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景区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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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前 言言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 )是以岳阳楼、屈子祠和洞庭湖泊水景等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为主要 特征,具有游览观光、历史教育、文化交流、科普考察以及休闲度假等多种功能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 332.96KM2。风景区包括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屈子祠汨罗江景区、铁山景区,以及团湖、城陵矶两处独立景点。 岳阳楼景区位于岳阳市主城区古城风貌区内,属于典型的城市型景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 五大景区之一。 2008 年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以下简称“风景区总体规 划” ) ,

2、在风景区保护、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岳阳楼景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城市的逐步发展,城市建设与景区建设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合理解决这一矛盾,2011 年 4 月岳阳市风景园林局特委托 我院在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岳阳楼景区详细规划,以加快景区建设步伐,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达到景区建设、 历史街区保护和城市建设三者的有机统一。 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2012 年年 05 月月 -/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2 2 第二章第二章 风景资源特征与评价风景资源特征与评价 .2 2 第三章第三章 景区范围景区范围与性质与性质 .3 3 第四章第四章 景区发展目标

3、景区发展目标 .3 3 第五章第五章 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布局布局 .3 3 第六章第六章 五线控制保护规划五线控制保护规划 .3 3 第七章第七章 分区分类保分区分类保护规划护规划 .4 4 第八章第八章 景观控景观控制规划制规划 .6 6 第九章第九章 风景游赏规划风景游赏规划 .7 7 第十章第十章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规划规划 .7 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居民点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居民点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8 8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及用地控制与引土地利用规划及用地控制与引导导 .9 9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市政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 .1010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近期近期建建设

4、规划设规划 .1111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 .1111 -/ 说明:文本中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岳阳楼景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景区之一,是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 对岳阳楼景区的保护、建设与利用,特编制完成此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景区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 、 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已通过专家成果评审审批的岳阳楼洞庭湖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25) (修编) 、 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5、规,并参考相关专业规 划的基础上完成。本规划经上级规划管理部门批复后,将作为对岳阳楼景区保护、建设、利用与管理的依据。景区范围内的任 何人为活动不得违背本规划的相关规定;各项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要求,并依据本规划编制下层次规划和进行设计。 第三条第三条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规划坚持保护优先,保护南湖的景观格局、独有品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连贯性、稳定性等, 在保护为主的前提下进行相关规划工作。 (二)城景协调原则。岳阳楼景区紧邻城市,景区内企业及棚户区较多,城景矛盾景区保护的矛盾突出。研究景区与城市 协调发展的关系,确定城景过渡地带的景观风貌保护与土地利用方式。

6、(三)容量调控原则。研究景区、历史街区内的游人容量,合理制定游览区的游人规模和棚户区改造的居民规模。 (四)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景区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布局,合理规划相关配套设施,注重项 目的可实施性。 (六)前瞻性原则。景区规划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近期实际和远景目标的矛盾,从最终目的出发,统一规 划,分步实施,从而实现岳阳楼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期限 景区规划期限确定为 20122025 年。其中,近期 20122015 年,中期 20162020,远期 20212025 年。 第二章 风景资源特征与评价 第五条第五条 风景资源特征 岳阳楼景

7、区以岳阳楼为核心,集名楼、名人、名文、名湖于一身,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其风景特征可概述为: 誉满天下的岳阳楼,辽阔与深远并存的湖体景观,丰富的历史遗迹和文化,与城市景观的有机融合与互动。 第六条第六条 景点选择与评价 结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景点 89 个) ,通过对岳阳楼景区的全面调查、赏析和综合筛选,最后选择确定了 10 个景点, 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整个景区的结构与布局。本次景点评价以 10 个景点作为评价对象对风景资源作整体评价。本次规划所选的 10 个景点都是根据现状景点景物的确定的,结合已完成的下层次规划新增 14 个景点,共计 24 个。 规划所选的 24 个景点中,大类

8、分为人文景源和自然景源,其中人文景点 15 个,自然景点 9 个;中类分为地景、建筑、胜 迹 3 类,其中地景类景点 9 个,建筑类景点 8 个,胜迹类景点 7 个。 岳阳楼景区的风景资源包括特级景点、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五个等级。其中特级景点 1 个,一级景点 3 个,二级景点 3 个,三级景点 3 个,四级景点 14 个。景点分级统计见表 2-1:岳阳楼景区规划景点分级统计表。 表 2-1 南湖景区规划景点分级统计表南湖景区规划景点分级统计表 级别级别 景区景区 特级景点特级景点一级景点一级景点二级景点二级景点三级景点三级景点四级景点四级景点总计总计 岳阳楼岳阳楼 景区景区 岳阳楼 慈氏

9、塔 文庙 古城墙 九华山 鲁肃墓 南岳坡 吕仙亭 历史街区 粤汉铁路专家楼 渡口衔江、残壁怀古、沙鸥翔集、同道与 归、双公祠、五朝楼观、洞庭十影、镇水 石牛、后羿斩巴蛇、一碧万顷、仙人台、 水天一色、浩渺万里 长烟一空 24 -/ 133314 第三章 景区范围与性质 第七条第七条 区范围 北起北门渡口、九华山,南至南津古渡,东以洞庭路为界,西侧包括湖岸至主航道之间的洞庭湖水域(宽约 1200 米) ,沿湖 岸线总长约 5.6 公里,总用地面积为 7.71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 1.90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5.81 平方公里。 第八条第八条 景区性质 以岳阳楼为核心,集名楼、名人、名文、名

10、湖于一身,是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观光游览、历史探源、爱 国主义教育等为主要活动内容,兼具城市文化休闲功能的史迹型景区。 第四章 景区发展目标 第九条第九条 景区发展目标 (1)严格保育自然遗产的原生性,保护洞庭湖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秀美的湖泊景观,严格保护景区现 有资源,保护景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态进程的延续性。 (2)挖掘岳阳楼景区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合理布局和景点的设置,真实完整地体现岳阳楼景区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风 景审美价值。 (3)提高洞庭湖水体质量,改善景区环境卫生,彻底根治血吸虫,积极开展水上活动,保证游人和景区居民的身体健康。 (4)在

11、游人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限度内,因地制宜地发挥资源潜能,促进岳阳楼景区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把南湖景区 建设成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人文旅游和生态休闲旅游胜地。 (5)不断提升景区的文明水平,统筹风景游赏、旅游设施、居民社会等三者协调发展,使岳阳楼景区与岳阳市区达到发展 上的共赢。 第五章 总体规划布局 第十条第十条 根据景观特征、主题策划及自然空间的用地条件,规划提炼出“一带、四区、多点”的景观结构。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规划结合岳阳楼景区的区位特征、景源特色、功能需要、自然地形及现状建设基础等,将景区规划为四个游览 区,即九华山公园游览区、岳阳楼文化游览区、慈氏塔游览区、洞庭湖水上游览区。 第六章

12、 五线控制保护规划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为加强岳阳楼景区保护控制,在宏观上进行总体控制,规划从水体边界线、核心景区界线、景区边界线、外围 保护区界线、高层建筑控制线等五条界线的保护控制出发,对每个界线都作出相关的保护规定,严格保护景区资源不受破坏。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水体边界保护范围 沿湖岸 5600 米、距岸线约 1200 米为水体保护范围,用地面积 5.81 平方公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核心景区范围 包括特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其中特级保护区(即岳阳楼公园)用地面积 0.04 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包括沿湖 80250m 的带状区域、文庙和鲁肃墓保护范围)用地面积 6.69 平方公里。 第十五条

13、第十五条景区边界范围 北起北门渡口、九华山,南至南津古渡,东以洞庭路为界,西侧包括湖岸至主航道之间的洞庭湖水域(宽约 1200 米) ,沿 -/ 湖岸线总长约 5.6 公里,总用地面积为 7.71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 1.90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5.81 平方公里。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外围保护地带范围 巴陵广场以北景区边界外 50m-550m;巴陵广场以南景区边界外 200m-500m 范围为外围保护地带。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高层建筑控制范围 巴陵广场以北为高层禁止建设区,建筑最大限高为 12 米;巴陵广场至环湖中路为高层控制发展区,原则上不建议建高层; 环湖中路至南津古渡为高层适宜发展区,

14、建筑高度宜控制在 100 米以内。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部分地段分级调整 以风景区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实际情况,从风景资源保护和利于景区管理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景区与城市 用地的关系。 1、九华山地段:规划将九华山公园广场 1.6 公顷用地调整为景区用地,作为景区北部入口广场。 2、鲁肃墓、文庙地段:原景区界线未与岳阳楼小学、市直机关幼儿园及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现状权属界线合理衔接,规划 以鲁肃巷(规划)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该地段 1.6 公顷用地调整为外围保护地带用地。 3、南津港地段:为便于景区建设和管理,规划以洞庭湖岸线和云梦路为界,将原南湖景区 12.54 公顷用地调整为岳阳楼景 区

15、用地,其中 6.95 公顷由一级保护区调整为建设控制区。 4、其他地段 为加强对慈氏塔的保护,规划将慈氏塔周边约 0.94 公顷用地由原三级保护区用地调整至一级保护区用地; 将自巴陵广场南部至吕仙亭之间的建设控制区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该用地约 19.70 公顷; 将建设南路西侧红线至京广铁路之间的带状用地由建设控制区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该部分用地约 9.84 公顷。 将吕仙亭地段景区界线调整至城市道路外边线,调整后,吕仙亭以北一级保护区用地 1.7 公顷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1.1 公顷调整为建设控制区用地。 将吕仙亭以南 50-150 米范围内一级保护区用地 12.85 公顷调整为建设控

16、制区用地。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景区详规范围与风景区总体规划对比表 岳阳楼景区总体规划岳阳楼景区总体规划岳阳楼景区详规岳阳楼景区详规备注备注 面积(公顷)比例(%)面积(公顷)比例(%) 特级保护区4.00.534.000.52 一级保护区680.990.43669.3986.29减少 11.51 公顷 核心景区 其中水域584.077.56581.0073.57减少 3 公顷 二级保护区7.91.059.501.23增加 1.6 公顷 三级保护区10.81.4443.305.62增加 32.5 公顷 建设控制区49.36.5545.336.34减少 3.97 公顷 景区总用地面积752.9100

17、771.52100增加 18.62 公顷 第七章 分区分类保护规划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规划按分级保护的要求划分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景区保护分区区划 (1)特级保护区:特级保护区包括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阳楼及其周边环境即现岳阳楼公园范围,面积 0.04 平方公里 (2)一级保护区包括沿湖 80250m 的带状区域,距岸约 1200 米的水域范围,九华山、文庙和鲁肃墓的保护范围,面积 6.69 平方公里。 (3)二级保护区范围指九华山地段,面积 0.10 平方公里。 (4)三级保护区包括历史街区范围及鲁肃墓和文庙周边用地,面积 0.43 平方公里

18、。 (5)建设控制区包括岳阳楼景区的游览设施用地和居民社会用地,面积 0.45 平方公里。 -/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景区总体保护规定 (1)严格保护景区内的景点景物,严格保护景区内的自然地形地貌、林草植被、水体岸线、野生动物、水生动物及其生态 景观环境以及与风景资源有关的各项保护设施。禁止在景物或设施赏刻划、涂污,禁止乱扔垃圾。 (2)禁止在景区内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3)禁止在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4)禁止在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厂和进行房地产开发。 (5)禁止在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

19、和污染工厂。在景区内修建缆车、索道、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干道等重大建设工程, 项目的选址方案必须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建设行为与各类活动必须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分区保护规定 (1)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应符合建设部建城200377 号文件有关核心景区保护的规定和 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有关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除必需的风景保护和旅游相关的设施建设外, 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严格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对一级保护区内不符合规划、

20、未 经批准以及破坏景观环境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结合详细规划提出逐步搬迁、拆除的处理方案。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区 内村庄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一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工程建设,村庄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的设置、选址、建设风貌等必须纳入核 心景区的统一管理中,符合景区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审批的规定。 (2)二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二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应符合建设部建城200377 号文件有关核心景区保护的规定和 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有关二级保护的保护规定。在二级保护区中要保护和管理好有价值的风景资源,禁止破坏风 景环境的各项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区内以恢复植被和风景园林建设为主,内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规模、人口

21、规模,改善卫生条 件,注重环境保护,达到与景区景观协调。 (3)三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三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应符合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有关三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定。 三级保护区可选择一定比例的用地作为景区内居民回迁房用地,但不得迁入风景区之外的人口。区内的各项建设应与风景环境 相协调,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项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 (4)建设控制区(巴陵广场南津古渡地段)的保护规定 以恢复历史街区风貌为主,开展传统文化游览活动,提高古城游览水平。可根据历史街区的改造需要进行建设,其建设应 保持传统风貌,保护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街道格局,建筑形式以明清时代地方传统形式为主。依据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划

22、 (2002-2015)中对各类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严格进行建筑高度的控制。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1)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规定: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 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 专项保护措施要求;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

23、,避免大拆大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 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建立详细的古树名木档案,标明位置,测量树形与体量,拍照留存,并进行长期监测。注重其生长势的变化,并进行 保护、复壮的专题研究,制定保护措施。 (2)设立标牌标明其保护范围,一般以树冠外缘 3 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该范围除进行保护性措施工程外,不得取土挖坑、 改变原有地貌,不得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栽种对古树产生不利影响的植物。在游人密集区,古树保护范围内应采取措施, 防止因过量游人践踏造成的土壤通气不良。 (3)严禁在古树名木周边使用明火、排放烟气和倾倒

24、污水污物。严禁砍伐、移植古树名木,严禁攀树折枝、剥损树皮,不 得在古树名木上钉钉、缠绕绳索。 (4)必要时可对古树名木设立护栏、安装防雷装置。对衰老古树名木采取复壮措施。 -/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 关条款进行保护。 (2)依据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和外围控制地带,建立标志,按照规划 要求予以保护。 (3)对文物古迹的任何改动都要按法定程序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风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物

25、建筑。 (4)文物建筑的修复,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文物的真实性,对于修复,修缮必须要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并在文物专家 指导下进行。 (5)对于侵占文物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还。 (6)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文物建筑要配备灭火设备,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乱拉电线,防止线路老化、 损伤,在非指定宗教活动场所禁止明火,禁止鸣放鞭炮,安装避雷设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景点景观,电力通讯线 必须入地。 (7)对于从事宗教活动的寺观场所应严格加强管理,宗教活动应遵循文物保护原则,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8)文物部门应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对风景区内寺庙保护、修缮和建设编

26、制详细规划,各寺庙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宣传推广体系,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设立代表作名录、命名民间艺术家等 形式,培养群众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2)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各景区旅游活动的结合,将巴陵戏、洞庭渔歌与岳阳楼景区的游赏相结合,将其他各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皆融于景区中。 (3)对景区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展示。 (4)组建风景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通过表演、民间文艺汇演、比赛、展览、民俗文化丛书、光盘、工艺品、纪念品、饮 食等形式进行传播发扬。 (5)保护非物质文

27、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并建立后续人才培养梯队;加强传统节日尤其端午节的庆典活动,引发非物质文化 遗产传统文化的回归。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水体保护规划 (1)坚持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清污分流 (3)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 (4)抓源头控制减少磷元素排放 (5)加强景区的建设。景区要成立一支水体打捞队伍,专门打捞水上漂浮物和水体清淤,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八章 景观控制规划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视线控制原则 在视线走廊内新建建筑物绝对高度不应超过岳阳楼、慈氏塔及吕仙亭主体建筑三分之二高度。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视廊控制 规划确定“一纵三横”的景观视廊,

28、“一纵”即岳阳楼慈氏塔吕仙亭圣安寺的景观视廊,控制宽度为 50-100 米。 “三横”即君山岳阳楼金鹗山、君山慈氏塔金鹗山、君山吕仙亭金鹗山三条视廊,与金鹗山相关的视线走廊 控制宽度为 50-100 米。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天际轮廓线控制 (1)自然形态为主的天际轮廓线,主要为北门渡口至岳阳楼地段,该段以九华山为主体控制点; -/ (2)历史风貌建筑特征为主的天际轮廓线,主要为岳阳楼至吕仙亭地段,该段以岳阳楼、慈氏塔、吕仙亭为主体控制点; (3)现代城市风貌特征为主的天际轮廓线,主要为吕仙亭至南津古渡地段,该段以现代地标建筑为主体控制点。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植物景观规划原则 1、生态保护原

29、则。植物景观营造应遵循生态规律,加强植被的保护并利用自然植被的生态恢复能力,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 新的办法,形成树种组成多样、结构复杂的自然半自然群落,提高风景区植物景观的生态功能与景观价值。 2、适地种树原则。规划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针对风景区内不同的立地条件和景观特征,采取不同的植物配置方式, 创造既适于生长,又丰富多彩的植物景观。 3、重点规划原则。在普遍绿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主要游览道路两侧、重点景点周围进行重点营造,尽快形成效果。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植物景观特色 1、植物群落配置符合生态景观要求,突出自然原生的主题,多应用乡土树种和野生花卉,避免过度人工化景观。 2、体现岳阳

30、楼景区浓荫覆盖的植物景观特色,植物景观呈现季节性变幻,打造“四季皆有景,依时各不同”的景观效果。 3、为烘托不同区域环境氛围,可通过植物本身“色、香、意、境”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培植。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植物景观分区 规划在现状九华山植物基础上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加植物品种和数量。规划在岳阳楼文化游览区增加冠大荫浓的常绿树种 植和竹林种植,与景区特色结合,凸现文化内涵。在慈氏塔游览区以常绿阔叶、落叶阔叶和花灌木为主,并适当种植当地地被 花卉,突出春季景观。湖边种植喜湿树种,改善沿湖植物生态条件,培育自然湿地植物景观,并注重天际线的设计,形成滨湖 植物特色。 根据现状植物景观分布及植物景观总体布

31、局要求将景观带分为以下 4 个植物景观区:春景赏花植物景观区、夏景及水生植 物景观区、秋叶观果植物景观区、常绿植物景观区。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树种选择 1、行道树:利用岳阳市乡土树种,行道树主要为香樟、杜英、悬铃木、鹅掌楸等,其中杜英为岳阳市市树。 2、广场种植:广场树种要选择姿态优美、观赏性强的树种。主要树种为栾树、银杏、合欢、紫薇以及红继木。 3、游步景观道:乔木主要冠大、遮阴效果强的树种,主要为悬铃木、刺槐、乌桕;灌木和草本选择观赏性强的乡土树种, 如桂花、栀子花、玉簪、酢浆草等。 4、垂直绿化:选择乡土植物。凌霄、扶芳藤、常春藤。 5、水生植物:选择观赏性佳的乡土植物。分为漂浮植物、

32、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主要为芦苇、黄菖蒲、香蒲、水葱、鸢 尾、荇菜、千屈菜等。 6、驳岸植物:选择喜湿性、姿态优美的植物。乔木为垂柳、水杉、池杉、落羽杉;草本为佛甲草、萱草、玉簪。 7、特色景观道:选择姿态优美、观赏性佳的树种。观花植物主要为白玉兰、紫玉兰、栾树、子花等。其中栀子花为岳阳市 市花。姿态美丽的树种为落羽杉、合欢。草本植物选择耐性强的白花三叶草及观赏性强的鸢尾。 8、微地形种植:在配置中注重植物层次的丰富性以及植物观赏的季节性。选择乡土植物。乔木主要为雪松、香樟、杜英、 枫杨、鸡爪槭、五角枫、樱花及紫叶李。灌木主要为法国冬青、紫叶小檗、红继木、大叶黄杨、南天竺、夹竹桃等。草本植物

33、为狗牙根、麦冬、白花三叶草、酢浆草等。 第九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游赏交通组织 (一)综合游览:以车行、电瓶车、自行车、步行、乘船等方式相互结合,游览感受丰富别样,全方位地欣赏南湖景区的 自然和人文风情。 (二)步行游览:步行游览是最贴近南湖自然美丽风景的方式之一,游览方式自由、涵盖面广。 (三)电瓶车游览:电瓶车游览是保护景区资源环境不受破坏的一种游览方式,是今后景区发展的趋势。景区形成沿湖风 光带电瓶车游览路。 (四)自行车游览:自行车游览是不仅可为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提供锻炼健身的机会,同时景区完善的自行车交通系统还 可成为岳阳市举办各种自行车赛事的举办场所。 -/ 第三十

34、七条第三十七条游线组织 1、陆地游览线路 (1)一日游:九华山公园岳阳楼公园巴陵广场文庙鲁肃墓; (2)一日游:巴陵广场历史街区(慈氏塔)吕仙亭洞庭广场专家楼公园南津古渡; (3)两日游:九华山公园岳阳楼巴陵广场文庙鲁肃墓洞庭广场服务中心(住宿)历史街区(慈 氏塔)吕仙亭专家楼公园南津古渡。 2、水上游览线路 (1)洞庭湖观光游线:南湖景区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 (2)湘楚文化精品游线:岳阳楼景区屈子祠汨罗江景区; (3)自然生态休闲游线:岳阳楼景区铁山景区。 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景区对外交通规划 景区主要对外交通道路包括沿湖大道、枫桥湖路、巴陵西路、建设南路、青年西路、金

35、鹗西路及求索西路等城市道路。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景区出入口规划 规划出入口分三级设置,其中一级出入口 3 个,分别为九华山、巴陵广场和南津古渡出入口;二级出入口 3 个,分别为民 本广场、慈氏塔和洞庭广场出入口;三级出入口 5 个,其中岳阳楼游览区 1 个,慈氏塔游览区 4 个。每个出入口根据级别的不 同,设置不同规模的停车场、游客休息及管理服务设施。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景区内道路交通规划 (1)车行系统 主干路:由建设南路、求索西路、洞庭北路、洞庭南路北段、吕仙亭路、贮木场路和环湖南路组成,路幅宽度 2535 米。 次干路:串联主干路与支路的景区道路,路幅宽度 1215 米。 支路:尽量利用

36、原有街巷布局,与景区主干路相连,形成网状的交通体系,路幅宽度 35 米。 (2)自行车系统:规划沿湖岸线设置自行车主游路,并结合景区出入口,相应设置自行车出租点。 (3)人行系统:人行游览道路分布于景区的各个游览区内,覆盖景区内部的各个景点,并与景区外围城市人行道路相联结, 形成网状的步行交通系统。 (4)水上交通系统:水上游览线路包括短途湖岸游赏线路及长途至君山、长江、湘资沅澧的游赏线路。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景区停车场采用集中与分散布置相结合的方式,规划停车场 11 处。各景点作修建性详规时,须按规范要求每 100 平方米建 筑面积配置 0.3 个车位,每车

37、位按 30 平方米计算。 表表 10-1 景区停车场规划一览表景区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 1202-1018947541地下停车场 1302-2014455413地下停车场 1402-2119329552地下停车场 1502-2210133338地下停车场 1602-23375921074地面停车场 1702-25440521259地下停车场 1802-2622384640地下停车场 1902-27419061197地下停车场 2002-31293798地面停车场 (2)码头规划 规划码头分两个级别设置,主要码头为南岳坡码头,次要码头四处。 第十一章 居民点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四十二条第

38、四十二条人口调控原则 1、坚持风景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 2、坚持严格控制景区居民人口规模,限制外来人口的原则; 3、坚持“疏减人口、和谐拆迁”的原则。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人口规模调控 巴陵广场以北地段风景资源分布密集,该区域内人口原则上不在本区内进行安置; 巴陵广场以南地段风景资源较少,且呈带状零散分布,该区域内人口均为旧城区老居民,结合居民意愿,大部分住户在本 区内就地安置(80%) 。 景区内现有人口 9450 户、26500 人,其中: 巴陵广场以北地段共 850 户,2400 人;巴陵广场以南地段 8600 户,24100 人。 至规划期末,景区内安置住户 721

39、6 户、21000 人,疏减住户 2234 户、5500 人。 规划在巴陵广场以南地段安排四个居民安置点,其中,吕仙亭以北历史街区安置区采用商住结合的方式安置部分居民;吕 仙亭以南建设控制地带内规划三个居民安置区,共计净用地面积 32.27 公顷。 各安置区详见表 12-1。 表 11-1 岳阳楼景区(巴陵广场岳阳楼景区(巴陵广场南津古渡地段)人口及居民点分类调控一览表南津古渡地段)人口及居民点分类调控一览表 序号序号地块编号地块编号安置地安置地净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haha)安置户数(户)安置户数(户) 102-121.91254 202-132.80355 302-142.25355 4

40、02-153.06653 502-163.77517 602-17 吕仙亭安置区 3.69788 702-295.351040 802-30 贮木场安置区 2.24481 902-364.21717 1002-38 南津港安置区 2.13370 小 计 31.415530 历史街区内安置住户 1686 合 计 7216 -/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社会经济发展引导 1、正确处理当地居民生活与景区保护的矛盾 (1)大力发展服务业,创造就业机会 (2)控制景区的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外迁 2、经济建设发展的方向 (1)加强风景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培育,坚持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经济的持续发展; (2)积极开发

41、利用风景资源,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经济; (3)引导青年劳动力努力进入城市就业领域,发挥近城的区位优势。 (4)大力提高景区内资源利用效率,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及用地控制与引导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地块划分原则 (1)生态与景观优先原则。充分考虑景区风景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游赏环境的整体性与纯净度; (2)顺应地形原则。充分考虑土地的环境和适建性。 (3)界线地标化原则。尽量以道路或河流等天然界限划分地块块,参照等高线确定地块边界; (4)地块主题特色的一致性原则,同一地块具有相同的主题特色,开展围绕主题特色相关游

42、览内容及景点的设置; (5)地块性质的单一性,部分用地可考虑兼容,尽可能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以便于管理,确保规划理念的实现与布局要 求的实施; (6)现状土地权属,充分考虑用地的产权状况,原则上一个基本地块不能跨越产权使用权边界; (7)土地开发序列,地块规模与开发规模尽可能一致,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景区规划用地平衡 岳阳楼景区用地规划以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为依据,结合景区规划分为风景游赏用地(甲) 、游览设施用地(乙) 、居 民社会用地(丙) 、交通与工程用地(丁) 、林地(戊) 、园地(己) 、水域(壬) 、滞留用地(癸) ,共八类,具体规划用地指标 见表 12-1:景

43、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表表 12-1 景区规划用地平衡表景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序 号号 用地用地 代码代码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现状用地面积现状用地面积 (ha) 占总用地占总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ha) 占总用地占总用地(%)(%)备注备注 1甲风景游赏用地14.391.8685.7711.12+71.38 2乙游览设施用地5.720.7432.374.19+26.65 3丙居民社会用地2.090.2838.244.96+36.15 4丁交通与工程用地11.491.4919.122.48+7.63 5戊林地5.240.684.510.58-0.73 6辛草地0.920.1

44、20-0.92 7壬水域(包含水池和鱼塘)601.8178.00590.6876.56-11.13 8葵滞留用地129.8616.830.830.11+129.03 合计总用地面积771.52100.771.52100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控制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作出规定。 表表 12-2:岳阳楼景区建设项目一览表:岳阳楼景区建设项目一览表 -/ 项目项目用地范围用地范围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 设计条件设计条件备注备注 沿湖风光带岳阳楼北 门渡口修建性详细规划 北起北门渡口,东至九华山公园, 南临汴河园路,西至洞庭湖岸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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