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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厂主厂房施工测量及沉降观测方案1、 工程概述本期工程测量主要范围:主厂房施工区域、炉后建(构)筑物区域(包括除尘、引风等)、排外设施、220KV屋外配电装置、附属生产建筑工程、厂区道路、厂区沟道等提供测量数据并进行测量控制。2、 编制依据(1) 工程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图。(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4) 业主提供的厂区控制方格网资料。3、 控制网的布置原则3.1 整个工程统一布设一个测量控制网,根据业主提供的一级控制点进行布控方格网。测量精度与方格
2、网的测量精度保持一致,所建立的轴线控制网的控制桩点位精度为1mm。3.2 控制网中主要控制轴线:(1) 主厂房控制汽轮发电机基础中心线、锅炉中心线,纵向控制、轴线,横向控制固定端轴线及每个主厂房中间的一个轴线。(2) 炉后以锅炉中心线控制为主,根据需要和场地所允许适当加密控制点。(3) 排外设施基础及构筑物以轴线来控制主变基础中心线和各构筑物轴线。3.3 每个施工区域布设前均要仔细研究图纸和踏勘现场,在控制主要轴线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场地所允许来布设控制点,形成书面报告报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最后测设的结果也要报交业主和监理审核。3.4 控制网桩点根据便于控制、保存、使用的原则来布置。布置在道路
3、以外、不受或少受行驶车辆影响的区域,以便复测及校核。3.5 为保持高程控制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所需的高程控制数据由全厂的控制网提供。4、 控制网桩的设计、埋设4.1 平面控制点的标桩有永久性和临时性两种。控制桩做法如下:在桩顶面采用200mm200mm8mm的不锈钢板予埋件,钢板下设置4根10的锚固筋。标桩顶面标高以高于地面设计高程0.3m为准。不锈钢半球与埋件用专用材料粘接。如图所示。4.2 控制网的布设要点(1) 使用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和经纬仪等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检定合格。(2) 为保证控制桩稳定可靠,混凝土控制桩制作完成后需稳定十四天。对控制桩进行编号,并将编号写在钢板上。(3) 控制网
4、测量原始记录清楚、正确,对方格网的测量资料进行认真校对和现场实测闭合,确认满足精度要求后,方可使用。(4) 测角时,按测回法进行多测回角度观测;测距时按往返观测法进行多测回测距,同时进行高差、温度和气压等距离修正。43c215控制桩做法注:1埋件 2不锈钢半球 3回填土 4混凝土 5混凝土垫层c标桩的埋深(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4.3 控制网的审核和使用(1) 控制网测设完成以后,应将数据记录及测量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业主和监理进行审核批准。(2) 经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后,方能供施工使用。(3) 使用时要定期对控制网进行复测和闭合,保证测量精度。4.4 轴线控制网的保护和管理4.4.1 控
5、制网的保护轴线控制网是整个施工区域各种建(构)筑物轴线定位的依据。除了在桩位设计上采取稳定和保护措施外,还要在控制桩的四周用2m2m的钢管设置保护围栏,并在钢管围栏上涂饰醒目的红白相间的油漆,同时悬挂明显警告标志,以避免意外损毁。4.4.2 轴线控制网的管理(1) 设专人做好控制网桩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并做好管理纪录,每周统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做好防护围栏的维护工作。(2) 轴线控制网桩的四周严禁堆土、堆物,搭建和覆盖,保持良好的通视条件。轴线控制网桩严禁施工机械碰撞和损坏,以及其它各种人为的损坏。(3) 如轴线控制网桩发生损坏,应及时采取补桩措施,补桩的闭合成果须通过监理验收符合
6、要求以后,方可使用。(4) 各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保护测量设施教育工作。5、 沉降观测5.1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点,若设计无要求则按下图所示设置。现场建立二等水准网,基准点埋设稳固可靠,并定期检查。1:2水泥砂浆或素混凝土3022090301:2水泥砂浆或素混凝土燕尾形观测点角钢埋设观测点301005040混凝土柱观测点50100钢柱观测点5.2 沉降观测点初始值的建立(1) 重要结构(如:汽轮发电机基础、主厂房框架、锅炉基础等),在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在基础外侧紧靠基础边缘的垫层上做沉降观测点标记,并进行沉降观测初始值的测定,待基础拆模后立即将其引
7、测到基础顶面,同样做好沉降观测点标记,最后引测到设计规定的沉降观测点上。(2) 建(构)筑物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5.3 观测次数和时间5.3.1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地基土质情况及基础荷重增加情况等决定。5.3.2 在施工期间沉降观测次数:(1) 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2) 较大荷重增加前后(基础浇灌、回填土、安装柱子、房架、砖墙每砌筑一层、设备安装、设备运转等)进行观测。(3) 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进行观测。(4) 施工期间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进行一次观测。(5) 装饰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观测一次。(6) 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少于6次。当建(构)筑物发生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逐日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施工结束后,资料移交到业主,由业主进行后续观测。5.4 每次沉降观测的要求(1) 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法)。(2) 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3) 固定人员进行观测和整理成果。(4) 使用固定的水准点,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