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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依据海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20152020年)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生态人居品质,促进经济产业发展,弘扬特色乡土文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点”到“线”向“面”发展,助力全域
2、旅游示范省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海南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二、主要目标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配套建设、突出特色、持续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到2017年5月底,各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全省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善。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标准,全省每个乡镇每年建成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每个市县每年建成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7年底全省建成不少于4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8年底建成不少于7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9年底建成不少于1
3、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同时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示范村和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度假景区。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深入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区域共建共享合作模式,促进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到2017年5月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村庄全域覆盖,按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庄至少配备一个垃圾收集箱;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站或收集站,根据需要至少配备1辆以上垃圾转运车,各市县农村垃圾治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五有标准”(即有设备、有人员、有技术、有经费、有机制)
4、,通过国家十部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到2019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9座,升级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14座,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设施58座。(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保厅、省农业厅)深入开展“清洁田园”专项整治。重点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实行“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作机制,到2017年基本清除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农用塑料薄膜等生产废弃物,到2019年化肥、化学农药实现零增长,提升田园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
5、建设厅、省生态环保厅)深入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周边工业、生活、畜禽污染源,依法清除、取缔有污染影响的各类排污口和污染源。加强河道水体清淤治理,到2017年底,农村池塘、河道水体垃圾污物全部清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做好农村化粪池的防漏防渗工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技术;到2019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合理确定村庄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科学规划建设村庄养殖小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生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
6、、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二)提升农村生态人居品质。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以“多规合一”成果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2017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有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完善提升千个美丽乡村规划。规划编制中,应听取村民意见,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内公示,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乡村居民建房规划报建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简化业务流程,实施“一表一证”,提高工作效率,免收报建费用;帮助农户选用或量身设计体现海南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农房建筑方案,鼓励采用坡屋顶等传统建筑形式,引导形成特色乡村风貌。(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18年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9年基本完成175万套农村D级危房改造。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建设绿色农房、绿色村庄。(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宗委、省民政厅)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从2017年开始,所有新建、改建的农村住宅均要配套建设带三级化粪池的卫生厕所,加快现有无卫生厕所住宅的改厕工作,到2019年,全省85%以上农户通过新建或改厕,完成家庭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
8、府;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保厅、省水务厅)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农村道路、公共停车场、安全饮水、供电、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低碳社区建设,引导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提升农村道路系统和农村对外交通路网体系,到2019年,村主干道路进出通畅,村庄道路铺装硬化率达到95%,客运通达率达到100%;村内道路以现有道路为基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就地取材加以完善。(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加强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海绵化改造。做好
9、村庄绿化,多运用本土植物,并使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形成多层次、错落有序的绿色空间。实施村庄风貌提升工程,实现“白天看绿化、晚上看亮化、晴天看美化、雨天看净化、建筑看文化、村庄景区化”。完善村庄电力设施,主要村道、巷口、公共活动场所有路灯,达到基本亮化水平。打造“海绵村庄”,村庄广场、道路应增加透水性材料铺装,保护自然水系,减少硬化率。(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海南电网公司)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着力建好村“两委”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有条件的地方要拓展幼儿园、社会综合服务管
10、理工作站、金融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农村社区综合体。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4G网络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三)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热带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海南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生态农业。积极引进电商龙头企业,打造海
11、南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成片集中,提升农村土地规模效益。开展农民产业技能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邮政管理局)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加大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把特色产业风情小镇打造成独具特色魅力的旅游服务基地,把每个美丽乡村打造成旅游景点,把农户建筑作为一个文化小品来改造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乡村旅游景观。到2019年,力争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
12、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旅游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民宿业。依托海南独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以市场为导向,优先在城市近郊、景区周边、文化遗存地等,以文明生态村、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传统村落等为载体,培育健康、人本、精致的乡村特色民宿。到2019年,集中培育600个以上乡村特色民宿村,创建200个以上乡村民宿型农家乐综合体。(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四)大力弘扬农村特色文化。培育特色文化村庄。充分挖掘和保
13、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农村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农村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农村非物质文化;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编制和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村庄建设规划应有体现乡村传统建筑特色的专篇。(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民宗委、省教育厅、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教育,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环境卫生治理意识。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
14、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建立村规民约,合理调节农村居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高级法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五)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通过发掘利用自然生态、环岛滨海、中部山地、地域
15、文化、历史文化等优势资源,积极引导在全省打造“一圈、三纵、三横、多带”的美丽乡村旅游格局。重点推进以环岛高铁、高速公路、滨海旅游公路等为依托的“美丽乡村环岛旅游圈”,以海南岛交通轴为主骨架的“三纵三横”(三纵即G223/G224/G225国道沿线;三横即沿文昌-定安-澄迈-临高线;沿万宁-琼中-儋州-洋浦线;沿陵水-保亭-五指山-乐东-东方线)美丽乡村旅游带以及沿“三江三河”(即南渡江、昌化江、澜昌江、万泉河、太阳河、南圣河)两岸建设的美丽乡村旅游带,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资
16、源厅)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建立本市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镇、村领导干部分级包片、包镇驻村负责工作机制,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定点帮扶责任单位的帮扶作用,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美丽乡村组织统筹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实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房改造、风貌管控,组织美丽乡村的考核验收等工
17、作;文明办负责村庄文化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美丽乡村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支撑政策;财政部门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支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村污水治理;水务部门负责农村给水;农业部门负责农田环境治理,生态农业发展等;林业部门负责村庄绿化、美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三)加大投入力度。全省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创建美丽乡村行动积极、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按标准开展创建的村庄,作为省级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省财政将以市县为平台,整合多项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旅游、农业、住建、国土、环保、水务、林业、交通等部门涉及农村建设的资金也要
18、按照“渠道不乱、捆绑使用、统筹安排、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要求给予集中支持。同时,用好惠农政策,创新投入方式,鼓励采取PPP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探索政府投入连片建设模式、企业投入景区带动模式、政企合作建设特色村庄模式、政企村合作经营发展模式等,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村民参与义务等,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文明农户、美丽家庭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五)加强监督考核。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并依据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实行考核、问责机制,对按照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建设达标的村庄,给予命名授牌,给予每个达标村庄不少于20万元的资金奖励,用于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美丽乡村创建成绩突出的市县(区)、乡镇政府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行动滞后,措施不力的市县、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信息报送及定期通报制度,将各市县美丽乡村建设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精品文档】第 - 11 -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