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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局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起草单位:生技科、安监科、调度所 责任部门:生技科起草人: 主要修订人:审 核:、 批 准: 1 突发事件的分级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突发事件三个等级。1.1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1.1.1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3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1.1.2 一次事件中发生1座及以上220kV变电所全停;1.1.3 一次事件中发生3座及以上110kV变电所全停;1.1.4 一次事件中死亡3人及其以上事件。1.2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1.2.1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
2、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30 以下15 以上的停电事件;1.2.2 一次事件中发生2座110kV变电所全停;1.2.3 一次事件中死亡2人至3人,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1.3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1.3.1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2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较大面积停电;1.3.2 电网内35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较大面积停电;1.3.3 一次事件发生1座110kV变电所全停;1.3.4 一次事件发生2座及以上35kV变电所全停;1.3.5 一次事件死亡1人事件。注:各单位应确定重要线路和
3、变压器的明细表或做出定义。2 应急指挥机构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是应急组织工作的中枢,应急指挥机构分为三级,一级为市供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二级为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三级为各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形成职责明确、信息通畅、上下互通、指挥有力的指挥体系。2.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供电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和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经营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生技科科长、安监科科长、基建科科长、营销科科长、调度所所长组成。见附录A。2.1.1 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应急指挥
4、部办公室主任由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副总工程师、安监科长、生技科长、基建科长、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调度所所长、营销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物管中心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见附录A。2.1.2 应急办公室下设各专业应急工作组:2.1.2.1 电网调度专业组电网调度专业组组长由调度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2 抢修专业组抢修专业组组长由生技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和各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2.1.2.3 营销专业组营销专业组组长由营销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4 交通、保卫专业组交通、保卫专业组组长由安监科科长担任,成员由
5、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5 宣传信息专业组宣传信息专业组组长由政工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6 后勤、救护专业组后勤专业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7 物资专业组物资专业组组长由物资管理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1.2.8 安全监督组安全监督组组长由安监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2.2 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经应急指挥部授权后,副总指挥及成员由现场总指挥根据现场人员情况确定。一般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抢险重点,确定相关某一专业组进入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2.3 各基
6、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基层单位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成员由相应班组专业人员组成。基层单位应急处理小组根据抢险、抢修现场的工作需要,可成立作业现场指挥小组并指定现场总指挥。3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3.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3.1.1 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发生时全局应急抢修工作,研究部署突发事件抢修和应急准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3.1.2 研究决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电网运行方式、抢修方案等重大问题。3.1.3 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负责与地方政府、省公司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和省公司、市局应急处理指挥部门联系,了解灾害和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负责向
7、其他单位请求支援。3.1.4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抢险、抢修现场的需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派现场总指挥。负责与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理情况;负责与当地应急处理机构(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医疗单位、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联系,保证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及时得到治疗或医疗监护。3.1.5 负责突发事件发布和上报的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3.1.6 决定启动、结束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3.2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3.2.1 及时了解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以及抢修恢复情况。根据事件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3.2.2负责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任务和命
8、令,协助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对策,协调各专业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负责与应急现场指挥部、各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联系。负责外部救援队伍的接洽、安排。3.2.3 负责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省公司、市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3.2.4 负责接收地方政府、省公司、市局等上级部门有关灾害发生的信息,以及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向地方政府、省公司、市局等上级部门和公众发布本局有关的应急处理的信息。3.2.5 负责局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本预案及各分类预案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事后评审,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改进。3.2.6 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演习,进行应急工作总结。3.3 电网调度
9、专业组主要职责3.3.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处理和解决恢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努力保证电网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3.3.2 负责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3.3.3 及时了解、掌握电网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理的情况,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结果。3.4 抢修专业组主要职责3.4.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制订抢修方案。3.4.2 组织抢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运行。3.4.3 了解、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现场设
10、备损坏信息、修复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3.4.4 负责协调基层单位人员、备用物资及其它备品备件援助。3.5 营销专业组主要职责3.5.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营销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研究并组织突发事件状态下用电负荷恢复工作的开展。3.5.2 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用电负荷的平衡工作,通过错峰、避峰等手段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供用电平衡。3.5.3 向重要用户通报突发事件情况,督促重要用户实施突发事件防范措施。3.5.4 通知95598做好向电力用户突发事件的有关咨询工作。3.5.5 确定在突发事件恢复阶段重要用户的优先级次序方案。3.5.6
11、 了解、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用电负荷和电量的损失信息、恢复信息,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3.6 交通、保卫专业组主要职责3.6.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的运输。启动火灾、治安等相关应急处理预案。了解、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3.6.2 负责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专业运输单位联系,获取适时援助。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3.6.3 负责事发现场交通、人员隔离管制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应急抢险抢修人员标识的发放和管理。3.6.4 做到有领导、有组织、
12、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和疏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3.6.5 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以及抢险、抢修车辆出勤。及时做好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外联工作。3.7 宣传信息专业组主要职责3.7.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并根据授权及时收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宣传信息的整理,组织新闻报道材料;归口负责汇总统计各专业组、现场指挥部和基层单位指挥部的与事件相关的信息数据;并提交给应急指挥部审核。3.7.2 负责与社会媒体的联系、接待工作。3.7.3 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期间的对内宣传工作,以及编印突发事件处理的内部快报。3.8 后勤、救护专业组主要职责3.8.1 接
13、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后勤保障有力、及时到位。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3.8.2 负责应急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3.8.3 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勤保障的情况。3.8.4 负责与医院联系伤员转移、治疗等事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人员健康状态。3.9 物资专业组主要职责3.9.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提供。3.9.2 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物资供应和调配情况,以及投入抢修、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统计。3.10 安全监督组主要职责3.10.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抢险、生产恢复
14、工作中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3.10.2 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安全保障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3.11 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3.11.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3.11.2 负责现场抢修、抢险、抢救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3.11.3 时刻了解突发事件发展趋势,了解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和减少损失,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3.11.4 保持与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密切联系,随时汇报现场应急处理情况。3.11.5 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现场恢复;3.11.6 负责突发事件终止后的现场保护,做好现场必要的标记,以供
15、调查分析。3.12 基层单位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3.12.1 完成局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应急任务。3.12.2 负责处理本单位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3.12.3 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对预案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评审及改进。3.12.4 启动、结束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3.12.5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的影响、损失及应急处理、恢复等情况。向相关专业组提供各项统计数据。4 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4.1 安全第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4.2 统一指挥原则。在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
16、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4.3 快速反应原则。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4.4 先期处置原则。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局属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4.5 协同配合原则。局属各单位(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4.6 保证重点原则。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
17、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5 信息上报和新闻发布5.1 信息上报5.1.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对电网事故的值班电话装设在调度值班室,其他事件的信息由接收人报本单位(部门)有关领导,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5.1.2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发布信息。发生一般突发事件
18、及以上事件,应以第一时间上报市局有关部门。5.1.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应急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5.1.4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值班电话应提前在所辖范围内公布,保障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信息能及时报送和收集。5.1.5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5.2 新闻发布5.2.1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发布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突发事件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5.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发布重特大
19、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局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5.2.3 突发事件信息新闻发布程序按市供电局对外新闻发布制度要求执行。6 应急响应6.1 应急启动程序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分析后,根据事件类型向相关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命令。 6.1.1 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6.1.1.1 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
20、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调度应急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电网二次系统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6.1.1.2 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调度应急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6.1.1.3 因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6.1.1.4 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启动信息网络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急处理预案、营销系统应急处理预案。6.1.1.5电力大楼发生重大情况,启动电力大
21、楼火灾应急处理预案、电力大楼失电应急处理预案、电力大楼群体上访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1.1.6 发生电网基建重大事故,启动电网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6.1.1.7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交通、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启动地震应急处理预案、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治安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救援物资供应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6.1.2 重特大突发事件6.1.2.1 特大突发事件由总指挥第一时间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到达指挥中心,根据需要调度所负责立即开通指挥部的自动化信息和通讯网络;10分钟内
22、向所有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命令,并宣布进入特大突发事件紧急状态。各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接到命令或指令后:6.1.2.1.1 宣布停止本部门非涉及该应急事件的一切活动,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6.1.2.1.2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3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20分钟内出发。6.1.2.1.3 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6.1.2.1.4 交通专业组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它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6.1.
23、2.1.5 物资专业组全体人员在20分钟内到岗,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6.1.2.1.6 后勤专业组在10分钟内完成后勤保障物资紧急购置的任务布置,2小时内完成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人员在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6.1.3 一般突发事件6.1.3.1 一般突发事件由分管局领导(副总指挥)或应急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召集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部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根据需要调度所负责立即开通指挥部的自动化信息和通讯网络;10分钟内向各专业工作组和部门发布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命令,并宣布进入一般突发事件紧急状态。专业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接到命令或指令后:6.1.3.1.1 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
24、钟内到达指定地点。6.1.3.1.2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3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20分钟内出发。6.1.3.1.3 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它处理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6.1.3.1.4 交通专业组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它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6.1.3.1.5 物资专业组全体人员在20分钟内到岗,警报解除前应24小时待命。6.1.3.1.6 后勤专业组在10分钟内完成后勤保障物资紧急购置的任务布置,2小时内完成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人员在警报解除前应24小时待命。6.2 应急
25、抢修和恢复6.2.1 发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现场或先期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件影响的扩大,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储备、流动发电设备、交通车辆等,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抢修,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保障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电源供给。6.2.2 在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局属各单位(部门)要给予事故抢修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由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交通、通讯、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及时与社会及有关部门联系,发布信息。6.2.3 当接收到地方政府或上级单位关于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指示或通知后,根据应急事件的
26、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相应启动本局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2.4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预案和有关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生产,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于实际情况与预案不符的,应及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6.2.5 突发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后的电网恢复。6.2.5.1 电网调度专业组应按照电网恢复预案和有关运行规程、规定,指挥电网恢复。6.2.5.2 正确处理上级电网和电网之间的关系,在上级调度机构的指挥下,优先保证城区电网和重要用户的恢复。6.2.5.3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注意控制负荷的恢复速度,保证电网稳定
27、运行,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之内,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避免造成新的停电和设备损坏。6.2.5.4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城区和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6.3 应急解除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视现场恢复情况宣布解除紧急状态:6.3.1 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6.3.2 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6.3.3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6.3.4 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6.3.5 职工思想保持稳定,可以恢复正常的生产。6.4 应
28、急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急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根据应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7 应急保障7.1 技术保障7.1.1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7.1.2 各单位、各部门经常性地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7.1.3 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
29、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7.1.4 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7.2 物资保障7.2.1 各单位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7.2.2 各单位(部门)应及时提出应急处理需要的物资需求,审批后提交给物资部门进行采购。7.2.3 各单位
30、(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7.2.4 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补充、更新。7.2.5 应建立本单位、本部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台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7.3 人员保障7.3.1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7.3.2 原则上分管应急指挥部组长和副组长不得同时外出到浙江省以外地区。各生产单位和职能处室的行政正职和分管生产副职原则上也不得同时外出到浙江省以外地区。8 分类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8.1 制订分类应
31、急处理预案的总体要求8.1.1 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与本预案相关的各种分类应急处理预案。8.1.2 对于各类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均应制订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信息的流程、部门职责、突发事件的分析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恢复和善后工作方面的内容。8.1.3 对于各类一般的突发事件所制订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信息的流程、应对措施、突发事件的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后的上报工作等内容。8.1.4 各类预案建立后,应组织演练,确保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附录A: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名单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2、应急办公室主 任: 成 员: 附录B突发事件上报信息及新闻发布信息格式调度中心上报信息格式序号日期故障发生厂站及名称故障发生时间保护动作情况处理结果故障原因操作人恢复时间少送电量客服中心上报信息格式单位名 称序号事故发生时间站名线路名事故发生原因停电区域影响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时间故障图片少送电量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信息格式序号项目突发事件信息1突发事件发生时间2影响情况(区域、负荷)3事件发生的原因4处理恢复情况5信息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