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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3城乡规划4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4第一节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4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5第三节 县域城镇建设标准6第四节 县域新农村建设6第五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7第六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7第七节 县域旅游规划8第八节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8第九节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9第十节 县域建设分区及空间管制9城市规划10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10第一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及政策10第二节 规划区城乡空间布局10第三节 规划区“四线划定”与管制要求11第四节 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11第五节 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12第六节 规划区森林建设规划12第七
2、节 规划区基础设施规划12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13第六章 昌元-昌州城区规划14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14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15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5第四节 工业用地规划16第五节 仓储用地规划16第六节 综合交通规划17第七节 绿地系统规划17第八节 景观风貌规划18第九节 给水工程规划19第十节 污水工程规划19第十一节 雨水工程规划19第十二节 电力工程规划19第十三节 通信工程规划19第十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20第十五节 环卫工程规划20第十六节 综合防灾规划20第十七节 环境保护规划21第十八节 旧城改造更新规划21第七章 广顺-安富城区规划21第一节 空间结构
3、与总体布局22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22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23第四节 工业用地规划23第五节 仓储用地规划23第六节 综合交通规划24第七节 绿地系统规划24第八节 景观风貌规划24第九节 给水工程规划25第十节 污水工程规划25第十一节 雨水工程规划25第十二节 电力工程规划25第十三节 通信工程规划25第十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25第十五节 环卫工程规划25第十六节 综合防灾规划26第十七节 环境保护规划26第八章 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时序26第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28第十章 附则28附表30附表1 县域人口及用地分布指标表30附表2中心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30附表3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用
4、地平衡表31附表4 中心城区中期建设用地平衡表31附表5 中心城区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32附表6 中心城区用地汇总表32附表7 昌元-昌州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33附表8 昌元-昌州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33附表9 昌元-昌州城区用地汇总表34附表10 广顺-安富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34附表11 广顺-安富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34附表12 广顺安富城区用地汇总表35附表13 昌元-昌州城区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35附表14 广顺-安富城区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35附表15昌元-昌州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36附录1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37附录2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评审会议纪要3
5、8附录3 荣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审议意见4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应对新的发展条件对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第2条 规划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5)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
6、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重庆市相关法规、规划文件(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渝府令第 193 号)(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区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区县字20084号)(4)重庆市远郊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第3条 规划期限为2009年2030年,其中:近期2009年2012年;中期:2013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第4条 规划区范围包括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峰高街道、安富街道的行政辖区范围,以及路孔镇、直升镇的部分地区,总面积296平方公里。第5条 规划层次1县域:包括6个街道
7、、15个镇,总面积1075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面积296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两部分。其中,昌元-昌州城区是中心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范围包括北至高升桥水库、南至红岩坪组团及板桥工业园拓展区、东至峰高街道建成区、西至广顺街道边界,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广顺-安富城区是中心城区的重要补充,范围包括北至寨子山森林公园,南至成渝铁路及濑溪河流域广顺段,东至广顺街道边界,西至安富街道西侧边缘,总面积31平方公里, 2020年以前安富不计入广顺-安富城区,远期才将其纳入,统一规划。第6条 强制性内容要求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用黑体字表示。强
8、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第7条 发展总目标构建以畜牧特色为基础,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幸福荣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文化繁荣具有荣昌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第8条 荣昌县全县总人口规划:近期2012年70万人,中期2020年80万人,远期2030年90万人。第9条 荣昌县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到2012年,GDP总量达到157亿元;中期到2020年,GDP总量达到487亿元;远期到2030年,GD
9、P总量达到1382亿元。第10条 突出“猪、禽、竹、茶”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转移。第11条 大力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五大主导产业,构建全国生物产业基地、中国西部照明电器基地、中国西部水暖卫浴基地、成渝地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创汇基地四大基地经济;限制发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第12条 巩固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等产业主导地位,提高生产服务业水平;发展房地产、住宿餐饮业等朝阳产业;整合县域旅游资源,发展旅游
10、业,提高知名度;发展科技研发、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第13条 畜牧产业发展目标结合国家畜牧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相关产业链的提升和完善,打造城市品牌。第14条 区域整体空间格局荣昌正位于“成渝南轴”成渝城镇群第一增长轴之上;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内的中等城市。第15条 区域关系1. 荣昌与重庆主城区的关系:利用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做好本地的交通衔接,缩短与主城区的通勤时间,对自身产业用地进行整合,搭建好承接主城区产业转移的平台。2. 荣昌与渝西川东县市的关系:强化荣昌作为渝西川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协调,协作发展。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服
11、务水平,来最终达到做大做强城市的目标。3. 荣昌与大足、双桥及永川的关系:与大足、双桥及永川进行产业合作,站在区域一体化的高度,寻求远景共同建设一体化城市的机会。共同构建渝西新的区域中心。第16条 区域定位全国的畜牧产业核心基地以及渝西川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以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为纽带,与大足龙岗、龙水、邮亭和双桥区共同构筑渝西城镇群。城乡规划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第17条 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1.加强城乡之间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平等;增加科技宣传、技能培训等投入,推动中心城区部分产业向周边城镇转移,实现“重点突出、梯度辐射、
12、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乡发展模式,完成城乡共繁荣的双赢局面。2.加快荣昌工业园区的建设,构建荣昌产业布局核心平台和整体架构;加强畜牧业的发展,积极筹建中国现代畜牧业示范区。3.加快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的建设;适度进行村镇撤并,通过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及设施的优先配置等策略,鼓励农村人口向重点城镇集中。4.县域内重大河流、水库、生态保护林及湿地等的保护严格按照空间管制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管理;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农村作为生态本底的作用。第18条 县域城乡统筹整合策略1.城镇空间统筹策略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和各片区中心,县域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将县域划分成为城镇密集带及周边发展片区,集中建设每
13、个片区的片区中心,作为带动片区发展的服务核心。强化一般镇为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功能。2.农业空间统筹策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持农村的自然人文风貌,预留足够的农牧业发展空间。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适当整合撤并部分农村居民点。在发展条件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的居民点。3.产业发展统筹策略完善中心城区及双河工业园区建设,构建荣昌产业布局核心平台和整体架构。引导镇级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调整村镇建成区工业用地布局,提高工业用地聚集度和产出效益,严格控制在园区以外的污染性工业。坚持以工补农的思路,中心城区及县域南部作为工业发展重点;北部城镇保持现有农业特色,以发展农牧产品加工和
14、特色手工业为主,并为片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4.基础设施统筹策略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向中心城区、片区中心倾斜,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生产生活服务中心,片区中心作为片区的服务中心。片区中心的基础设施通过集中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片区的发展需求。重视交通设施建设,重点打通中心城区与片区中心,片区中心之间的快速联系通道。5.城乡建设用地统筹策略探索并落实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发展的一体化。积极通过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调整置换,改变农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积极为城市发展提供用地空间。第19条 城镇人口及城镇化水平:近期2012年42%,城镇人口29万人
15、;中期2020年54%,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70%,城镇人口63万人。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20条 发展片区划定县域划分为规划区和外围四个发展片区,分别为南部片区、中部片区、北部片区、西部片区。南部片区以双河为中心,由双河、清江、清升、直升南部用地等共同组成,其中双河为中心镇;中部片区以仁义为中心,由观胜、仁义、古昌、河包、路孔北部用地等共同组成,其中仁义为中心镇;北部片区以吴家为中心,由吴家、清流、铜鼓等共同组成,其中吴家为中心镇;西部片区以盘龙为中心,由远觉、盘龙、龙集、荣隆等地区共同组成,新增盘龙为中心镇。第21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分三级:一级:50万人中等城市一个,
16、即中心城区,包括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二级:1-5万人中心镇4个,即双河、仁义、吴家、盘龙;三级:0.2-1万人的一般镇12个,即河包、路孔、荣隆等。第22条 县域城镇形成“中心城区片区中心一般镇”三个职能等级:中心城区:国家畜牧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市的畜牧教育科研基地、农副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为主导的制造业基地、成渝都市群较具吸引力的居住地之一、县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县域旅游及服务中心;双河:县域南部发展片区中心,城乡统筹试点镇,是以发展机械制造、煤炭,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17、;仁义:县域中部发展片区中心,是以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以及集市贸易为主的综合型城镇;吴家:县域北部发展片区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县商贸重点镇,是以铸造工业为主导,以建材加工工业为辅,是西南地区普通低压阀门生产集散地,是生态环境优美的工贸综合型城镇;盘龙:以发展种养殖业及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集市贸易及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河包、路孔、荣隆等12个一般镇则承担服务于本镇及农村地区的基本职能。第23条 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一带、两轴、四片区”的空间结构:1“一带”, 即规划区范围,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市地区。2“两轴”为 “吴家仁义昌元-昌州城区双河”城市发展主轴和“盘龙广顺
18、-安富城区”西部发展轴。3“四片区”即南部发展片区、中部发展片区、北部发展片区和西部发展片区。第24条 片区城镇规模1南部片区:城镇人口5万人,其中片区中心双河城镇人口4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1万人。2中部片区:城镇人口3万人,其中片区中心仁义城镇人口2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1万人。3北部片区:城镇人口3万人,其中,片区中心吴家城镇人口2.5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0.5万人。4西部片区:城镇人口2万人,其中,片区中心盘龙城镇人口1.5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0.5万人。(详见附表1)第三节 县域城镇建设标准第25条 城乡建设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65平方公里以内,其
19、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其他各级建制镇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第26条 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标准1.片区中心配置科技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中小学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并对周边村镇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2.一般镇配置文化站、卫生院、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服务于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第四节 县域新农村建设第27条 遵循 “居住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工业向城镇工业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农业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布局和建设全县新农村。第28条 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在改善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盘活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通过旧镇村的拆迁改造,节约出大量的村镇建设
20、用地,然后通过土地流转,把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村镇的二、三产业,集约利用原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第29条 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形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村镇网络结构,推动城市化进程。第30条 分类对农村居民点采用包入式、迁弃式、归并式和征用式四种方式进行整理;农村土地流转可采用土地征用和参与利润分配两种形式。第31条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根据农村居民点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设施、交通等方面因素分别对县域村庄分别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的建设规划策略。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提出服务核发展模式、积聚发展模式和小型居民点模式三种规划模式,对应不同的建设标准,适应县域内不同的地区的发展情况。第32条 集
21、中至城镇的农村居民安置区建设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以村为单元规划成片社区,人口规模不低于5000人;一般建制镇整体规划镇区居住社区,设置安置农民集中住区,社区人口规模不得低于3000人。服务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小区设置。第33条 县域新农村职能结构规划根据县域产业规划和地形情况,以镇为单元对县域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进行划分。其中,位于各镇区的村庄以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为主导,包括吴家的十烈、高峰,铜鼓的龙家冲,观胜的银河、凉坪,盘龙的古墙、合靖、三合,清流的马草,远觉的棕包,龙集的清河、六合,仁义的梓潼、瑶山,河包的转龙、黄檀,古昌的玉带、新民,路孔的万灵、尚书,荣隆的玉久、黄坪,清江的竹林,清升的楠木沟
22、、漫水桥,双河的梅石坝、三步坎,直升的鹅颈。第34条 县域新农村设施设置标准1.根据上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规划策略及建设模式采用不同设施配置标准。2基础设施布局要求:村落点的集中取水点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明确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设施位置与线路走向,明确能源供应方式,确定村落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的位置、容量。考虑防灾设施的位置和规模;3道路建设:实现“行政村公路通达”,“中心村村公路通畅”的目标;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确定村镇道路建设标准,村镇一级道路红线宽度为24-32米,二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6-24米,三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0-14米。4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农村居住社
23、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本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或组团的标准设置。要求必须配套设置文化娱乐室、标准篮球场、卫生室、生活超市、农资门市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选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科技站、少年及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第35条 规划期内撤并位于城市规划区及县域禁建区内的燕子坝村、和平村、金竹村等13个行政村。第五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第36条 县域公路网络规划1两条高速公路,即成渝高速公路和“潼南大足荣昌泸州”高速公路荣昌段。2形成主骨架公路和一般骨架公路两层次的干线公路网(1)主骨架公路:“四纵四横”的主骨架公路。“四横”包括渝隆路(S108)、峰安公路、组团第二通道、合内路(S309);“四纵
24、”包括荣合路(S206)、铜荣路南段(S310)、盘仁路、广盘路。(2)一般骨架公路:包括S418、铜荣路北段(S310)、吴荣路、仁清路、荣直路、远安路、吴清路、盘远路、河盘路、河新路、仁孔路、清双路、永荣路、荣隆路、安双路、荣路路。是主骨架之间的连接线,原则上采用二级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3)一般公路联系县域内片区中心和一般镇,采用三级或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第37条 成渝城际铁路荣昌段在中心城区横跨成渝高速向西北延伸,全线高架,路段两侧控制25-70米的绿化带,设一处站点,位于规划科技大道北部,与大型长途汽车、公交枢纽以及社会停车设施共同构建县级交通枢纽。维持成渝铁路的客货运交通功能,对铁路
25、场站进行调整。第38条 启动濑溪河、清流河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其中渠化濑溪河七级航道50.03公里,通行50吨级船舶。启动省道206的建设,承担荣昌至永川朱沱的进出港功能。第六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第39条 综合防灾工程1.防洪工程:城区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他镇防洪标准20年一遇。2.气象灾害: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物的防风标准;完善水利设施,提高防潮堤设计标准。3.消防工程:在全县范围内规划特勤消防站1座,现状消防大队迁移至特勤消防站,现状站址改做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另新规划标准消防站7座。在没有设置公安消防站的地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消防队伍,民办消防队可以按
2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形式组织建设。4.防震工程:广顺-安富城区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县域其他地区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规划城区全面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采取抗震措施的农村民居达到60%以上;社会公众防震减灾受教育率达到30%以上;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覆盖全县,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5.地质灾害:按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重点防治区包括螺罐山重点防治区、双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为吴家镇玉峰次重点防治区、清流镇河包镇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包括吴家镇铜鼓
27、镇一般防治区、盘龙镇昌元镇一般防治区、清升镇直升镇一般防治区。第七节 县域旅游规划第40条 旅游发展目标以国内旅游市场为主体和基础,围绕“人文、自然、科技”三大主题,以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和开发特色旅游资源为重点。加强旅游业协调发展,利用周边的旅游群体优势,实施跨地区旅游资源组合;建立总体布局合理、分区特色鲜明的大旅游发展格局。第41条 旅游总体布局1构建“一横一纵”的旅游空间布局。“一横”指安富昌元-昌州城区路孔旅游集群带。包括昌元-昌州城区旅游资源区、安富陶都寨子山旅游资源区、路孔古镇旅游资源区、麻雀岩旅游资源区、岚峰森林公园-清江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区。“一纵”指吴家昌元-昌州城区清江旅游集群带
28、。包括三奇湖旅游资源区、峰高旅游资源区、盘龙旅游资源区、河包旅游资源区。2重点打造“一核,两级,一点,二线”的旅游架构。一核:以昌元-昌州城区为核心,打造荣昌县魅力都市游,提升昌元-昌州城区的旅游服务水平;两级:安富陶都温泉旅游度假区、路孔古镇及东湖生态休闲旅游区为两级;一点:开发螺罐山风景旅游区,打造历史文化宗教旅游;二线:打造沿濑溪河中心城区-路孔的百里生态长廊的生态观光旅游线;打造岚峰森林公园-三层岩-河中岛的自然风光游线。第八节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42条 规划目标2012年建成市级森林城市,2017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2020年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规划期末全面实现建成国
29、家森林城市和山水型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规划期末,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标准,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95吨标煤/万元以内;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计划指标削减约3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率100%,资源化率98%;矿山土地复垦率70%。第43条 县域分为低山丘陵生态调控区、中浅丘农林生态建设区、城镇生态建设区三类生态功能分区。各个功能分区制定不同的管制策略。第44条 生态保护区建设1. 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有条件可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2.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培育水源涵养林,在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列出的禁止行为。高升桥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
30、域范围为整个水库和流域内的鸭子堂、大粟、柏林沟、红梅、龙塘、龙滩子、玉河沟水库;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流入库区的所有支流;保护区陆域纵深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库岸四周水平纵深30米。第45条 生态农业建设综合利用养殖和种植废弃物,运用食物链原理,发展立体化养殖,形成农渔禽综合经营的生态模式。第46条 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1. 杜家坝片区工业用地限制性发展,现有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进行能源替代、加大污染物处理力度、优化生产工艺及设备;2. 广顺片区工业用地重点考虑本地环境剩余容量以及流域区域协调;3. 板桥片区工业用地已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第47条 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对包括螺罐山石灰岩采
31、空区塌陷地、曾家山煤矿、原双河煤矿八井、九井、十井矸石山在内的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恢复。第48条 濑溪河整治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水域功能恢复为主的生态梳理工程的建设,与大足和泸县共同抓好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濑溪河流域严禁发展化工、冶金、漂染、酿造、电镀、造纸、制革等重污染产业。第九节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第49条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1文物保护单位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许溪宋墓、昌元宝城寺、河包白塔、凉坪白塔;县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9处:昌元张公墓、昌元天主堂、双河宋墓、清升罗汉寺牌坊、盘龙古昌洲遗址、铜鼓石刻、远觉石窟、河包真原堂、昌元宋墓。2古镇:市(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路孔、安富。
32、3历史文化街区1处:路孔古街。4非物质文化遗产:折扇(国家级名录)、夏布(国家级名录)、陶瓷、尝新(省级名录)、道琴、清音、缠丝拳、路孔龙舟、清吹、肉龙舞、肉莲花、石工号子等。第50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加强对全县县级以上历史文物的保护,要根据文物古迹的价值,所处的环境和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区和建设控制区。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制定专门的旅游开发保护规划。第51条 古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1路孔古镇及路孔古街:制定专门的保护开发规划,延续古镇风貌,发展旅游业。2安富古镇:结合陶都风貌的建设统一进行规划建设,作为荣昌县的一个典型旅游品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第52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
33、施结合旅游业发展,开发地方传统特色旅游商品,拓展旅游内涵,促进地方传统产业的发展。第十节 县域建设分区及空间管制第53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要求重点保护螺罐山风景区、鸭屿山风景区、寨子林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遗产火神庙清代古街。自然保护区内严禁毁坏和侵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开发强度,保护风景区的宝贵资源。清代古街注重保护现存遗迹的同时,控制周边区域建设,形成建筑风貌协调区,展现与传承文化遗产。加强濑溪河的保护,结合取水点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沿河两岸30米为生态廊道。沿河两岸限制污染工业企业的建设,对其产生的废水、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对成渝城际铁路、成渝铁路、成渝高速、潼
34、南-大足-荣昌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沿线进行建设控制。第54条 南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保护生态敏感地区,注重原双河煤矿八井、九井、十井矸石山的生态恢复,岚峰林场自然资源和双河古墓等历史遗产的保护。保护区内严禁毁坏和侵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开发强度。第55条 中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保护三奇水库自然资源和路孔古镇人文历史遗产。其中,三奇寺水库,严格按照生态保护规定,在其保护范围内禁止各种建设,防止对其造成污染与破坏;路孔古镇注重保护与更新,对其进行整体保护的基础上,划出特征鲜明、保存相对完整的地段或街区进行重点保护。第56条 北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对片区东部的自然山体进行保护,划定禁建区。整治和保
35、护清流河,防止污染与破坏。第57条 西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保护麻雀岩水库,严禁按照生态保护规定,在其保护范围内禁止各种建设,防止对其造成污染与破坏。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发挥绿色农业优势。华蓥山基底断裂带两侧的城镇严格控制其发展。城市规划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第一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及政策第58条 “四区”划定确定规划区开发建设许可分区,包括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4类。第59条 禁建区规划区内禁建区面积为45.54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6.8%,主要分布在高升桥水库、螺罐山背斜两翼及广顺、安富已建区北侧山脉。其中,规划区内的山体划分为重点控制建设区和一般控制建设区,对各开发建
36、设活动分别实行重点管制和一般管制。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荣昌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第60条 限建区规划区内限建区面积为30.23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0.1%。分布零散,主要位于规划区南北两翼。区内建设应以保护和尊重人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为前提,制定相应的设计导则和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强度与空间形态;禁止自行拓展宅基地,建设用地选址必须按相关法规确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61条 适建区以建设用地工程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为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的地区。规划区内适建区面积为209.4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达70
37、.2%。原则上鼓励集约型的城镇建设,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效率。第62条 已建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以及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区内已建区面积为13.18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的4.4%。对老城实施有机更新,提高新城建设标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空置率,公共利益优先,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倡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第二节 规划区城乡空间布局第63条 空间结构将规划区内各城镇联系成片,集聚发展,共同打造为一个总人口约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约为50平方公里的城市带,形成“一轴两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一轴:成渝
38、公路发展轴;两区:昌元-昌州城区、广顺-安富两个主要的城区。(详见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第64条 功能布局1昌元-昌州城区功能布局:承担县域中心城市的功能2广顺-安富城区功能布局:以工业、生态旅游以及居住生活等功能主导。第三节 规划区“四线划定”与管制要求第65条 “四线“划定及管治要求1.蓝线规划确定城市蓝线包括:濑溪河主河道及濑溪河支流池水河河道、荣峰河河道,高升桥、茨竹沟、白虎岩、黄家湾、鹅颈坝、李家寺、殷家庙、仰山庙、玉河沟、工农、普陀寺、李家沟及东湖水库。城市蓝线范围内,严禁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39、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2.绿线确定城区绿线范围包括:各级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其中,城区内主要公园包括:海棠公园、东湖湿地公园、体育公园、海棠花公园、青山公园、马鞍山公园、板桥公园、兵马滩公园、何家坡公园、半岛公园、郊野公园、广顺中心公园、广顺湿地公园、安富生态公园和安富中心公园。城区内防护绿地包括濑溪河主河道及荣峰河两侧各15米范围内,濑溪河支流池水河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玉带河河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东湖沿岸20米范围内。成渝高速公路两侧各50米生产防护绿地范围;成渝铁路、成渝公路两侧各10-70米生产防护绿
40、地范围;城市轨道两侧各15米生产防护绿地范围;城市景观大道迎宾大道路两侧各10米生产防护绿地范围;东湖旅游度假风景区、海棠公园、红岩坪组团公园等城市大型公园范围。110kV架空线走廊宽度按2030米控制,35kV架空线走廊宽度按20米控制;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各控制10米宽绿地;工厂与居民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不应少于30米,学校周围应设绿化隔离带。城区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3.黄线确定城区黄线范围包括: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城市交通设施,水厂等城区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场等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电厂、高压线走廊等城区供电
41、设施,邮政局、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消防站等城区消防设施,防洪堤、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避震疏散场地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它对城区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范围。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黄线有关管理规定,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得随意变更,严禁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4.紫线确定城区紫线范围包括: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为近代建筑天主教堂。规划紫线(控制建设地带)为现围墙四周均外延至50米处。紫线范围内应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严禁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建筑安全与风貌的行为。第四节 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第66条 村庄布点
42、规划区保留的行政村主要包括:红岩坪、新峰、沙河、古桥、高瓷、天常、唐冲、凉山村。第67条 对规划区内的村庄建设整合发展,通过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调整置换,改变农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积极为城市发展提供用地空间。规划期末保留村庄建设用地约16.4平方公里。第五节 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第68条 形成三条组团联系道路:昌州大道(成渝公路)改建为城市主干道,成为城市主要景观大道;规划区南部修建峰安公路,承担原成渝公路的过境交通;成渝铁路以南修建组团第二通道,作为工业园区主要的货运通道。第69条 规划区公共交通规划公交枢纽站:结合成渝城际铁路荣昌站设置。公交停车保养场、修理厂:共4处,分别为公交一
43、场、公交二场、公交三场、公交四场,用地面积0.93.4公顷。公交首末站:15个,总面积约4.3公顷。第六节 规划区森林建设规划第70条 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到规划期末,水系绿化率达80%;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42%。第71条 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措施1.森林屏障工程打造沿城森林生态屏障,形成外围绿色空间圈。濑溪河流域建设生态景观线,带宽200500米;打造高升桥水库水源涵养防护林带,带宽200500米;重点建设螺罐山、寨子山森林公园。2.城区绿化工程重点打造规划区内七大生态休闲主题公园,包括海棠公园、香国公园、寨子山市级森林公园、渝西植物园、城南公园、西部森林公园和鸦屿山
44、火神庙大型生态主题公园。第七节 规划区基础设施规划第72条 饮水源保护区:高升桥水库及其周边地区为规划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和流域内的鸭子堂、大粟、柏林沟、红梅、龙塘、龙滩子、玉河沟水库;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流入库区的所有支流;保护区陆域纵深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库岸四周水平纵深30米。第73条 给水工程:扩建荣昌自来水厂,新建荣昌县第二自来水厂;管家沟煤矿处设置给水加压泵站。第74条 排水工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0.1万立方米/日;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扩建荣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安富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2.5公顷
45、;新建广顺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2.5公顷。第75条 供电工程1县域新建2座220千伏变电站,即荣昌1#变电站和荣昌2#变电站,作为县域主供电电源;主变容量均为3180兆伏安,用地面积均为3公顷。2110千伏变电站:规划新建7座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250兆伏安,用地均为0.7公顷;保留现状1座公用110千伏变电站。335千伏变电站:取消35千伏安富变电站。4.高压线路及走廊:保留现状两回220千伏高压架空线路及走廊不变;规划220千伏架空线路预留高压线走廊宽度不小于40米, 110千伏架空线路不小于30米, 35千伏架空线路不小于20米。第76条 通信工程:规划
46、新建1座邮政局,占地0.74公顷;规划1座荣昌2#电信局,规模20万门,占地0.60公顷;保留现状荣昌电信局不变。第77条 燃气工程:规划区内保留现有的2座配气站和1座加气站,新建荣昌2#配气站与荣昌2#CNG加气站,2站合建共占地0.67公顷,其中配气站规模10万立方米/日,加气站规模2万立方米/日,新建安富储气站一座,占地1.5公顷,规模1万立方米。第78条 保留现状蒋家沟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规模260吨、日,占地面积11.87公顷,2009年投入使用,使用年限15年;远期新建1处综合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规模850吨/日,占地11.5公顷,位于昌元-昌州城区以南约2.5公里处。第79条 环卫工程:规划区保留现有的2个垃圾中转站,新建11个垃圾中转站。第80条 选址新建1处公墓用地,占地5.3公顷,位于昌元-昌州城区以西。第81条 搬迁现状位于昌元-昌州城区的危险品仓库,远期在规划区以外设置。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第82条 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中心城区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两部分,两个城区未来共同构成荣昌县中心城区。第83条 城市性质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核心区,重庆西部门户、幅射川东区域的中心城市,成渝经济带上重要的工贸城市。第84条 城市规模荣昌中心城区的人口、用地规模为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两个城区之和,2020年以前安富不计入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