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 ).doc

上传人:fz****2 文档编号:2994141 上传时间:2020-06-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 ).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本网 水建管2002188号 2002-05-21法规名称: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2002.05.21实施日期:2002.05.21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02年5月21日 水利部水建管2002188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小型水

2、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02年9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现就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责任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各

3、地要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要逐级、逐库签定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四)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年度检查、除险加固等,对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

4、技术责任人。(五)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到实处。二、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六)小(1)型水库和对村镇、交通干线、军事设施、工矿校区等人口集中区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小(2)型水库,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小(1)型水库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重点小(2)型水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小(2)型水库可根据实际需要,或建立管理单位,或指派专职管理人员。(七)采取措施筹措小型水库管理经费。逐步

5、核定小型水库的供水成本,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减少水费征收环节,杜绝搭车收费现象,探索有效的水费收取方式,努力为水价及水费征收足额到位创造条件。国家所有的水库,水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经费需要的,同级财政应足额拨付;农村集体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库,可通过财政补助、受益者集资,推行租赁、承包等管理方式,拓宽管理经费渠道。三、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理(八)积极推行小型水库安全年度检查制度。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小型水库逐库进行年度安全检查,提出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要限期处理,将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

6、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九)坚持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制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199586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SL258-2000)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具体规定,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组织做好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要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水管1995290号)的要求做好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集中建立、健全辖区内小型水库的技

7、术档案。(十)加强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参照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SLJ702-81)和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210-98)的规定对工程设施等做好现场巡查、观测和维修养护工作。小型水库应当具备基本的观测、监测设施。(十一)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运行管理。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的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办河199626号)组织编制防洪预案,并严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和监督实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在未除险加固之前,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根据水库病险情况,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严禁带病、带险按原标准运行。四

8、、搞好前期工作,加快除险加固(十二)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对本地区小型病险水库分类排队,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大地方水利资金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小型病险水库,乡镇政府或水库所有者(业主)要多渠道筹集除险加固资金,加快除险加固进度。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十三)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小型水库的专职管理人员须取得全国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十四)按照水利部颁发的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暂行办法(水管199515号)的规定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六、积极推行水库降等运行与报废制度(十五)对符合降等运行或报废条件的小型水库予以降等或报废。需降等运行或报废的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在部水库降等运行和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前,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办法,规范水库降等运行和报废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国家标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