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工作审议、监督和指导,以及教师资格申报的业务能力考核机构。 第二条 为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促进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熟悉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秉公办事的教师组成。 第四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秘书1人,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其他成员实行聘任制,由主任和副主任委员推荐,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
2、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本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进行审核和指导。 第六条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新调入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审核、认证。 第七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并根据学校教学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有关本科生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研究本学院在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本院的教学建设、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指导性意见。 (三)审核本学院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工作,提出审核
3、意见,对本学院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初步审议。 (四)对本学院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案的拟订以及论文指导、学生实习提出规范标准和指导性意见,对学院教学评估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五)对本学院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定期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负责处理涉及教学方面的重大事件。 (七)对新入学院的教师专业教学能力进行考察,对相关教师资质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教师资格的认定意见,报学校相关部门。 (八)督促学院教学文件的建设和归档工作。 (九)对其他涉及学院的教学工作和问题进行评议。第四章 工 作 制 度
4、 第八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和召集制。每学期定期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教学工作、通报教学工作情况。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教学工作委员会可召开扩大会议和专题研究会议,具体参会人员范围由主任委员确定。 第九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采取投票表决,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教学工作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且获得实际参加会议者过半数以上(包括半数)票数的表决方为有效。 第十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要严守秘密。若讨论的议题与委员会委员本人相关,应实行回避。 第十一条 委员会委员如长期无故缺席会议或有不公正行为者,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可以中止其聘任。替补人选由主任和副主任委员推荐,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聘任。 第十二条 教师对教学工作委员会重大决策有意见,可提请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审定。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