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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型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保险型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 1) 依法实施依法实施(2 2) 基金由个人、雇主和国家承担。基金由个人、雇主和国家承担。(3 3) 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待遇与缴费相联系 第八章第八章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览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览第二节第二节 德国社会保险费征管规定德国社会保险费征管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德国养老保险德国养老保险第四节第四节 德国医疗保险德国医疗保险第五节第五节 德国失业保险德国失业保险第六节第六节 德国护理保险德国护理保险第七节第七节 德国工伤事故保险德国工伤事故保险第八节
2、第八节 德国农村社会保险德国农村社会保险第九节第九节 德国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德国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了解德国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了解德国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 掌握德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掌握德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有关知识点业保险的有关知识点 理解德国工伤保险、护理保险、社理解德国工伤保险、护理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有关知识点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有关知识点第一节第一节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览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览一、德国社会保障项目一、德国社会保障项目二、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二、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一、德国社会保障项目一、德
3、国社会保障项目 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制度(以缴费为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制度(以缴费为基础)、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以普通税收为资基础)、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以普通税收为资金来源)构成。金来源)构成。 德国社会保障项目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德国社会保障项目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护理保险、救济保险、社会福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护理保险、救济保险、社会福利等。等。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又分为法定保险和资源保险。法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又分为法定保险和资源保险。法定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自愿保险的保费定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自愿保险的保费
4、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二、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二、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基本原则有三:基本原则有三:第一:社会保障要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第一:社会保障要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第二:社会保障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围内,第二:社会保障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围内,以维护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二者的内在统一;以维护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二者的内在统一;第三:社会保障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分第三:社会保障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分担,将社会保障视为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并担,将社会保障视为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并将家庭负担的社会保障任务与每个人根据
5、其能力自将家庭负担的社会保障任务与每个人根据其能力自主决定命运的天然义务严格分开。主决定命运的天然义务严格分开。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一)(一) 社会互助社会互助 德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互助并且以通过德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互助并且以通过社会保险组织的社会互助为主要形式。从法律角度看,社会保险组织的社会互助为主要形式。从法律角度看,德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德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四个方面的内容。社会救济四个方面的内容。 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组织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组织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的社会
6、互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是通过的社会互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是通过国家进行的社会互助。国家进行的社会互助。(二)(二) 社会责任社会责任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是责任主体,即由自治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是责任主体,即由自治性社会组织性社会组织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实务,资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实务,资金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负责。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负责。(三)现收现付(三)现收现付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的收支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即完全的社会互助,没有任何收支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即完全的社会互助,
7、没有任何个人积累性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的是代际互助。医疗保个人积累性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的是代际互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实行的是同代人的互助。险、失业保险等保险实行的是同代人的互助。(四)(四) 收费筹资收费筹资 德国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是收费制,即社会保险的德国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是收费制,即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资金资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资金已经占到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的已经占到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的2/3,并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并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势。(五)(五) 全员保障全员保障 德国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员保障,其中社会保险的德国社会保
8、障的对象是全员保障,其中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全体劳动者。适用范围是全体劳动者。(六)(六) 全面保障全面保障 涵盖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全部内涵盖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全部内容,并且社会保险的内容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容,并且社会保险的内容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各个领域。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各个领域。(七)(七) 保障给付上的基本保障和有限差别保障给付上的基本保障和有限差别 基本保障原则即社会保障给付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基本保障原则即社会保障给付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准,而不是保证高水平生活或仅仅保证最低生活水平。为准,而不是保证高水平生活或仅仅
9、保证最低生活水平。有限差别原则即社会保险给付根据缴费不同有所不同,有限差别原则即社会保险给付根据缴费不同有所不同,但差别有限。但差别有限。(八)(八) 管理体制上的社会化管理、自主管理和自收管理体制上的社会化管理、自主管理和自收自支与调剂相结合自支与调剂相结合1. 社会化管理原则表现在,社会保障管理主体主要是社会化管理原则表现在,社会保障管理主体主要是社会保障组织这种准政府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社会保障组织这种准政府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管理社会保险有关问题。2. 自主管理原则表现在,雇员和雇主通过代表大会和自主管理原则表现在,雇员和雇主通过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自己管
10、理社会保险,其业务以间接性国家行政管董事会自己管理社会保险,其业务以间接性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理的方式进行。3. 自收收支与调剂相结合原则表现在,基金原则上自自收收支与调剂相结合原则表现在,基金原则上自收自支,但也进行必要的调剂。例如,工伤保险机构按收自支,但也进行必要的调剂。例如,工伤保险机构按行业设立,但行业保险机构之间有一定比例的调剂。行业设立,但行业保险机构之间有一定比例的调剂。第二节第二节 德国社会保险费征管规定德国社会保险费征管规定一、一、 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二、二、 德国社会保险费得分摊方式德国社会保险费得分摊方式三、三、 德国社会保险的立法与执
11、行德国社会保险的立法与执行四、四、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经办机构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经办机构 德国的社会保险包括五个险种(项德国的社会保险包括五个险种(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事故保险、护理保险。这五项保险工伤事故保险、护理保险。这五项保险的保险费征收具有强制性,缴纳保险费的保险费征收具有强制性,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对象(投保人)的法定义务。是保险对象(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一、一、 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社会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大多数人必须按社会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大多数人必须按强制性规定参加的义务保险。所有职员、工人、
12、强制性规定参加的义务保险。所有职员、工人、学徒、失业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学徒、失业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务。政府官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务。政府官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雇主有义务在雇用员工后的雇主有义务在雇用员工后的14天内,向法定的天内,向法定的医疗保险公司申请登记,为员工投保五项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申请登记,为员工投保五项法定保险。保险。二、二、 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分摊方式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分摊方式社会保险险社会保险险种种2004年保险费年保险费率(率(%)保险费计算保险费计算方法方法分摊方式分摊方式月毛工资最月毛工资最高限额(欧高限额(欧元)元)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13、19.5月毛工资月毛工资19.5%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各各50%5150失业保险失业保险6.5月毛工资月毛工资6.5%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各各50%5150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平均平均14.3月毛工资月毛工资14.3%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各各50%3487.5护理保险护理保险1.7月毛工资月毛工资1.7%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各各50%3487.5工伤事故保工伤事故保险险15统一核定统一核定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各各50%无无表:表: 德国德国2004年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年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三、三、 德国社会保险的立法与执行德国社会保险的立法与执行 社会保险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及修订程序是:社会保险法律和
14、政策的制定及修订程序是:联邦政府提案,联邦议院通过,联邦参议院审联邦政府提案,联邦议院通过,联邦参议院审议。执行机构为联邦社会保险机构总部和各州议。执行机构为联邦社会保险机构总部和各州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 德国社会保险费的代征机构为各法定医疗德国社会保险费的代征机构为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 裁决社会保险纠纷的法院为联邦宪法法院裁决社会保险纠纷的法院为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联邦社会法院及各地方社会法(最高法院)、联邦社会法院及各地方社会法院。院。四、四、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经办机构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经办机构(一)(一) 联邦政府部门联邦政府部门 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
15、部门主要有三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部门主要有三个,即: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个,即: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动(就业)部。动(就业)部。 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 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的政策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的政策制定和业务协调。制定和业务协调。 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二)(二) 经办执行机构经办执行机构公共保险公司和私公共保险公司和私人保险公司人保险公司1.医疗、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护理保险经办机构2.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3.事故保险经办机构事故保险经办机构4.失
16、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第三节第三节 德国养老保险德国养老保险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设置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设置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四、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四、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五、德国私人养老保险五、德国私人养老保险六、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六、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从强制性角度看,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从强制性角度看,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从资金来源上看,有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从资金来源上看,有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组成。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组成。从养
17、老金支付角度看,分为从养老金支付角度看,分为“退休养老金退休养老金”、“丧失工作能力养老金丧失工作能力养老金”、“遗属养老金遗属养老金”。从保障对象上看,分为工人养老保险、职员养从保障对象上看,分为工人养老保险、职员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等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等。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设置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设置法定养老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法定养老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负责工人养老保险的州保险机构(一是负责工人养老保险的州保险机构(LVA):二是负责职员养老保险的联邦职员保险机构二是负责职员养老保险的联邦职员保险机构(BFA):三是负责矿工养老保险的矿工联合会(三是负责矿工养老保险的矿工联合会
18、(BKn) 所有这些法定养老保险机构以自愿的原则所有这些法定养老保险机构以自愿的原则组成了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联合会(组成了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联合会(VDR).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 德国法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最德国法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最大支柱,是旨在保障年老、丧失工作能力或大支柱,是旨在保障年老、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员工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保险制度。死亡的员工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保险制度。 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分为职员保险和工人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分为职员保险和工人保险,海员、铁路、矿业等行业的养老保险保险,海员、铁路、矿业等行业的养老保险相对独立。相对独立。(一)(一) 德国
19、法定养老保险设计的原则德国法定养老保险设计的原则1.1.保障生活标准原则保障生活标准原则 这是养老保险的最高目标,它使投保人在从职业生这是养老保险的最高目标,它使投保人在从职业生涯过渡到退休状态后,其生活质量不至于大幅度下降。涯过渡到退休状态后,其生活质量不至于大幅度下降。2. 养老金与工资、缴费挂钩原则养老金与工资、缴费挂钩原则 即缴纳养老保险费及以后支付的养老保险金的高低,即缴纳养老保险费及以后支付的养老保险金的高低,原则上依据投保人的劳动工资而定。原则上依据投保人的劳动工资而定。3. 3. 活化养老金原则活化养老金原则 即养老金领取人员要定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即养老金领取人员要定期分享
20、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具体办法是养老金每年随雇员工资收入变化的幅果。具体办法是养老金每年随雇员工资收入变化的幅度而变化。度而变化。(二)(二) 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所有工人和职员均须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它覆盖所有工人和职员均须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它覆盖了近了近90%90%的从业人员。但公务员或类似公务员由国家的从业人员。但公务员或类似公务员由国家提供养老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廉价工作的人员,不提供养老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廉价工作的人员,不在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在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比如,比如,1998年规定每月年规定每月工作收入工作收入620马克(西马克(西部)和部)
21、和520马克(东部)马克(东部)以下的人员为廉价工作以下的人员为廉价工作人员人员(三)(三) 法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措法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措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即世代协议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即世代协议养老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投保者和其雇主养老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投保者和其雇主缴费及联邦补贴来负担,加之保险机构的其他少缴费及联邦补贴来负担,加之保险机构的其他少量收入。量收入。工人养老保险承担机关之间进行总核算。工人养老保险承担机关之间进行总核算。此外,德国公务员是终身制的,实行退休制度,此外,德国公务员是终身制的,实行退休制度,养老金由政府财政预算拨付。养老金由政府财政预算拨付。(四)(四) 法定
22、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法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2004年,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月收年,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入限额以下部分的19.5%,由雇员和雇主各负,由雇员和雇主各负担一半。超过上限部分的月收入不再缴纳养老保担一半。超过上限部分的月收入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险费。1.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 在计算养老保险费时,按规定只是以毛工资中一在计算养老保险费时,按规定只是以毛工资中一定限额以下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称为缴费工资基数)。定限额以下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称为缴费工资基数)。2. 2. 缴费比率缴费比率 法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其费率根据情况法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其费率根据情况
23、一年一定。一年一定。3. 3. 缴费主体缴费主体 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和雇主各承担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和雇主各承担一半,而自愿投保者和独立从业人员必须自己全额承一半,而自愿投保者和独立从业人员必须自己全额承担,他们可以在法定养老保险费率的范围内确定投保担,他们可以在法定养老保险费率的范围内确定投保缴费率。缴费率。法定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公式是:法定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公式是: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 =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缴费费率费率某雇员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某雇员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缴费费率1/21/2雇
24、主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雇主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缴费费率费费率1/21/2每月领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的养老金= =个人的收个人的收入分值入分值养老金类养老金类别因子别因子现在的养现在的养老金值老金值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养老金计算公式是:个人的收入分值(个人的收入分值(PEP),),是投保人缴费期内每年的工资收入与半年雇员平均工资收入之比的和。养老金类别因子(养老金类别因子(RAF),),是 把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视作1.0,无工作能力养老金类别因子也为1.0,而无职业能力养老金类别因子为0.667.现在的养老金值(现在的养老金值(AR),相当于一名年工资收入为全部
25、雇员年均工资水平的雇员某年投保一年所得的养老金水平,该值每年7月1日根据雇员净工资的增幅调整一次。(五)(五) 法定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法定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六)(六) 法定养老金待遇的领取法定养老金待遇的领取1. 1. 退休养老金退休养老金 领取老年养老金的原则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领取老年养老金的原则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领取全额退休养老金,如果提前退休,所领取龄领取全额退休养老金,如果提前退休,所领取的养老金就要做相应的扣除。的养老金就要做相应的扣除。关键词:关键词:6565岁岁 提前领取打折提前领取打折 延长职业生涯延长职业生涯 养老金领取的年限与个人上缴养老金的总额无养老金领取的年限与个人上缴
26、养老金的总额无关。但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月退休金)与个人上缴关。但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月退休金)与个人上缴的总额有关。的总额有关。2. 2. 失去工作能力养老金失去工作能力养老金 领取失去工作能力的养老金的前提是雇员失去工领取失去工作能力的养老金的前提是雇员失去工作能力,并且上缴了作能力,并且上缴了5年的养老保险金,或者至少参年的养老保险金,或者至少参加了加了3年义务保险。年义务保险。3. 3. 遗属养老金遗属养老金 遗属养老金是指投保者死亡以后,由依靠投保者遗属养老金是指投保者死亡以后,由依靠投保者收入生活的投保者家属(一般是配偶)领取的养老金。收入生活的投保者家属(一般是配偶)领取的养老金。德
27、国遗属养老金的发放对象是投保人死亡后的家庭成德国遗属养老金的发放对象是投保人死亡后的家庭成员。这里又分为寡妇养老金和孤儿养老金。员。这里又分为寡妇养老金和孤儿养老金。 支付养老金并非养老保险机构的唯一任务,与此支付养老金并非养老保险机构的唯一任务,与此同时还采取相应措施称为同时还采取相应措施称为 “ “职业康复职业康复”,包括:医疗,包括:医疗待遇、职业进修或转业培训的资助等。待遇、职业进修或转业培训的资助等。(七)(七) 法定养老金领取者的医疗保险与护法定养老金领取者的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理保险 对于投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的养老金领取者,对于投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的养老金领取者,其在领取养老金
28、期间有在医疗保险机构投保的义务。其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有在医疗保险机构投保的义务。由于投保人可以在不同的医疗保险机构之间选择,而由于投保人可以在不同的医疗保险机构之间选择,而且它们的缴费标准略有差别,因此医疗保险费率基本且它们的缴费标准略有差别,因此医疗保险费率基本上是上是13%14%13%14%之间。他们也有投护理保险的义务,缴费之间。他们也有投护理保险的义务,缴费率目前为率目前为1.7%1.7%。 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护理保险,由其本人与养老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护理保险,由其本人与养老保险机构各承担一半保险费;而自愿投保或投私人保保险机构各承担一半保险费;而自愿投保或投私人保险的养老金领取者也能从
29、养老金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险的养老金领取者也能从养老金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不高于一半的医疗和护理保险费的补贴。不高于一半的医疗和护理保险费的补贴。(八)(八) 法定养老保险的管理法定养老保险的管理 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机构主办的。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机构主办的。 德国有德国有2323个州级的养老保险局承办法定的工人养个州级的养老保险局承办法定的工人养老保险;海员和铁路职工养老保险局承办海员和铁路老保险;海员和铁路职工养老保险局承办海员和铁路职工的养老保险,联邦养老保险局承办政府职员的养职工的养老保险,联邦养老保险局承办政府职员的养老保险。此外,还有矿工养老保险局和农业老年保险老保险
30、。此外,还有矿工养老保险局和农业老年保险局。局。 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收不抵支,便由联邦政府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收不抵支,便由联邦政府提供补助来弥补不足。提供补助来弥补不足。四、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四、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除了法定的养老保险以外,有些企业还为职除了法定的养老保险以外,有些企业还为职工支付额外的老年补贴,作为对法定养老金的补工支付额外的老年补贴,作为对法定养老金的补充。根据充。根据19741974年的企业养老金法,企业职工即使年的企业养老金法,企业职工即使在退休年龄之前离开企业,也可以要求支付已经在退休年龄之前离开企业,也可以要求支付已经承诺的企业养老金。前提是,这项承诺已经满
31、承诺的企业养老金。前提是,这项承诺已经满1010年,或者是职工在本企业已经工作年,或者是职工在本企业已经工作1212年,承诺已年,承诺已满满3 3年。年。 尽管企业养老保险是宝贵的补充,不过设立尽管企业养老保险是宝贵的补充,不过设立的企业数量较少。国家往往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大的企业数量较少。国家往往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大力鼓励企业设立补充养老金。力鼓励企业设立补充养老金。五、德国私人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五、德国私人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企业主和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人群一般参加老保险,企业主和自由职业者等
32、高收入人群一般参加私人养老保险。私人养老保险。 约有约有55%55%的已婚妇女也自愿参加私人养老保险。的已婚妇女也自愿参加私人养老保险。自愿保险者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支付。参加私人养自愿保险者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支付。参加私人养老保险的人数大致占曹家各类养老保险总人数(含法老保险的人数大致占曹家各类养老保险总人数(含法定养老保险的人数)的定养老保险的人数)的10%10%左右。左右。六、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六、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金制度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抽象的养老金制度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抽象的现在利益和未来利益的权衡,而是青年人和老年人现在利益和未来利益的权衡,而是青年人和老年
33、人的利益权衡问题。因此,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养老金的利益权衡问题。因此,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养老金收支缺口越来越大,给联邦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收支缺口越来越大,给联邦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为此,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在酝酿改革。为此,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在酝酿改革。(一)、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1.发展基础不够稳固。发展基础不够稳固。2.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国家财政负担沉重。3.代际协议难以为继。代际协议难以为继。4.竞争能力严重受损。竞争能力严重受损。(二)、德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思路(二)、德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思路 德国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协调代际公正、巩固德国养
34、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协调代际公正、巩固养老制度,思路是强化个人责任、拓宽保障渠道。当养老制度,思路是强化个人责任、拓宽保障渠道。当前社会各界正在激烈争论养老保险改革设想,主要包前社会各界正在激烈争论养老保险改革设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括以下内容:1. 1. 减少养老金领取比例。减少养老金领取比例。2. 2. 提高养老金缴纳比例。提高养老金缴纳比例。3. 3. 提高退休年龄。提高退休年龄。4. 4. 扩大私人养老保险。扩大私人养老保险。5. 5. 政府将在养老保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财政政府将在养老保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财政负担要相对稳定负担要相对稳定。(三)、若干争论(三)、若干争论 养老
35、保险改革是一项社会工程,其引发的思考和养老保险改革是一项社会工程,其引发的思考和反响早已超出改革本身。从可持续发展原理出发,德反响早已超出改革本身。从可持续发展原理出发,德国要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缓解养老金收支失衡,除改国要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缓解养老金收支失衡,除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外,有三大策略可以选择,其争论也革养老保险制度外,有三大策略可以选择,其争论也非常激烈。非常激烈。一是实行更为优惠的鼓励生育政策,从根本上改善人口年龄结一是实行更为优惠的鼓励生育政策,从根本上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构。二是大量引进年轻移民,在促进科技发展的同时缓解社会老龄二是大量引进年轻移民,在促进科技发展的同时缓解社会老龄
36、化压力。化压力。三是在更高发展阶段上呼唤传统,重构社会关系保险,发挥家三是在更高发展阶段上呼唤传统,重构社会关系保险,发挥家庭和亲友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庭和亲友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第四节第四节 德国医疗保险德国医疗保险一、德国医疗保险的特点一、德国医疗保险的特点二、德国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二、德国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三、德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医疗保险待遇三、德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医疗保险待遇四、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四、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五、德国私人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五、德国私人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六、德国医疗保险面临的挑战与改革六、德国医疗保险面临的挑战与改革 德国是最早实行强制性
37、医疗保险的国家。德国是最早实行强制性医疗保险的国家。 德国医疗保险系统的突出特点是组织多元德国医疗保险系统的突出特点是组织多元化,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强。 按照强制性不同,德国的医疗保险分为法按照强制性不同,德国的医疗保险分为法定医疗保险(定医疗保险(90%90%)和私人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10%10%),没有特别说明,以下所讲的医疗保险是指,没有特别说明,以下所讲的医疗保险是指法定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一、德国医疗保险的特点一、德国医疗保险的特点(一)社会共济(一)社会共济(二)社会自治(二)社会自治(三)政事分开(三)政事分开(四)合同管理(四)合同管理德国的医疗保险
38、采取的是社会保险模式。德国的医疗保险采取的是社会保险模式。二、德国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二、德国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德国医疗保险组织管理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德国医疗保险组织管理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对医疗保险实施分级管理(一)政府对医疗保险实施分级管理(二)政府部门立法,社会机构自治(二)政府部门立法,社会机构自治(三)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为主体,私人医(三)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为主体,私人医疗保险公司补充疗保险公司补充(四)法定医疗保险公司按行业划分,不(四)法定医疗保险公司按行业划分,不隶属政府部门隶属政府部门三、德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医疗保险待遇三、德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医
39、疗保险待遇(一)(一) 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所有的职员、工人、学徒、退休人员和大学生都有所有的职员、工人、学徒、退休人员和大学生都有义务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义务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月毛工资月毛工资超过最高界限超过最高界限低于最高界限低于最高界限法定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义务参保人义务参保人自愿参保人自愿参保人自营者和自由职自营者和自由职业者,无论其薪业者,无论其薪资多少,可自愿资多少,可自愿选择选择 另外,雇员月工资收入低于一定限额的人员和多子女人员另外,雇员月工资收入低于一定限额的人员和多子女人员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仍可享受法定医疗保险待遇。可不缴纳医疗
40、保险费,但仍可享受法定医疗保险待遇。(二)医疗保险的缴费规定(二)医疗保险的缴费规定1.缴费基数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的计算,以月毛工资中一定限额医疗保险缴费的计算,以月毛工资中一定限额以下的收入为基数。缴费基数设封顶线和保底线,以下的收入为基数。缴费基数设封顶线和保底线,20012001年封顶线为年封顶线为33503350欧元,欧元,20042004年调整为年调整为3487.53487.5欧欧元,保底线在元,保底线在20012001年味年味325325欧元,欧元,20042004年调整为年调整为640640欧元。欧元。2.缴费费率缴费费率 确定保险费标准的原则是当年的收入能够抵补确定保险费标
41、准的原则是当年的收入能够抵补当年的支出,费率的高低由各类医疗保险公司自行当年的支出,费率的高低由各类医疗保险公司自行确定,不同的医疗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费率标准略确定,不同的医疗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费率标准略有差异,缴费率一般在有差异,缴费率一般在12%15%12%15%之间,之间,20042004年各法年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的平均保险费率为月毛工资的定医疗保险公司的平均保险费率为月毛工资的14.3%14.3%。3.缴费主体缴费主体 法定医疗保险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法定医疗保险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原则上劳资双方各负担一半。但近几年比例有所改原则上劳资双方各负担一半。但近几年比例有所改
42、变,实际雇主承担少于雇员的费用。变,实际雇主承担少于雇员的费用。以下为医疗保险缴费的计算公式:以下为医疗保险缴费的计算公式: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总额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总额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缴费费率某雇员个人应缴某雇员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的医疗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费率缴费费率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缴费费率雇主应当缴纳的雇主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1/21/21/21/2(三)医疗保险待遇(三)医疗保险待遇德国医疗保险待遇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德国医疗保险待遇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 凭卡看病、结账凭卡看病、结账2. 家庭医生和医院的服务
43、免费家庭医生和医院的服务免费3. 大部分药费可以报销大部分药费可以报销4. 享受必要的疗养待遇和病假工资享受必要的疗养待遇和病假工资5. 家庭成员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家庭成员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四、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四、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一)诊所医生管门诊,医院医生管住院(一)诊所医生管门诊,医院医生管住院(二)医疗保险公司与医院、门诊医生结算费用(二)医疗保险公司与医院、门诊医生结算费用(三)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相互竞争(三)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相互竞争(四)医疗保险公司自负盈亏(四)医疗保险公司自负盈亏五
44、、德国私人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五、德国私人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 在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制度与投保式的私人(私在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制度与投保式的私人(私营)医疗保险制度平行发展,构成全德国的医疗保障营)医疗保险制度平行发展,构成全德国的医疗保障网络。网络。 德国私人医疗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德国私人医疗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一)(一) 私人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私人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德国私人医疗保险是自愿参加的,保险项目完德国私人医疗保险是
45、自愿参加的,保险项目完全可以自己选择。全德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人员约全可以自己选择。全德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人员约700700万,主要对象是月收入高于一定数额(比如万,主要对象是月收入高于一定数额(比如63006300马克)的医生、企业主、自由职业者、政府雇员等。马克)的医生、企业主、自由职业者、政府雇员等。(二)(二) 私人医疗保险的缴费规定私人医疗保险的缴费规定与法定医疗保险人人相同的缴费比例不同,私人医疗与法定医疗保险人人相同的缴费比例不同,私人医疗保险需要审核确认参保个人的疾病风险,从而确定缴保险需要审核确认参保个人的疾病风险,从而确定缴费数额。费数额。而且投保私人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46、,缴一人,而且投保私人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缴一人,保一人。多子女的职员若投保私人医疗保险,则费用保一人。多子女的职员若投保私人医疗保险,则费用上要贵一些。上要贵一些。(三)(三) 私人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私人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 投保私人医疗保险的投保人有权选择医院和医生,并得投保私人医疗保险的投保人有权选择医院和医生,并得到相应的服务和补偿。私人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是病人到医到相应的服务和补偿。私人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是病人到医院看病,医院将账单寄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付钱。院看病,医院将账单寄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付钱。(四)(四) 私人医疗保险的运作与管理私人医疗保险的运作与管理 私人医疗
47、保险公司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一样,通过医院协私人医疗保险公司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一样,通过医院协会与各家医院签订协议。会与各家医院签订协议。监管委员会:监管协议医院监管委员会:监管协议医院行业风险评估组(行业风险评估组(RSARSA)六、德国医疗保险面临的挑战与改革六、德国医疗保险面临的挑战与改革 挑战挑战:支付范围广、保障范围大、保费支出缺:支付范围广、保障范围大、保费支出缺乏控制、人口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保费支大乏控制、人口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保费支大于收,赤字出现。于收,赤字出现。改革改革的主要措施:的主要措施:1.退休人员缴费。退休人员缴费。2.加强对雇员收入的稽核能力。加强对雇员
48、收入的稽核能力。3.适度提高筹资比例。适度提高筹资比例。4.结算方式逐步向单病种付费过渡,以更科学、合结算方式逐步向单病种付费过渡,以更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控制医疗费用。理的结算方式控制医疗费用。5.缩短专利药品的专利保护期。缩短专利药品的专利保护期。第五节第五节 德国失业保险德国失业保险一、德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一、德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二、德国失业保险模式二、德国失业保险模式三、德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三、德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四、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四、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五、德国失业保险待遇五、德国失业保险待遇六、德国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六、德国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七、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的
49、用途七、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八、德国失业保障体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八、德国失业保障体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德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一、德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建立:建立:19271927年,年,失业介绍法和失业保险法失业介绍法和失业保险法发展:发展:19691969年,年,劳动促进法劳动促进法、职业培训法职业培训法完善:完善:19741974年,年,失业救济法失业救济法;就业支持法就业支持法19601960年,支出总额年,支出总额12.0612.06亿马克,占亿马克,占GNPGNP的的0.40%0.40%;19801980年,增长到年,增长到230230亿马克,占亿马克,占GNPGNP的的
50、1.56%1.56%;19901990年,增加到年,增加到511511亿,占亿,占GNPGNP的的1.56%1.56%。二、德国失业保险模式二、德国失业保险模式 德国的失业保险模式是德国的失业保险模式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 +失业救济失业救济”的、的、衔接型的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保险与救济的结合。衔接型的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保险与救济的结合。 即:失业者在规定的失业保险给付期间仍然未能即:失业者在规定的失业保险给付期间仍然未能找到工作而发生生活困难时,当事人被归入领取失业找到工作而发生生活困难时,当事人被归入领取失业救济金之列。救济金之列。 德国的强制性失业保险几乎涵盖了所有就业人口德国的强制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