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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县税务系统机关公务及执法用车制度改革,满足公务及执法 用车管理需要,根据XXX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全局公务及执法用车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公务及执法用车管理,做到高效运转、保障有力、 安全行驶、 节约费用新型公务及执法用车服务保障体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用车, 是指我局用于税收执法、 税收管理、税收服务、其他涉税及票证运输等执法公务车辆。第三条 县 XXX 办公室是县局公务及执法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调度、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我局
2、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管理遵循的原则:保障公务、厉行节约。保障全县税务系统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第五条 加强公务及执法车辆集中管理,坚持“集中调配、有序保障、从严管理”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和登记备案等制度。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7 页 - - - - - - - - - -2- 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执法用车:(一)税收执法事项(主要包括税收检查、行政许可、欠税清缴、涉税协查等事项的调查核实和送达执行,以及其他税收
3、执法等事项的)。(二)税收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涉税基础信息、税源情况、大企业管理、 税务约谈、税收清算等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文书送达,协税护税部门协作,以及重要案卷资料、征管档案的运送等)。(三)税收服务事项 (指集中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活动)。(四)其它涉税事项(主要涉及税收执法和管理类的事项)。第七条执法用车应主要用于征管一线执法。机关内部管理事务一律不得使用执法用车。第八条所有公务及执法用车均实行派车单制度,由用车单位或个人填写 XXXXXX 派车单 ,并经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一)各派出机构在机构所在地范围内开展各类征管工作,原则上不派车辆,确因县局安排的紧急重点工作
4、需要车辆的,由用车单位提前两天向县局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汇报主管领导后,根据当前车辆调度情况酌情安排。(二)县城城区范围内外出办事原则上不派车,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派车的,应在用车前由用车单位、股(室)负责人向办公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7 页 - - - - - - - - - -3- 室提出口头申请,办公室汇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派车。县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几个部门需下基层开展工作,须在用车前一天持分管领导签批的外
5、出工作审批单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统一派车。(三)各派出机构和股室赴本县以外办理涉税费业务工作,应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在外出工作审批单上签字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四)单位、部门及个人各类出差、培训等原则上不派车,特殊事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第九条 工作时间以外, 所有车辆一律进库存放, 非县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一律不得出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私自外出,除所有费用一律自负外,并按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违纪处理并承担事故的一切费用。第十条 县局所有车辆的安全保险均由财务股统一购买,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办理。第十一条办公
6、室要根据用车申请事项, 科学调度,及时派车。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严格执行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违者每次罚款 1000 元,但县局因工作需要安排的除外。第十三条公务或执法用车出行严格按照规定的行程路线、时间、地点和乘车人数,严禁前往与公务或执法活动无关的区域。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7 页 - - - - - - - - - -4- 若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行程路线和行程时间的,用车单位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驾驶员
7、有权拒绝出车,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办公室。第三章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第十四条全局所有车辆均实行定点维修, 配件及附属物定点采购。第十五条车辆需进行修理时,由司机提出故障原因,并书面申请,列出维修项目、更换配件及修理费用,经办公室及财务股核实,分管局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司机根据批准的修理项目到指定修理厂维修。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查,同意后到指定修理地点修理。车辆外出期间,需要维修的,司机应第一时间向车辆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近选择维修。车辆在保养期间内定保的,辖区内无法进行维修保养的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方可去外地进行维修。第十六条车辆维修必须部位准确、 手续齐
8、全、 价格合理, 维修后由办公室及财务股负责人审检,手续合格后统一结算报销费用。第十七条未经批准到定点修理厂或非定点修理厂修理车辆,修理费用由司机自负。第十八条汽车修理费支出。所有公务及执法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车辆需要小修或中修时, 应事先列出维修项目、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7 页 - - - - - - - - - -5- 更换配件及修理费用送办公室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费当月由办公室凭维修清单结帐,送分管局领
9、导审批后列支。县政府有定点采购供应商应优先考虑。第四章 车辆燃油管理第十九条公务及执法用车的燃油统一由财务股指派专人到指定的加油站用公务卡购买加注、双人签字,统一报销;本县范围以外加油,由车辆随行人员和司机共同签字后凭派车单据实报销。第五章车辆费用报销第二十条用车事项结束后,驾驶员应及时核对XXXXXX派车单及 XXXXXX工作人员外出审批单 ,对用车产生的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司机差旅费相关费用凭派车单及外出审批单经办公室审核,并送用车股室(办、中心)或用车局领导审查签名后, 填写出差费报销单及时报销所有费用,由财务审核相关票据合格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列支。第六章车辆日常管理维护与
10、停放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财务股必须按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驾驶员的年审、年检工作。第二十二条驾驶员要爱护车辆, 做到勤检查勤维护、 勤擦洗,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7 页 - - - - - - - - - -6- 确保车辆内外干净卫生整洁,发生故障及时排除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完好。驾驶员违规操作造成的车辆损坏由本人负责维修,并追究责任。第二十三条驾驶员要严格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11、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派,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做好随时出车准备,确保用车服务安全、便捷、周到、热情,按照派车单及时填写行车记录。第二十四条乘车人员要尊重司机, 遵守交通规章制度, 文明乘坐,讲究卫生,爱护车辆。第二十五条车辆停放。非用车时间车辆必须停放车库或指定停车位。车库不准私自调换、借用,车库内不得存放与车辆无关的物品。第七章车辆安全责任第二十六条县局办公室、财务股及人教股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七条未经调派不准私自出车, 不准公车私用。 凡私自出车或违犯交通规则发生肇事或受罚等,一切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第二十八条驾驶员执行长途任务时, 办公室前一天下午不派车,以保证驾驶员有
12、足够的准备和睡眠时间。第二十九条办公室每年初要与司机人员签订年度行车安全责任书,对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根据责任大小,承担部分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7 页 - - - - - - - - - -7- 经济责任。第三十条公务事项途中, 若车辆发生交通肇事等情况, 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经逐级汇报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局机关办公室及财务股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7 页,共 7 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