告的,扣责任人10分;(4)监理工程师越权代签字的,扣责任人8分;(5)未按有关要求对施工工艺或工序进行检查或纪录的;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的,扣责任人10分;(6)未对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的,扣责任人10分;(7)工程内容发生变更但变更手续不齐全同意施工的,扣责任人5分;(8)允许明令禁止或淘汰使用的材料、技术、工艺或设备用于工程的,扣责任人10分;(9)未及时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合格证、检测报告、

10、备案证等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的,扣责任人8分;(10)监理资料与工程进展不同步,资料反映的情况与工程实际明显不符的,监理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归档的,扣责任人38分;(11)未按规定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扣总监810分;(12)未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或技术负责人专业职称证明的,扣总监35分;(13)无监理日志的,扣总监5分;未及时记录监理日记的,扣责任人3分,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扣总监2分;监理日志记录内容简单,不能有效反应工程实际的,扣责任人2分;监理日志记录不真实,对原始凭证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8分;(14)施

11、工单位未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方案实施,监理工程师未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的,扣责任人5分;(15)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的,扣总监2分;(16)未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扣责任人5分;(17)不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分部(项)或单位工程验收,无故拖延施工单位分部(项)报验时间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5分;(18)监理人员在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表现较差,或未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的,扣5分。第十四条 对监理人员加分标准如下:1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所监理的工程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表彰的,加50分;2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所监理的工程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表彰的,加30分

12、;3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所监理的工程获得局级奖励或表彰的,加15分;4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所监理的工程获得局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加10分;5监理工程师员的合理化建议给建设单位节约了大量资金或缩短了大量工期的,加10分;6在监理工作中能认真履责、积极奉献,使得工程如期保质完成的,加3分;7.监理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并能及时整理归档的,加2分;8.能及时合理地通过监理通知单、联系单等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前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加3分;9.服务质量好,能及时帮助相关单位排解问题,受到参建单位一致好评的,加2分;10.在处理工程突发事件或者处理安全、质量事故中表现突出,加5

13、分;11.在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责任心强、表现突出的,加5分;第四章 考核办法第十五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在XX线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均由总监理工程师按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建指质安部备录,建指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第十六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工程师管理和考评资料,并作为评先及提高待遇的依据。对考核优良的监理工程师在各类评优中优先考虑,在工作安排上优先任用到重要岗位;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待岗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一年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辞退或清退,。第十七条 考核实行黄、红牌管理,累计两张黄牌按红牌处理,获得红牌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清退,建指将把相关情况报请铁路局列入个人不良记录,一年内禁止在局管范围从事监理工作。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指质安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1年8月20日页脚内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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