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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二)工作目标。2021年完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完成42个生活垃圾示范社区建设(名单见附件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回收利用率达到30。二、工作任务(一)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
2、程。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镇、街为主体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1.有害垃圾投放。单位和小区设置临时存放点,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害垃圾标志。2.厨余垃圾投放。家庭厨余垃圾和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企业产生的厨余垃圾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等其他厨余垃圾,投入厨余垃圾容器。3.可回收物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或者设置移动式再生资源回收驿站。4.其他垃圾投放。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其他垃圾
3、容器。5.大件垃圾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有明显的标识、规范的围挡。(二)规范分类收集。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台账,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理。2.厨余垃圾收集。餐厨垃圾由国新天汇公司统一收集和处理。家庭厨余垃圾和果蔬垃圾由环卫部门或委托相关企业收集。3.可回收物收集。委托区分拣中心定时定点收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示范社区可因地制宜建立再生资源移动驿站,安排人员定时定点收集。4.其他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和转运,做到日产日清。5.大件垃圾收集。社区、物业委托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定时定点
4、收集,社区也可自行运送至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三)完善运输体系。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2.厨余垃圾运输。餐厨垃圾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处理中心。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使用“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3.可回收物运输。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建立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在牛首镇张王岗分拣中心基础上,增加分拣中
5、心建设数量,支持资源再生企业源头回收和利用。4.其他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车辆,按照襄阳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运输车辆应当密闭、防渗漏,不得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运输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生活垃圾的类别标识,不得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
6、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社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镇、街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组织部门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对党员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
7、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最美家庭”“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三)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对建设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的各类设备,以及建设的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镇、街道)、垃圾分类示范点等,予以“以奖代补”。(四)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推行“社区+物业”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育具有专业化和规模化的收运、处理一体化企业。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五)严格检查考评。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每月通报结果和工作进展,将检查结果作为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排名的一项重要内容。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