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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招 标 人(公章):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曹云 电话:0756-7610881、18666953367 二一五年五月招 标 文 件 目 录一. 投标须知23.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24. 投标文件提交三.总 则 25.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5使用文字种类六. 开 标6使用货币种类26 开标一般规定7建设资金27. 开标程序(低价、次低价、合理低价评标法)8投标费用七
2、、评标9投标资格28. 评标一般规定10投标有效期29. 评标程序 (综合评标法)11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0.现场询标12投标人投标担保31 细微偏差修正13投标人履约担保八. 授予合同14.招标人支付担保32.中标通知书15.设计文件33.授标及废除授标16.工程量清单34.签订合同四. 招标文件九本工程项目综合要求17招标文件组成十附件18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19招标文件修改附件2. 投标文件封面五. 投标文件附件3. 投标报价及承诺书20. 投标文件组成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1.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 投标报价附件6. 项目建
3、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合同一 投 标 须 知1项目立项文号 2资金来源情况政府100%,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 %, 自筹 3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3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4工程概况新建湖滨路东段道路长约3558米,红线宽度50米,起于机场北路,终于金湾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及岩土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预留沟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工程投资估算约43000万元。5咨询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6服务范围编制珠
4、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7进度控制目标委托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编制,项目建议书专家评审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报批稿;中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给招标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报批稿;满足动态管理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止。8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所要求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复。其他事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只给予1次修改机会。如果因中标人编制的成果文件质量不高,造成成果
5、文件在审查或报批过程中多次被退回修改而耽误招标人整个项目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1万元。9承包方式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10投标人投标资格 甲级 或以上资质的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资格。 编制单位的资质应符合工程咨询相应资质管理办法及珠海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6、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发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11投标报价范围上限价24万元,下限价0元。即投标报价范围:0元投标报价24万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其它说明:本招标金额为总价包干费,该费用为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费用,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以及服务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相关一切费用,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12费用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成果报相关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结
7、算后一次性付清款项。13投标文件组成及封装要求投标函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经济标书投标报价及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封装要求所有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各密封在一个文件袋。 14投标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4800 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招标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当场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全额无息返还。15评标机构组
8、成评标机构共由三名评委组成 其中招标人委派符合资格的评委 名 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名评委 其它说明:不成立评标委员会,招标工作人员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3名。 16评标定标办法摇珠定标法,大号中标。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摇珠均大号时,最大号的投标人再进行下一轮摇珠,大号中标。最低价评标法。相应开标评标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若最低投标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则组织最低报价投标人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摇得最大号者为中标人。综合计分评标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7开标议程以招标人的招标公告为准。18委托合同按招标人提供的版本执行,见附件6。19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收费 元;图纸、资料
9、押金 元(退还图纸、资料时不计息返还押金)。 2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 45天 60天 90天内有效21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任一人员参加均可。22履约保证金本咨询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取百位整数)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委托合同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交招标人。退保约定: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3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次项目建议书、可研咨询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委托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其它事项:1、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10、评标专家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说明,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而不予另行考虑。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3、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应负责相关部门协调工作,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24合同签订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签订合同。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
11、证金;1.4 投标文件未密封;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暗标除外)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2.4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2.5 暗标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业绩等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性内容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12、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2.7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2.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2.9 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4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三、总 则5使用文字种类5.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
13、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6使用货币种类6.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 建设资金7.1 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相关款项的支付。 8 投标费用8.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资格 9.1 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9.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9.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14、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9.2.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9.2.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9.2.4 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9.2.5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9.2.6 除
15、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0投标有效期10.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10.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10.3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10.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10.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1
16、0.6 本招标文件第12条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11 答疑会议11.1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于答疑会议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1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11.3 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4 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
17、式发出。11.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12投标担保12.1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12.3 投标人若采用现金方式提供投标担保,应在规定的投标担保缴交期限之前汇入指定的账户、账号;小额投标担保金可按招标人规定带现金或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到开标现场查验。12.4 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12.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也可将
18、投标担保转为履约担保一部分。12.6 无论投标担保来源何方,收到投标担保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12.7 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可没收其投标担保:12.7.1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12.7.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12.7.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12.7.4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3中标人履约担保13.1 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并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13.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担保方式。13.3 履约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13
19、.4 无论履约担保来源何方,收到履约担保的单位只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14招标人支付担保14.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并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向中标人提供支付担保。14.2 支付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15. 设计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已变更设计文件)。16. 工程量清单 16.1 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及数量清单。四、招标文件17招标文件组成17.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第1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11条所述的答疑会议纪要内容。18 招标文件
20、解释及澄清18.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8.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会议召开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8.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
21、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8.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8.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5 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9 招标文件修改 1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9.2 补充通知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
22、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9.3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9.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五、投标文件的编制20 投标文件的组成20.1 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技术标书部分、绩信标书部分、经济标书部分。20.2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中相关条款中具体选择的打“”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21 投标文件格式2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
23、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1.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1.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21.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21.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
24、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22. 投标报价2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2.2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合价内。23 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23.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封装及要求进行封装。23.2 投标文件封面可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23.3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
25、标书的责任。24 投标文件提交24.1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24.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25.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5.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3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25.
2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开 标26. 开标一般规定26.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27. 开标程序(低价、次低价、合理低价评标法)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5) 交
27、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下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担保到账情况(或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并宣布验证结果;(6)开标机构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7)公布投标报价(费率)上限、投标报价(费率)下限;(8)开标机构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函件、经济标书;(9)开标机构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函件、经济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10)开标机构逐项公布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经济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费率);(11)开标机构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价(费率)、中标价(费率),确定预中标人;(12)主持人宣布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费
28、率)、平均报价(费率)、预中标价(费率)、预中标人;(13)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签名;(14)开标会议结束。七、评 标28 评标一般规定28.1 评标机构由招标人按投标须知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依法组建。28.2 评标机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投标须知中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28.3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28.4 在评标过程中,凡须评委各自独立
29、计分的项目,计算得分时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算术平均值。28.5 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28.6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9. 评 标 程 序(综合评标法)29.1 评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29.1.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宣布结果; 29.1.2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人委派的评委资格进行验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应进入评标委员会
30、; 29.1.3 主持人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29.1.4 采用评委推举方式确定主任评委; 29.1.5 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概况情况进行介绍。29.2 对技术标书初步评审(或分步骤对技术标书和其它标书初步评审)29.2.1 监督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保密情况下开启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并进行匿名随机编号; 29.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或按规定分步骤开启)各投标人其它投标文件; 29.2.3 评委对投标函件部分、技术标书、绩信标书或经济标书进行初步评审(或分步骤初审其它标书),评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9.2.4 评标机构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
31、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审核是否有计算和表达上的错误。29.3 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29.3.1 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独立地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评审。29.3.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收回各评委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评审的评分表并进行复核后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存。29.4 评审绩信标书29.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各投标人绩信标书;29.4.2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审核方式,评委对投标人绩信标书逐一审核;29.4.3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评委对投标人项目总监业绩、信誉逐一、逐项进行验证、统一评分;29.4.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
32、统一评分的评分表进行复核后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存。29.5 技术标书、绩信标书评分汇总29.5.1 监督部门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技术标书的匿名编号进行还原,将对应的投标人全称在图板上报出;29.5.2 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逐一计算各投标人前几项评标得分并在图板上报出后请评委核对;29.5.3邀请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入会场,公布上一阶段评审的最终结果;29.6 评审经济标书29.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的经济标书;29.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经济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29.6.
33、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工程报价(费率)上限、报价(费率)下限或承包总价数据在图板上报出;29.6.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经济标书投标报价(费率)或投标总报价等逐项在图板上报出;29.6.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法逐一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并报出;29.7 定标29.7.1 主持人宣布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9.7.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逐一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确定评审结果并在图板上报出;29.7.3 主任评委宣布评标结果:综合计分最高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暂定中标人、暂定中标价(费率)、暂定中标人承诺
34、工期;29.7.4 全体评委在汇总表上签名;29.7.5 评委独立写出评标意见并签名;29.7.6 主任评委代表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全体评委签名确认;29.7.7评标会议结束。30. 现场询标及澄清30.1 评标过程中,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30.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30.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
35、采纳。31 细微偏差修正31.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1.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3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
36、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单价金额和工程量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通常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31.4 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31.5 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分”,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 八、授予合同32中标通知书32.1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暂定中标人经公示3个工作
37、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2.2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30个工作日内确定。32.3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实施、完成及维修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以及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限等。32.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33授标及废除授标33.1招标人将把施工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33.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33.2.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33.2.2 于投标有效期
38、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29.2.3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3.2.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3.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3.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第51项规定的方式处理。33.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33.4.1 将被没收全部投标担保。33.4.2 按33.3项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3.4.3 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4.签订合同34
39、.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施工合同。34.2因招标人过错未能于规定期限内签署施工合同,因此造成投标人的损失将由招标人承担。34.3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并按本招标文件第33.3条执行。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九、本工程项目综合要求委托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日历天)提交成果资料备 注项目建议书(送审稿)10实际需要、可编辑电子版1份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项目建议书(报批稿)5专家评审会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10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
40、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5专家评审会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相关咨询服务按实际需要说明:特殊或重要的变更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十、 附 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附件2.投标文件封面附件3.投标报价及承诺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委托合同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投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投标文件密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文件开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说明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
41、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2(正本/副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3投标报价及承诺书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珠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42、1. 本投标人自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总价,承接 珠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任务 ,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咨询委托合同的全部约定履行职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若有违反,同意被解除合同并接受违约处罚。2.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遵守招投标各项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相应处罚。3. 承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资料,未侵犯他人权力。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
43、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承担因侵犯他人权力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 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商签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若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5. 承诺中标之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专业水保服务人员及投入水保所需设备,服从招标人提出的相关各项要求,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6. 承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它事宜。投 标 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年 月 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复印件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珠海航空产业园新能源专区湖滨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