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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州区城乡建设局袁州区城乡居保工作总结袁州区城乡居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民生任务完成情况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区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年初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新增和用续保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至第三季度末,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36.9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3%;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26.56万人(含被征地农民),收缴保费4828.37万元;60周
2、岁以上享受待遇10.11万人,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8756.37万元。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一是盯住重点时段。利用春节返乡人员集中时期,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动员村民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督促在1-3月集中缴费。二是及时通报进度。区、乡两级经办机构分期分批分类对各地缴费工作上门督促检查,每月底代扣工作完成后,当月缴费进度及时通报,按排名先后次序印发各乡镇(街道),对未完成任务且排名靠后的乡镇,采取约谈该乡镇领导的约谈机制予以推进。三是强化镇村担当。区政府领导在乡镇党政领导参会时,适时督促各地重视城乡居保缴费进度,提升乡镇领导对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认识,民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乡
3、镇(街道)。2.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20XX年底,我区启动了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由于绝大多数人员优先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部分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险种间选择不定等原因,至目前,未到退休年龄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保的被征地农民仅210人。到龄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第三批被征地农民资格认定工作正在接续中。3.保障性扶贫工作。我区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够全面纳入政府代缴保费,印发了关于印发<袁州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居保费实施办法的通知。20XX年摸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代缴4428人,已代缴3605人,因7、8月份各乡镇(街道)新增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正在督
4、促各乡镇(街道)抓紧时间报送未代缴到的及新增人员的资料,以便全面完成贫困户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4.新老农保制度衔接。目前我区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还未完全清理到位。一是原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不全,办理退保手续困难;二是因时间长久而联系不到本人,导致无法清理。我区共清理出老农保参保人员44344人,其中已并入新农保16598人,已退保23799人,待清理3947人。三、存在的问题我区城乡居保工作目前仍面临一些问题:1.催缴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年纪较大的参保对象因地域原因或文化差异,对使用社会保障卡自主缴费的认识不足,不主动、不放心。二是部分年轻人参保意识不强,持观望态度,对养老待遇认可度不高。三
5、是部分参保对象联系困难或因外出务工搁置了缴费。四是部分居民自愿选择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保,被征地农民选择改参城镇职工社保。2.堵漏难。多措并举,防范在先,有效控制死亡冒领情况导致基金流失现象发生。一是坚持月报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情况的月报制度,每月1-5日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的电子档和盖章后的纸质版予以报送,乡镇(街道)与村(居)之间做好报送名单明细台账,年底将月报台账予以归档。二是坚持季末抽查。实行每季度末随机抽查5-6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5-10名不同年龄阶段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上户核实生存状况,将抽查情况(含影像资料)统一归档。抽查到
6、死亡冒领的,及时停发养老金,并予以通报。三是坚持年末公示。对享受养老金人员的身份信息,以行政村为单位每年年底集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对象进行核实,核查无异议后再发放养老金。虽然采取了以上防范措施,但个别死亡冒领现象仍然难以杜绝。3.经费缺。城乡居保的工作重心在乡村两级,目前上级对乡镇、村(居)没有任何经费激励。要做好城乡居保工作,建立正常的经费激励机制是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经办人员积极性的必要举措。建议上级考虑参保人数、基金征缴规模及增长率等因素尽快出台有关激励经费的政策,更好地保障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待遇。四、下一步打算(一)进一步拓宽居保覆盖范围。积极做好新增扩面工作。以基
7、础养老金提标为契机,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努力推动新增扩面和续保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二)进一步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坚持死亡月报制度。采取区抽查、乡自查的方式,进村入户核实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对待遇领取人员报告死亡率低的村(居)实行全面核查;逐步取消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年检,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验证的方式灵活开展生存认证工作。(三)进一步加强居保基金管理。一是继续清查疑似死亡人员冒领和重复参保人员退保工作,做好城乡居保和城镇社保转移工作。二是做好基金收支管理,按上级规定,严格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四)进一步推进贫困户的代缴工作。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保费代缴工作,督促乡镇做好资料上交及参保录入工作。20XX年10月25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