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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摘 要:青少年违法犯罪近年来在我国呈上升趋势,而且还表现出低龄化、团伙化、复杂化、智能化、多样化等新的犯罪特点,这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所以,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谈谈个人的看法。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不仅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而且能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完全可以说,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
2、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增长。在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着重关注的大环境下,单纯的强调惩治与打击已不和时宜,作为预防应该提升到我们更应关注的层面。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特点 犯罪类型 犯罪原因 预防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
3、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从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二、青少年犯
4、罪的特点谈及青少年犯罪成因,我们需要从其特点作为切入口,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进而理清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否则我们的研究只是停留在了“坐井观天”的模式。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有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二)犯罪主体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例如: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
5、“马加爵杀人案”和2005年1月发生在江苏省海安县的大学生王彬持枪抢劫杀人案等等。 (三)犯罪类型多样化。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四)犯罪形式团伙化。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
6、。 (五)犯罪方式智能化。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业技术要求,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 三、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一)盗窃犯罪仍居首位。从我县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类型包括盗窃、抢劫、强奸等几乎所有的社会犯罪类型,但盗窃犯罪仍居首位,近些年来盗窃犯罪作案的主要地点是超市、商店、百姓家庭和学校。(二)暴力犯罪仍然突出。从近几年统计的
7、情况来看,青少年暴力犯罪仅次于盗窃犯罪,主要涉及故意杀人、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奸等,此类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三)毒品犯罪不断显现。当前青少年吸毒的人数正在逐年增加,特别是二级毒品摇头丸在青少年中不断扩大市场,近年来我县已发生数起青少年吸食摇头丸案件,使一些青少年在“摇头王国”中迷失方向,丧失健康,并逐步走上犯罪道路。(四)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据报道,在安徽合肥市易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一抢劫案件,18个被告中,只有一个19岁,其他均为未成年,最小的才15岁。这是一群在城市游荡的孩子,一没钱就几个人凑在
8、一起,窜到街上,见人蜂拥而上,先打后抢。更有甚者,近几年来不断有青少年组成的带有封建帮会色彩和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净干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抢劫、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称霸一方。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四、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追究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涉及、文化、法制、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
9、社会众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一般而言,良好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不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常常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原因,除了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外,不良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
10、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缺乏父爱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另外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此外,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 (二)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的场所,学校教育
11、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目的性和有计划性,学校教育因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其应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它常常是造成青少年违法行为的重要外因之一,据调查发现,近70%的少年犯超过了一条由学生变为流生,再由流生沦为犯罪的道路。被调查的少年犯中,在校成绩好的占2.97%;成绩一般的占31.68%;成绩差的占56.44%,还有8.91%说不出成绩好坏。这种现象的产生,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有极大关系。就学校教育来看,影响其应有功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1)教育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或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看,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教育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
12、差,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三、六、九等的划分,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2)教育简单粗暴,教育脱离学生实际。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教育水平不高,不了解改革开放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不善于把握学生身心的年龄特征,不懂得寓教于教学、活动和管理之中,不会抓住良好的教育时机,仍然采取封闭式、程式化、模式化的简单说教的方式来教育学生,用歧视、体罚、甚至推出学校的办法来对待差生。有些教师平时不认真备课,上课时不是照本宣科,就是不着边际地海吹一通,学生听得乏味,进教室就是感到精神压抑。特别是成绩较差的
13、学生,他们在学校中常常是低人一等被人瞧不起,对那些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有着一种更为激烈的抵触情绪。由于在学校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重视,他们就会到社会上寻找安慰和欢乐,其中有不少人因结交坏朋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3)学校生活枯燥单调,少数教师师德不彰。青少年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身心成长迅速,精力充沛,求知欲旺盛,他们需要七色阳光,需要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然而有许多学校就连这些最起码的需要都满足不了,枯燥单调的学校生活使得青少年学生感到生活于其中实在是太没劲了,于是乎,他们常常将自己旺盛的精力发泄到不该发泄的地方,一失足成千古恨。(4)教育教学分离,校内外教育脱节。教师教书
14、育人,校内外教育一致,是学校教育取得理想效果必不可少的因素。然而现在许多教师只教书不育人,甚至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往往也视而不见,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这实际上等于害了学生。校内外教育脱节表现得更为明显,常常是教师对学生在学校外的情况一无所知,而家长对孩子在家庭外的情况也漠不关心,只是当孩子出了问题时,他们才会感到大吃一惊,埋怨孩子怎么会这样,而忘记了自身应该担负的教育责任。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5)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联合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改变
15、现行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快慢班”作法,正确对待后进生、双差生,减少学生辍学失学现象;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防线”作用,通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遍布中
16、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是不良的文化信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影、电视)所呈现的世界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直接体验的限度。它们所介绍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因其表演手法的更加生动、形象和逼真,而更容易为青少年儿童所模仿接受。有些青少年因其思想单纯,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也很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看中,将其拖下水。青少年犯罪为何以团伙犯罪见多,个中原因不言自明,团伙首领的引诱和威逼常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四)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按新的划分,十一、二岁到十四岁是少年期,十四、
17、五岁到十七、八岁是青年时期,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是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也就是成熟过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时期。在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年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在此期间,如果给以正确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就能顺利地健康地向成人过渡;反之,他们如果受到不良的教育和影响,就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国内外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大量表明,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错误的道德认识。品德不良青少年由于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认识能力低
18、下,因而容易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等错误观念的支配下,强烈追求私欲(物欲、性欲、报复欲等),产生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不良的道德,众所周知,一定的道德情感总是在一定的道德情况认识支配下产生的。一般来说,在正确的道德认识支配下,通常只会产生高尚的道德情感,反之就会产生不良和低下的道德情感。如前所述,在错误的道德认识下不少青少年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极易感情用事,甚至爱憎和好恶颠倒,对社会具有强烈的对抗性,因而很容易受别人引诱,结成群伙,误入歧途。三是低下的自我控制能力。人是社会的人,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认识自己和控制自己。
19、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种知而不能理智,甚至达到“知法犯法”的情况,这实际上正是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低下的一种典型表现,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讲,控制自己就是控制自己的冲动和情绪。有不少青少年极易产生激情而又往往难以自我控制,由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指家庭、学校、社会为防止青少年陷于违法犯罪而对青少年实施的保护性干预行动。青少年犯罪预防是对青少年实施的一种保护性干预行动。所谓保护性干预,一是说这些行动的基本出发点是保护,即保护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二是说在保护的同时还施以必要且适度的干预或者介入,其中包括必要且适度的教育与劝诫、奖励与批评。
20、总而言之,要通过这种保护性干预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为青少年成长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培养青少年的良好品行和促进青少年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社会环境。家庭、学校和社会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道防线。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文化传媒对青少年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良社区环境以及不良文化等都可以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因此,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必须将着重点放在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改良社区环境、净化文化传媒上来。(一)创造健康和谐家
21、庭环境,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基础。家庭是人出生后的第一个生存环境。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不仅是一个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教育单位,执行着重要的社会化功能,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一个人的道德情操、生活态度、人际交往方式以及对社会伦理规范的了解,首先是从家庭中的长辈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中获得的。也正因此,家庭功能的失调或者丧失,就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破碎(父母离异)、家教不当、家风不正、家庭关系不和睦以及家庭贫困,都意味着家庭功能的缺失或者失调,上述家庭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较大程度的相关性。因此,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健康和谐
22、家庭的标志是,家庭结构完整、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以及亲子关系)和睦、父母长辈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家庭教育得当、有必要的经济基础。(二)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驾护航。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执行着重要的社会化职能,它的重要职责是通过系统的教育与灌输来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成功的学校教育是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失败的学校教育则可能成为违法犯罪者的摇篮。校风不正、教学和管理方法不当、教育体制弊端、教学内容不合理、教师品行不端,等等,都可能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或不良行为的因素。当前,学校应从以下这些方面着手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活动,真正履行学校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1)解
23、决“学困生”的问题。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对学生智育的开发,忽视了对学生德育的培养,其直接后果造成了学生的两极分化。一方面产生了“高分低能”群体;另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学困生”。在应试教育中,“学困生”属于被岐视、被排斥、被放弃的群体。这些学生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基础,他们在学校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怀,在家得不到父母的鼓励和帮助。他们从学校分流后如果得不到正确引导,在社会上找不到正确的位置,很容易误入岐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应通过特长生培养机制,让有特长的“学困生”感受成功。笔者发现,这些学生在感受到成功后,有了奋斗目标,在学习上努力了,对自己的要求严格了,通过自己的努力,
24、学校每年都有多名这样的学生升入理想的学校。但有特长的“学困生”毕竟是少数,如何在初中阶段,通过兴趣小组、学生组织培养和发展“学困生”的兴趣和爱好,让他们都能感受到成功是我们下一阶段需要研究的问题。(2)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暴力方式解决,致使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开设法制课堂,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势在必行。现在,学校针对学生开展的常规法制教育工作都在进行,但实效性较差。法律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专业,而且现实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需要从事法制教
25、育的教师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能正确的理解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能熟练的运用法律规范去解决中小学生在现实生活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能灵活地把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行为密切联系起来。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了解什么行为是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但是目前,虽然学校已开设了法制基础知识课程,但从事法制教育的人员往往本身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同时学校法制教育方式陈旧,仅仅依靠法制副校长的讲座和几本陈旧的录像带进行教育,很难达到教育目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可采取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师资培训、及时更新法制教育资料、组
26、建专家讲师团、举办巡回展览、对学校普法教育进行考核等手段,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3)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培养其健康心态。应为学生开设心理学课程,提供日常的心理咨询服务。通过心理学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明白各种心理活动产生的机制和一些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克制不良习惯,建立良好心态。有些犯罪,如激情犯罪,纯属青少年心情过分紧张、情绪过分激动所致。如通过心理咨询的方式提供放松心情、调控情绪的方法完全可以避免悲剧发生。班主任应加强心理知识学习,在学生遇到挫折而感到苦闷时,进行适当情感教育,慰抚他们的心灵,增强其克服困难的信心,把他们从悲观情绪中解脱出来。同时,还要做好对青少年心理的矫治工作。通过对不良心理
27、因素的清除,对扭曲心理的矫正,对创伤心理的修复,阻止其不良行为的发生,削弱或者排除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动因,从而有效地预防或者制止犯罪。(4)开展家庭教育研讨,增强家庭学校互动。学校与家庭之间开展对话与合作,建立双方互动联系,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学校可通过开设家长学校、设立家教网页、及时家访、家长会交流等形式,把素质教育的目的、方法以及科学教育孩子的基本知识介绍给家长。在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将计划的内容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使学生父母根据学校计划,并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配合教育。同时可以通过班主任的家访、电话、家校联系手册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对话互动联系,定期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的所
28、思、所行。通过家庭信息反馈,与学生的在校行为进行比较,制订相应的对策。这样,可以正确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变化,对那些品行不正、性格怪异孤僻、行为异常的学生采取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5)强化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应和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状况,净化学生成长的环境氛围。现在,各级政府均相当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碰到了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钻法律空子,在学校周边黑网吧、电游室、色情书刊、黄色音像制品等无孔不入,往往身患疾病,对其查处后只能没收了事,打击力度太小;二是社会上对未成年人在学校周边闹事后,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只能教育了事,实际上助长了
29、不正之风的嚣张气焰,对学校的安全产生了较大冲击。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重拳出击,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的和谐与稳定。(三)加强社区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和谐环境。社区是一个由相对稳定的生活于其中的地理单元。社区是人的重要社会环境,人的行为尤其是私生活行为许多是在社区内完成的,青少年的活动范围更主要局限于社区之内。因此,社区的人口结构与人口素质、社区的文化与风气、社区的生活方式、社区的产业结构与经济状况、社区的建筑格局等,对每一个社区成员都发生着重要影响。研究表明,道德颓废的社区、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赌博及色情产业集中的社区、贫困社区、社会控制松弛的城乡结合部社区等,都属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区。为了
30、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必须在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改良社区风气,改善社区规划,清除或加强管理特殊产业或行业,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发挥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搞好社区建设,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四)正确引导文化传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指引方向。家庭内部的口口相传、人际交往与模仿、学校教育等,都是文化传播的途径。然而,在现代社会,书刊、影视、网络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成为最为重要的文化传播媒介。尤其是互联网,成为影响甚至改变现代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对于生活圈子相对狭小的青少年来说,这些文化传媒的影响尤为显著,青少年的许多知识或者信息得自于文化传
31、媒。文化传媒中充斥的色情、暴力以及其他不良信息极易被青少年学习模仿,从而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文化传媒及文化市场的管理与净化,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对于青少年应当限制进入,应当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开设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应当制定电影电视的分级制度。总之,青少年犯罪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搞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才不是一句空话。保护好未成年人,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工作,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参考文献:王牧主编:新犯罪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教育文摘http:/www.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