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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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昌县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巩固近年来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着力推进我县“三城四化”建设,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之城、山水品质之城、生态休闲之城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城乡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拆建同步”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将控违拆违整治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着力健全违法建设的控拆长效

2、机制,确保城乡建设顺利推进。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势推进控违拆违,拆出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形成全社会思想统一、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营造以打击违建为荣,以实施、包庇违建为耻的社会氛围。总体目标:开展“五无”创建,即创建无违建道路(河道)、无违建小区、无违建社区(村)、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园区。进度目标: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分步推进。2013年9月前以“六先拆”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即党员干部违建先拆、“四边”(公路边、城边、江边、山边)违建先拆、妨碍建设违建先拆、影响安全违建先拆、突出典型违建先拆、侵占耕地违建先拆;2013年10月开始建立长效控违拆违机制,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实现应拆尽拆。

3、机制目标:建立党员、干部违法建设抄告处理机制,违法建设抄告房产限制机制,查处违法建设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违法建设拆除成本分摊机制,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拆违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等,从源头措施上控违防违,使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建立并发挥明显作用。三、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中街道以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农村、社区违法建设为主,园区以国有、工业土地上发生的违法建设为主。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严格考核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内部违法建设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

4、人员的违法建设,各单位要负责督促整改。(二)城乡联动原则。牢固树立全县控违拆违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同步实施整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全县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三)多管齐下原则。转变重执法轻管理思想,保持前期拆违工作良好态势,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从审批前、建设中和拆除后加强跟踪和控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建立纪检、建设、规划、税务、环保、工商、金融、电力等部门协同控违拆违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据法律,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抄告制度,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办理房产交易等各类登

5、记、许可手续。(四)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做到应拆尽拆。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开展行政强拆,在政策确定、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五)分类推进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区域、形式和性质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整治推进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在严控新增的同时,积极将控违拆违工作与城市建设、区域改造等相结合,综合加以推进。坚持堵疏结合,及时响应市民反映实际困难的合理诉求,加快推进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六)拆建同步原则。积极

6、开展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在拆违前,应提前确定方案和落实责任,拆后立即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同步开展绿化恢复、设施设置等违建区(点)建设利用工作,提早谋划,因势利导,千方百计,确保质量,将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延伸为美化城市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四、整治重点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范围内,下列六类违法建设必须先行拆除:(一)国有集体、党员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必先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二)“四边”违建必先拆。在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主要河道水域、公路桥梁、城市山体沿线,车站、商业街区

7、、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等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三)妨碍建设违建必先拆。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建设工程推进的违法建设。(四)影响安全违建必先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防台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五)突出典型违建必先拆。控违拆违整治活动中顶风抢搭抢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每月度公布的“违建典型”。(六)侵占耕地违建必先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较大面积耕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拆违重点。五、组织机构(一)成立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

8、政府、街道、园区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与协调。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国土、公安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场地另定。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组织机构。(三)办公室设6个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牵头,分别负责综合指挥、核实认定、法纪监察、安全保障、宣传报道和拆后建设处置等工作。六、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综合指挥组,负责控违拆违整治的统一协调、情况通报、跟踪监督、考核考评工作。(二)各乡镇、街道、园区为控拆责任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的工作内容,负责组

9、织实施所属区域内控违拆违整治的全面工作;负责制订拆违方案,牵头组织执法部门、有关单位共同实施行政强拆;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三)城管、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为执法主体,分别负责涉及规划、土地、水利、交通等的违法建设的调查认定和法制文书制作、送达,参与行政强拆工作。(四)规划部门牵头建立核实认定组,负责对全面摸排调查登记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强化批后管理。国有土地上的违建由规划部门核实认定,集体土地上的违建由国土部门核实认定。 (五)纪检部门牵头建立法纪监察组,负责对控违拆违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建设、阻挠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不作为、

10、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公安部门牵头建立执法保障组,负责做好控违拆违整治中社会治安和依法拆除的保障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会同城管、国土及相关部门组建控违拆违机动力量,配合、支援乡镇、街道、园区等部门的控违拆违工作,合力推进“典型违章”拆除工作。(七)宣传部门牵头建立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八)建设部门牵头建立拆后建设处置组,负责组织指导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绿化等恢复利用和垃圾处理工作,根据拆建同步原则,指导推进老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九)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专项整治中行政强拆、拆后恢复、考核奖励、设备

11、购置等各项经费保障。发改、规划、建设、环保、卫生、文化、工商、房管等部门负责对抄告的违法建设停止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登记、变更手续。供电、供水、供气单位负责对抄告的违法建设停止提供电、水、气服务。人民银行、银监办等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将企业和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范畴,不得向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且尚未自行纠或处置未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七、工作步骤(一)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2月底前)。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下发领导小组成立文件、违法建筑自查登记表及全县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份召开全县专项整治推进会议,明确

12、年度拆违目标,分解下达拆违任务,下发考核、督查、联动等系列政策文件。二是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实际,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订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2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以各乡镇、街道、园区为责任主体,对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违法建设数据库,确定必拆违建目标和推进计划,并将调查档案及计划目标在2月28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认定组,由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违建调查信息和必拆目标进行核实认定。四是开展自查登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违法建设自查整改活动,实施“

13、零违建”报告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负责将自查登记表于2月28日前报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积极宣传造势。发布控违拆违整治公告,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控违拆违整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园区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登记,快速处置群众投诉。六是完善工作机制。实施违法建设房产、工商、环保、纪检、水、气、电等抄告制度,2月28日前出台考核督查、条块联动、责任追究等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二)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违法建设的性质和对城市

14、规划、市容市貌、邻里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确定行政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认定事实、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拆除方案和具体实施预案。在媒体上公开公布“违建典型”,曝光典型、重大的违法建设,督促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大力推进的强大声势。(三)行政强拆阶段(2013年5月至9月)。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拆除违法建设,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各乡镇、街道、园区作为控拆责任主体,牵头整合各方力量,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

15、,坚决稳妥地实施强制拆除。积极做好拆后工作,根据违法建设拆后处置工作制度,各拆后处置责任单位应及时对拆违后土地进行绿化、建设等恢复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四)监督考核阶段(全程)。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级相关部门在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控违拆违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违法建设控拆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验收,实施周督查、月考核、季小结、年终总结制度,及时通报整治进度情况,实施重点案件督办跟踪,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五)其他违法建设拆除及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10月起)。全面推进控违

16、拆违工作,实现应拆尽拆。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行政强拆的保障力度;开展“五无”违法建设区域创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村、物业等基层管理单位作用,发挥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落实违法建设控拆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各项违法建设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威慑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八、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工作载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各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和方案要求,建立各级领导负责制,落实常态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加强沟

17、通配合,形成全县整治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原则、机制、措施,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二)保持态势,多措并举。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保持防违、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进一步健全控违拆违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转变思路,创新手段,整合力量,强化攻势,建立并实施好巡查巡防、快速处置、重点整治、信息汇报、责任追究、纪律检查、舆论引导、经费保障、考核评比等机制,全面实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合资

18、源,主动排除部门利益干扰,努力形成严查违法建设行为的强大合力。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要加强工作联系,发挥协调、组织、监督和保障作用。(四)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开展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法建设的活动,树立模范带头的良好形象。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附件:1、全县违法建设情况调查登记表、违法建设调查情况汇总 表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零违建” 报告制

19、度 3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党员、干 部“零违建”报告制度 4月度“违建典型”重点突破制度 5查处违法建设部门联动工作制度 6违法建设拆除成本分摊制度 7控违拆违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8. 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违纪处理办法 9.违法建设拆后处置工作制度附件1全县违法建设情况调查登记表(一户一表)调查单位: 调查人员: 违建单位(个人)联系电话违建地点违建时间违建类别(新建、扩建、拆翻建、加层、批少建多)建筑结构占地面积(约)用地性质(建设用地、耕地、林地、其他用地)建筑面积(约)用途家庭以及住房情况照片备注(是否存在邻里纠纷、信访投诉等)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

20、调查单位领导(签名): 各单位违法建设自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违建地点违建面积自拆期限备注合计注:1对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单位,也要进行逐一汇总、上报。2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单位,请落实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手机:附件2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零违建”报告制度为充分发挥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在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全力推进拆违工作,建立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占用土地“零违建”报告制度。 一、实施范围。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包括国家、

21、省、市在县内有房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 二、报告方式。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无论有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都必须认真填写单位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无违法建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有违法建设的,必须如实填写违建情况,作出限期自拆承诺,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自查登记表由各基层单位填写盖章后逐级上报至牵头单位(名单附后)。牵头单位汇总盖章后逐级上报至市区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结果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三、组织纪律。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必须按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自行整改阶段全部自行拆除,

22、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一经查实,将一律进行责任追究。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查实,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格按规按纪追究责任。今后若发现有违法建设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填报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所属系统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自查情况本单位在新昌县城内(有、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如在县内范围内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的,填写以下表格:违建基本情况地点面积结构用途限期自拆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单位联系人姓名: 联 系 手 机:注:若在县内有多处违法建设,按一处一表填写各单位违法建设自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

23、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违建地点违建面积自拆期限备注合计注:1对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单位,也要进行逐一汇总、上报。2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单位,请落实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手机:各单位违法建设“零违建”报告牵头单位(部门)分工表报告工作牵头单位(部门)牵 头 范 围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各级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公司)公安局公安局、武警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及其所属单位卫生局卫生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公司)水务集团水务集团本级及其所属各单位(公司)工商局工商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公司)银监办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单位县直机关工委除上述部门(单位

24、)之外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特设机构、派出机构、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新闻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附件3新昌县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全力推进拆违工作,建立全县党员、干部占用土地“零违建”报告制。 一、实施范围。全县党员、干部(包括全体共产党员、公职人员、村居社区干部等)。二、报告方式。每名党员、干部应对照标准,凡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包括自己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和单位)都必须进行自查登记,若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零违建”报告。有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应作出自拆违法建设的

25、承诺。自查登记表按照新昌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零违建”报告制(附件1)规定的牵头分工和上报途径汇总上报至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将结果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备查。三、拆除办法。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必须在自拆整改阶段结束前自行拆除,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拆除时限,依法予以拆除,并及时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控违拆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纪律。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格按规按纪追究责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视情

26、予以公开通报和责任追究。在自查自拆工作开展过程中,绝不允许任何人包庇、纵容被拆除对象或为其说情,一旦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注: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土地、规划许可或未按土地、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及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超过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一)违法用地、侵占城市道路或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建设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建筑;(二)危及防洪、消防、人防、军事等设施的正常运行,给安全造成隐患的建筑;(三)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市容景观的建筑;(四)与周边居住建筑物间距达不到国家规范最低规定要求,直接侵害居民利益的建筑;(五)影响

27、相邻建筑通风、采光、卫生、安全等,引起相邻权纠纷的建筑;(六)在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控制区范围内擅自建设的建筑;(七)有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后果严重、难以补救的建筑。新昌县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编号: 姓 名身份党 员 公职人员 单 位及职务电话自查情况本人在新昌县范围内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签名:本人在新昌县范围内有占用土地的以下违法建设。签名:地点面积结构用途限期自拆承 诺现承诺: 年 月 日前拆除。签名: 年 月 日 注:若在县内有多处违法建设,按一处一表填写。新昌县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自查自拆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违建地址

28、面积结构用途自拆期限备注12345678910注:1“身份”一栏填写共产党员、公职人员;2“结构”一栏填写框架、砖混、砖木、简易等;3“用途”一栏填写住宅、商用、厂房、仓库、广告设施等;4请在“备注”一栏注明违法建设所在街道或乡镇。附件4月度“违建典型”重点突破制度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导向作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大力度推进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月度“违建典型”重点突破制度。 一、遴选标准在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的基础上,全县每月遴选确定几起违法建设列为县级“违建典型”。原则上列入“违建典型”的每个点或片区面积应在违建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一般应在以下范围中遴选:1面积大、影响大

29、、拆除难度大的违法建设,特别是集中成线、成片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建设集中区域;2明显侵占公共空间、侵犯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特别是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道路、河道两侧形成视觉污染的违法建设;3顶风违建;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防汛防台安全,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5妨碍工程建设尤其是城中村改造工程的违法建设;6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建设,如党员、干部违建、单位违建、高档小区内典型违建、村(社区)组织违建等。 二、报批程序 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每月确定1-2只典型违章案例,于每月20日前汇总盖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认定组,由规划和国土部门根据职能对上

30、报的违建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后,由核实认定组选出违法建设,确定为月度“违建典型”,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请县委宣传部公开公布。三、公告方式 “违建典型”由县里统一于月底在媒体上公布,包括违建业主、地点、面积、结构,接受群众监督。四、拆除复核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违建典型”,由各控拆责任主体牵头组织强制拆除,确保完成拆除任务。对本月未能拆除的“违建典型”,自动列入下月计划。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认定组,根据拆违考核标准对“违建典型”进行核实验收,并将核实结果报县委宣传部,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五、保障措施县人大、县政协将“违建典型”拆除工作纳入重点视察计划,定期进行视察监督。严格落

31、实问责制,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月未能完成“违建典型”拆除任务的,将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全程跟踪报道“违建典型”拆除情况,积极宣传其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拆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月度“违建典型”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汇总月度: 年 月乡镇(街道)地点违建当事人面积结构用途类型附件5查处违法建设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作,切实形成合力,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为违法建设

32、控拆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和查处联动工作。(二)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运输、农林、文物等执法部门为违法建设执法主体,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及时函告各有关部门停止对违法建设提供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 (三)建设部门负责按照执法部门提供的房屋坐落查询查处违法建设所需的产权登记信息;在办理房屋登记、抵押、变更、转让等事项前要严把审查关,在收到执法部门抄告通知单后,暂停为有违法建设的房产办理房屋登记、抵押、变更、转让评估手续。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在涉及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加强对其财产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审查,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限止办理贷款等金融信贷服务。

33、(五)工商部门负责对利用违法建设用于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暂缓验照或年检(如发现以提供虚假信息取得营业执照的,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利用违法建设用于生产经营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办理环保许可审批手续;已办理的,试生产不予许可,停止发放排污许可证;已发放的,年检时暂缓受理。(七)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已办理的要依法停止公共服务。二、工作流程 (一)查处在建违法建设的工作流程 1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农林、文物等执法部门在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出具对在建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

34、供服务通知书,并抄送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部门。 2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在接到执法部门抄送的对在建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出具断电、断水、断气通知单,并在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主持下停止对施工场地供电、供水、供气。 (二)查处已建成违法建设的工作流程1各乡镇、街道、园区和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文物等部门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建档,并按照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拆违整治整体安排,制定详细拆违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分类处置、分类实施。 2执法部门应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出具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

35、书,并抄告相关部门执行。3建设部门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日内,停止受理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房产登记、变更、转让、抵押评估等事项。已受理或办理的,依法予以退件或停止续办。4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日内,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办理贷款等金融信贷服务;如已办理的,到期后停止续贷。5工商部门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日内,停止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暂缓验照或年检(如发现以提供虚假信息取得营业执照的,直接吊销营业执照)。6环保部门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日内,

36、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停止办理环保许可审批手续;已办理的,试生产不予许可,停止发放排污许可证;已发放的,年检时暂缓受理。 7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等部门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出具断电、断水、断气、断有线电视等通知单,在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主持下,停止对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8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对已建成违法建设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通知书3日内,停止对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 9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的信息反馈给执法部门。 (三)恢复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服务的工作流程 违法建设依法拆除或整改后,全县各有关职能

37、部门凭执法部门出具的对违法建设拆除(整改)认定通知书,予以恢复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服务。 三、加强协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重大案件等采取综合措施,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抄告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园区和执法部门反馈停止办理手续和提供服务的信息。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或不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附件6违法建设拆除成本分摊制度为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拆除工作中的责任,切实落实拆违经费,动员组

38、织相关方面力量,保障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违法建设拆除成本分摊制度。 一、鼓励违建自拆。凡在限期拆除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自行委托他人或委托政府部门进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对其违建行为将不予追究。二、对拒不自拆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并由其承担拆除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拒不自拆的违法建设,由执法主体依法对违建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由相关控拆责任主体单位对违法建设组织强制拆除。行政强拆相关法律程序由相应执法部门提出,报县法制办审查,予以明确。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于拒不承担的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同类别的建筑项目强制拆除或代为改正费用标准,由建管部门配合物价部门制定。执法部

39、门收取的强拆(或代为改正)的费用和行政处罚罚款,全额上缴财政。部门或乡镇(街道)组织拆违所需经费原则上分级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建立违法建设周边相关单位互动工作机制。违法建设周边有建设项目在建或报建的建设开发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拆违工作,按项目规模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供一定机具和人力,由责任部门统一安排,共同推进区块内拆违工作。附件8控违拆违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建立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一、目标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建立“科学合理、导向正确、反应迅速、引导有力”的控违拆违

40、工作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认真组织新闻媒体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全方位、高密度、有深度、强有力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为顺利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提供强大的社会舆论支持。二、工作措施(一)宣传重点。一是开展控违拆违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阐明“控违拆违”事关新昌长远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服务职责,引导广大市民对控违拆违工作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价值导向;二是县委、县政府开展控违拆违整治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原则和重点;三是控违拆违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四是深度曝光少数无理阻挠拆违整治

41、工作的“拦路虎”、“钉子户”,以及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并开展有力度的评论,给反面典型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五是深入宣传违法建设整治所取得的良好成效,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充分反映“拆违”后的环境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反应,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对控违拆违工作的大力支持。(二)报道要求。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辟控违拆违工作专题专栏,并紧密结合控违拆违工作的进度情况和广大市民的兴趣习惯,在报道形式、版面编排、栏目设计、新闻选题等多个方面不断进行创新。要充分利用动态报道和实例分析相结合、事实综述和新闻评论相结合、文字内容和图片图表相结合、现场直播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报道内容,提升报道效果。

42、要组织记者深入社区、企业进行采访,根据控违拆违工作的进度情况和形势变化,把握不同的阶段重点,及时调整报道方向和重点,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精心策划推出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专题报道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三)舆情掌控。各控违拆违单位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广大市民、企业对控违拆违工作的思想认识变化和心理状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沟通工作。县网宣办、新昌新闻网、新昌门户网等配合当事单位要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深入了解网民对控违拆违工作的反映。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决

43、策参考依据。(四)网络引导。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担负起网络舆论引导的第一责任,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看、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工作。县网宣办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组建专兼职的控违拆违工作专业网评员队伍,及时做好拆违重大行动、有关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的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形成网上良好的拆违舆论氛围。(五)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全县新闻资源,加强不同媒体间的协同合作和互动报道,多运用篇版联动、报网联动、频道(频率)联动等合作报道方式,着力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全方位推进、立体式报道的整体报道格局,进一步营造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的舆论声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新闻单位的支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上级媒体进行联合采访,为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三、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建立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新闻媒体有关“控违拆违”宣传报道工作汇报,总结评估前一阶段宣传报道成效,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动下一阶段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控违拆违单位是舆论引导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协调全县控违拆违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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