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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1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栋大厦的承受能力的高低取决于地基的坚固程度地基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下面是本站wtt为您整理的“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工程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车间内地坪、车间周边矮墙及散水、车间大门坡道等一切非钢结构安装的土建工程施
2、工。车间室内地坪标高要求高出加工厂外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标高600mm基础施工完后需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回填夯实多余的土方量运至厂区内低洼处(甲方已与乙方现场确认地点)若土方量达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数量要求乙方负责从其它地方运土并承担此部分费用。1.4 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1.5 质量目标:合格1.6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达到_市文明安全工地样板标准第二条 合同工期: 天2.1 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20_年 6月 17 日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20_年6月 21 日2.3 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
3、有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和盖章。2.4 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2.5 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总价的10%。第三条 工程施工造价3.1 工程承包总价为 ( 元)。3.2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再调整。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和义务4.1 甲方的工作义务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
4、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负责提供临电一级箱。4.2 乙方的工作义务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适宜。 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服从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执行甲方各 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乙方应服
5、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保证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项甲方有权劝其退场损失乙方自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 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工作并需负责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现场临建设施进行看管和保护如发生恶意破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费、材料采购费、机械费等有关本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牵连责任。第五
6、条 安全、文明施工5.1乙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指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安全指标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责任。5.2乙方必须按照鹤壁市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第六条 工程质量6.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鹤壁市质检站。6.2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6.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结算方式:合
7、同签订后且乙方需进场的机械、人员、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基础主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按国家规范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交工后1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将全部退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第八条 其他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又在规定的时间内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结算中扣除。乙方承诺在一周内撤场完毕。8.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款单由乙方签字确认如乙方不确
8、认也视为罚款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8.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双方上级有关部门协调。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鹤壁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鹤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9、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甲 方:乙 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_毫米的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钢筋笼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
10、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4、深度以每米 元计价结算;预制桩尖购置费: 元/个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包干: 元/台套。成桩总进尺按相关计算规则以现场签证的自然地面到桩尖入土的深度(含桩尖长度并不得扣除桩尖虚体积的长度)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5、质量等级:第二条 工程期限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3、总施工期: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5)因拆迁、占地
11、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顺延外每日应支付停班费用 元并纳入结算中。第三条 甲方责任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
12、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10、工程完工后积极组织基桩测试工作并承担基桩检测所需费用。11、甲方委派第四条 乙方责任1、认真抓好工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对该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预制构件进行自检检验。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掌握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质原因需进行技术处
13、理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设备等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负责乙方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签字和公章签证。5、乙方委派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工程价款的决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借款的决算办法”执行;在基桩检测合格后3日内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签证同时因该工程属单包工程(即人工、机械)故一切费税由甲方承担乙方凭收款收据收工程款。2、本合同签订后元待工程基桩施工任务完成并检测合格时(基桩检测必须在桩基施工任务完工5天内完成)甲方须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总金额每日千分之玖的罚金
14、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1、工程合同签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职责或毁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罚款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应按同样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元/日。第七条 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被盗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证时间:_年_月_日地基处理
15、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第三条:工程质量
16、标准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第四条:验收标准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第五条:质量保修期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第六条: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二、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
17、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三、节点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 天内组织 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 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 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 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
18、件退场。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第七条:合同价一、合同暂定总价: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
19、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1、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2、入岩增加费3、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4、土方外运5、桩头凿除及外运五、超声波检测管: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 10 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
20、、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七、计量方式:(一)空桩: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_桩设计截面积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二)实桩:1、成孔: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_桩设计截面积
21、2、混凝土浇筑: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_桩设计截面积(三)褥垫层: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四)桩间土开挖: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八、桩基检测的费用:(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
22、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一、调价方法(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以 发布的 (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1)钢筋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
23、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2)商品混凝土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3、具体调价方法(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
24、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3)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
25、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三)其他调价方法: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二、调价内容(一)设计变更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
26、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二)签证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三)委托工程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27、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
28、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 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2、承包人在工
29、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 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
30、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
31、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
32、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 份)地质勘探报告 份。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
33、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
34、款中扣除。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
35、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
36、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3.7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
37、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
38、正常工作的;(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4.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
39、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40、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
41、足部分予以追偿。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25.10 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第 32 页 共 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