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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序号审批阶段审批机构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投资在线”平台“多规合一”平台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发改委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其他行政权力1、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2、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79号)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2市发改委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其他行政权力1、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2、长
2、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79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一致一致3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发改委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673号令)2、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4市发改委非重大和非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其他行政权力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673号令)2、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
3、业投资项目备案5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其他行政权力1、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2、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14号)第一条。无一致6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及蓝线)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蓝线图)、用地预审意见7立项用地
4、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的拟订和审核报批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七条无此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审核报批8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规定、长沙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土
5、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核发供地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及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无此项目与办理项一致10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行政许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无此项目一致1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其他行政权力中
6、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8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22号)无此项目一致12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7、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无一致13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邀请招标和不招标)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无一致14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国安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66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15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发改委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除市政、交通和水利项目)其他行政审批1、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
8、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2、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79号)第十九条无此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16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无此项目一致17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无此项目一致18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建图审批其他行政权力中
9、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无此项目一致19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一致20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地震局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
10、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无此项目一致2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地震局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其他行政权力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 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
11、门或者机构”。无此项目一致2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五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一致23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文旅广电局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一致24市文旅广电局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12、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一致25市文旅广电局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一致26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年修订)第六条 第一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
13、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无此项目一致27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三十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无此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8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住建局(不含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2年湖
14、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9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 设计一般应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大中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之前还应当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的概算,必须由承担该项目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投资估算、概算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省以及项目所在地的计价规定。第三十条 对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二)是否符合地基和结构安全、抗震、防洪、消防、环境保护、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技术标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由项目计划批准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
15、业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批准机关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初步设计审批(1. 房屋建筑工程;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 地下管线综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住建局(不含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2年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9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 设计一般应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大中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之前还应当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的概算,必须由承担该项目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投资估算、概算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省以及项目所在地的计价规定
16、。第三十条 对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二)是否符合地基和结构安全、抗震、防洪、消防、环境保护、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技术标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由项目计划批准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批准机关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初步设计审批(1. 房屋建筑工程;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 地下管线综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住建局(不含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地下管线综合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
17、批管理办法(修订)(湘建设【2008】464号)第五条 :初步设计审批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气象、水文、工程地质等基础资料,以及征地绒线、资金来源证明等;(二)初步设计文件;(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四)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文件;(五)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堆积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六)对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地震安全
18、性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批复文件。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7号)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并听取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意见。 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综合设计。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配合。 单独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由管线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综合设计。 因市政项目建设(道路建设除外)引起的地下管线迁改工程,由市政项目建
19、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审批(1. 房屋建筑工程;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 地下管线综合)29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行政许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
20、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致一致30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设计备案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备案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
21、29日第78号主席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1年5月27日第54号公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无该事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易地建设审批)3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长沙市通讯发展管理办公室(受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报装其他行政权力湖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8)第四点、政策措施 (二)保障规划落地;(三)推动资源开放共享 2、落实光纤到户标准。 湖
22、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湘建设201925号)第四点 加强光纤到户建设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光纤到户建设标准。无此项目一致32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
23、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致33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无此项目一致34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市水利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致一致35施工许可阶段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许可1、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第三条3、(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2018449号)
25、第三条节能审查节能审查36施工许可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普通)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批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37施工许可阶段市林业局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7条无此项目一致38施工许可阶段市林业局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无此项目一致39施工许
26、可阶段市住建局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17年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修正)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709号修订)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27、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
2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无此项目一致40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三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
29、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修订)全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2年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修订)第三十条:对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二)是否符合地基和结构安全、抗震、防洪、消防、环境保护、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技术标准;(三)法律、法规
30、规定的其他内容。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由项目计划批准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批准机关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一条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设计文件的单位对设计文件的修改部分负责,修改部分对未修改部分产生连带影响的,由修改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结构体系、使用功能、主要设备、投资概预算、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重要内容的修改,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
3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
32、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其它行政权力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三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
33、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1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4、敷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含燃气、通信、电力、广播电视、长输管线)行政许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订)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109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十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条件: 1、有
3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有安全评估报告;5、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6、有管线架设设计图纸;7、有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7号)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可研批复、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手续。” “第十七条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可以由道路建设单位到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并申请办理;因市政项目建设(道路建设除外)引起的地下管线
36、永久性迁改的,由市政项目建设单位一并申请办理,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单独建设的,由地下管线建设单位申请办理。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4年第2号)第十条:依附城市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架(铺)设管线的,应当征求城市桥梁隧道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无此项目和子项一致42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
37、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无此项目一致43施工许可阶段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修订)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3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订)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
39、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湘建建2016195号)第六条: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规定:工程项目或分包工程完成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准备工作后,建设单位组织填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附件1)或湖南省建筑工程分包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附件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评价意见后,向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
40、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审查申请。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五条内容实施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实地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签署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致44竣工验收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无此项目和子项一致45竣工验收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竣工条件核实)其他行政权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41、七条。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中第二十条。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建设用地竣工验收制度的通知(长政办函2008134号)文件。无此项目一致46竣工验收阶段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燃气设施工程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 竣工验收备案(含档案验收)其他行政权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42、部门备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十五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建设部令第7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