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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T1107-201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治管理规范(报批稿)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risk management2014- 发布 2014-12-01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前 言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8】342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隐患排查;5、安全隐患治理;6、应急救援;附录A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附录B 安全隐患处理验收记录表
2、;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玉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王建民 李海波 张长伟 敖鹏 邵东升 徐培焕 金富霖 吴立新 黄坚 丁继财 尹其平 黄啸蔚施海仙 刘瑶 王济中目 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 安全隐患排查 .54.1 排查范围 .54.2 排查方式和方法.64.3排查程序和频率 .75安
3、全隐患治理 . 96应急救援 .126.1 一般规定 126.2 应急救援预案 136.3 应急救援实施 . 14附录A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15附录B 安全隐患处理验收记录表58本规范用词说明.5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 34 The Saf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54.1 Investigation Range 54.2 Investigation Methods And Ways64.3 Investigation Procedure And frequency
4、 75 Safety management 96 Emergency Rescue 126.1General Requirement 126.2 Emergency Rescue Plan 136.3 Emergency Rescue Practice14Appendix A The Saf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Record Sheet 15Appendix B The Safe Hidden Danger Treatment Acceptance Sheet 5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59. 72 .1
5、总 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治管理行为,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治的管理,也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治的管理。1.0.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治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安全隐患 hidden peril of construction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
6、安全隐患。2.0.2 一般安全隐患 general hidden peril of construction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0.3 重大安全隐患 significant hidden peril of construction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不整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2.0.4 安全隐患防治管理 construction safety risk management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管理活动。2.0.5 管理缺陷 safety manage def
7、ects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施工中未严格按制度执行的情况。2.0.6 人的不安全行为 peoples unsafe behavior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可能对本人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具有危险性的活动。2.0.7 物的不安全状态 material unsafe state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材料或施工作业环境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3 基本规定3.0.1 建设项目应建立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负责的安全隐患防治管理体系。3.0.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8、,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人员依法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0.3 施工单位应推广应用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的设备、工艺、管理软件及信息技术,限制使用和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3.0.4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隐患防治措施。3.0.5 施工项目部应分阶段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3.0.6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主要包括:1工程概况;2组织机构和职责;3排查范围; 4排查方式和方法; 5排查程序和频率;6 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清单; 7 治理的要求和措施;
9、 8 应急措施。3.0.7 施工单位应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施工项目部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隐患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鼓励员工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3.0.8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防治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实施监督。3.0.9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应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项目部局部或全部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0.10 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按规定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的资料。建设
10、单位不得对其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3.0.11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3.0.12设计单位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3.0.13建筑工程施工检测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必须真实、准确。3.0.14 租赁单位应保证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按合同要求对出租的机械设
11、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定期维修保养。4 安全隐患排查4.1 排查范围4.1.1 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重点包括:1 高处作业;2 施工用电;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4 施工机具;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6 脚手架;7 基坑工程;8施工现场消防;9建筑幕墙;10预应力结构张拉;11 钢结构和网架结构;12拆除、爆破;13盾构法和开挖式隧道施工;14现浇法和装配式桥梁施工;15市政给排水管道施工;1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项工程;17 其他危险性大,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4.1.2除4.1.1条规定外,施工单位尚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对安全
12、隐患的排查范围进行补充。 4.2 排查方式和方法4.2.1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包括:1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定期排查;2施工单位组织,有监理单位参加的定期排查;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的专项排查。4.2.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包括:1 检查表法:通过对照附录A内容,排查安全隐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宜采用检查表法;2 询问交谈法:通过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工人等的询问交谈,排查安全隐患;3 查阅有关资料文件法:通过对有关的安全管理台账、施工记录等进行查阅,排查安全隐患;4 观看影像资料法:通过观看有关的录像、照片等影像资料,排查安全隐患; 5 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目测观察,排查安全隐患;
13、 6 实物检测法:通过检测工具、仪器设备量测,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根据相关标准对数据加以分析研究,排查安全隐患;7视频在线实时监控法:通过远程监控和信息自动采集等网络技术手段,排查安全隐患。 4.3 排查程序和频率4.3.1 安全隐患排查应按下列(图4.3.1)程序执行:图4.3.1 安全隐患排查程序4.3.2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实行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排查制度。4.3.3专职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作业场所和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4.3.4 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
14、次。4.3.5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每月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可参加施工项目部组织的每周安全隐患排查。4.3.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的专项排查频率,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各责任主体协商确定。5 安全隐患治理5.0.1 施工项目部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价,并分类统计,建立台账。5.0.2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安全隐患告示牌,明确提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种类、安全隐患存在的部位、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目标和注意事项;并在安全隐患存在的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5.0.3当安全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公众安全的,施工项目部应当在安全隐患影响范围内张贴告
15、示和设置警示标志,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并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协调。5.0.4 施工项目部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实施监控与治理。治理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使之处于受控状态。安全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施工项目部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实行局部停工整改或全部停工整改。5.0.5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施工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编制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项目部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5.0.6 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后,施工单位主要负
16、责人应立即指派专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实施跟踪、指导和监督。5.0.7 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工程结构安全时,隐患治理措施需经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施工项目部编制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宜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5.0.8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收到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涉及勘察和设计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应指派专人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及时签署审查意见。5.0.9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按下列(图5.0.9)程序执行:图5.0.9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程序5.0.10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过程需要实施检测的,检测单位应按合同要求,
17、编制检测方案,并保证检测的内容、数量、方法、标准、频率等符合规范要求。检测单位应及时分析、处理和提供各项检测数据,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达到报警值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5.0.11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隐患治理技术交底。5.0.12 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一般安全隐患的治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督办。安全隐患的治理应符合安全隐患防治方案(治理措施)、规范或设计要求。5.0.13 安全隐患治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专职安全员应实行现场监督。5.0.14 一般安全隐患消除后,施工项目部应通知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施工项目部应组
18、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治理效果验收或评估,并填写安全隐患处理验收记录表(附录B),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0.15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时,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并定期检查治理效果。6 应急救援6.1 一般规定6.1.1 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6.1.2 施工项目部应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和物资满足安全隐患防治的需要,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整与完善。6.1.3 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项目部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根据不同施工阶
19、段安全隐患的特点,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6.1.4 施工项目部应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模拟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与缺陷限期改进。6.1.5 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定期检查。6.2 应急救援预案6.2.1应急救援预案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于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在专项方案中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措施。6.2.2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应急救援预案的适
20、用范围;2 事故可能发生的位置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 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 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6 善后工作处置程序;7应急救援资源信息;8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6.3 应急救援实施6.3.1 事故发生后,施工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6.3.2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现场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6.3.3施工单位应根据事故的不同
21、类型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6.3.4施工单位应在救援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伤害事故的发生。6.3.5应急救援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恢复施工。附录 A:安全隐患排查记录A.0.1 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A.0.2 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见表A.0.2。A.0.3 起重吊装(施工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3。A.0.4 起重吊装(塔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4。A.0.5 起重吊装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5。A.0.6 施工机具安全隐患
22、排查见表A.0.6。A.0.7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7。A.0.8 门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8。A.0.9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9。A.0.10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0。A.0.11 卸料平台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1。A.0.12 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2。A.0.13 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3。A.0.14 预应力结构张拉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4。A.0.15 钢结构、网架安装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5。A.0.16 人工挖孔桩安
23、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6。A.0.17 拆除、爆破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7。A.0.18 城市桥梁(现浇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8。A.0.19 城市桥梁(装配式)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见表A.0.19。A.0.20 隧道(开挖法)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见表A.0.20。A.0.21隧道(盾构法)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见表A.0.21。A.0.22 市政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见表A.0.22。A.0.2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见表A.0.23。检查人员可以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另行编制和补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表A.0.1 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检查依
24、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排查类别内 容检查情况管理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是否2、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3、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是否4、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全,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未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是否5、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与交底,“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是否6、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是否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未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就投入使用。是否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无可靠的防
25、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未及时清除,高耸建筑物未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未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和修理。是否人的不安全行为1、 施工人员连续作业,疲劳过度。是否2、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否3、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是否1、 违章作业、操作不当或误操作。是否2、 作业人员未从规定的通道上下,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背向梯子,手持器物。是否物的不安全状态1、高温(350C以上)露天作业无防护措施;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未设警戒区并未派专人监护,或
26、上下同时拆除。是否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 未设置防护栏杆。是否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未安装临时护栏。是否4、防护栏杆未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小于1.0m,下杆离地高度大于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小于1.5m,未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未加设栏杆柱。是否5、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不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未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是否6、防护栏杆、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未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栏杆
27、下边未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挡脚板上孔眼大于25mm,或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大于10mm。是否7、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未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全封闭处理措施。是否8、板与墙的洞口未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口未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未采取防护措施。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未张设安全平网。是否9、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未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
28、,夜间未设红灯示警。是否10、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不能承受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是否11、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在侧边落差大于2m时,未加设高1.2m的临时护栏。对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竖向的孔、洞口,未采用有固定其位置的防护措施。 是否12、梯脚底部不坚实,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无固定措施,立梯有缺档。是否13、梯子接长使用无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是否14、固定式直爬梯未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大于50cm,支撑采用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不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与攀登的顶面不齐平,加设的扶手小于1m
29、。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超过8m未设置梯间平台。是否15、悬空作业处无牢靠的立足处,没有根据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是否16、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没有遵守下列规定:(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是否17、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没有遵守下列规定:(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
30、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是否18、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违反下列规定:(1)安装门窗、玻璃及油漆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2)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是否19、移动式操作平台,违反下列规定:(1)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
31、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是否注:排查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范增加或减少。表A.0.2 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检查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排查类别内 容检查情况管理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 是否2、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3、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是否4、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手续不齐全。是否5、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与交底,“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是否6、临
32、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没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未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没有补充有关图纸资料。是否7、临时用电工程未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就投入使用。是否8、临时用电工程没有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也未履行复查验收手续。是否人的不安全行为1、施工人员连续作业,疲劳过度。是否2、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否3、违章作业、操作不当或误操作。是否4、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未挂接地线,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无专人负责。 是否5、对配
33、电箱、开关箱未定期维修、检查,或维修检查时没有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带电作业。是否物的不安全状态1、 高温(350C以上)露天作业无防护措施;施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违反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是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是否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34、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未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没有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未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是否4、PE线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通过工作电流,或断线。是否5、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未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保护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大于10。是否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未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
35、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不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是否7、配电柜未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无明显可见分断点。是否8、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并列运行。是否9、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未装设同期装置,未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就向负载供电。是否10、电缆中未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没有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无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未将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PE线,芯线混色使用。是否11、电缆线路未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沿地面明设,存在机械损
36、伤和介质腐蚀情况。埋地电缆路径未设方位标志。导线破损。是否12、每台用电设备无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使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是否1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未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未与金属电气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未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没有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没有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是否14、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未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是否1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
37、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或等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大于30mAs。是否1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是否17、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大于12V。是否18、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使用自耦变压器。是否19、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没有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未设
38、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未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是否20、电源导线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是否21、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未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倒接线。是否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没有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未关门上锁。 是否注:排查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范增加或减少。表A.0.3 起重吊装(施工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39、规程JGJ3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排查类别内 容检查情况管理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是否2、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安装、拆卸前未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是否3、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与交底,安装、拆除、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装、拆除单位无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4、 安装、拆除作业范围未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5、验收前未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未
40、完成使用登记。是否6、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不落实。是否7、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是否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无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未及时清除,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进行作业。是否人的不安全行为1、 施工人员连续作业,疲劳过度。是否2、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否3、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是否4、违章作业、操作不当或误操作。是否5、物料提升机载人。是否物的不安全状态1、高温(350C以上)露天作业无防护措施; 是否2、 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在卷筒上未能按顺序整齐排列,端部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不牢固。当吊篮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少于3圈。是否
41、3、 物料提升机使用摩擦式卷扬机。是否4、 物料提升机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未发出警示信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未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是否5、 物料提升机吊笼提升钢丝绳断裂时,防坠安全器不能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或制停造成结构损坏。是否6、 物料提升机自升平台未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是否7、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在30米及以上时采用揽风绳。是否8、物料提升机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是否9、施工升降机安装时未将按钮盒或操作盒放在吊笼顶部操作。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作业时,开动施工升降机。是否10、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是否11、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进行保养、维修。是否注:排查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范增加或减少。表A.0.4 起重吊装(塔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内 容检查情况管理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装、拆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是否2、未编制安装、拆卸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