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装置安全用火的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氢装置安全用火的规定.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制氢装置安全用火的规定1.1、有关概念:(1)闪点: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加热油品时逸出的蒸汽和空气组成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根据测定方法和所用仪器的不同,分开口和闭口两种测定方法,前者用以测定重质油品,后者用来测定轻质油品。闪点常用来划定油品的危险等级,例如闪点在以上称为可燃品,以下称为易燃品,着火的危险性很大。(2)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在没有火焰、电火花等火源直接作用下,在空气或氧气中被加热而引起燃烧的最低温度。一般来说,液体相对密度越小,其闪点越低,而其自燃点越高;液体相对密度越大,其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如汽油、煤油、轻柴油、重柴油、蜡油的闪点随其相对密度增大逐渐升
2、高,自燃点逐渐降低。(3)燃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油品蒸汽和空气混合物在接近火焰时着火并持续燃烧至少秒钟所须的最低温度。(4)泡点温度:是在恒压条件下加热液体混合物,当液体混合物开始汽化出现第一个汽泡时的温度。(5)泡点压力:是在恒温条件下逐步降低系统压力,当液体混合物开始出现汽化并产生第一个汽泡时的压力。(6)露点温度:是在恒压条件下冷却气体混合物,当气体混合物开始冷凝出现第一个液滴时的温度。(7)露点压力:是在恒温条件下逐步压缩气体混合物,当气体混合物开始出现第一个液滴时的压力。(8)易燃液体:闪点45的液体。(9)可燃液体:闪点45,遇火源或受高温作用能起火燃烧的液体。(10)可燃气体
3、:与空气混合在爆炸极限内遇火源或受高温作用能起火燃烧的气体如氢气、瓦斯气、石油气等。(11)申请用火单位:设备产权所属单位。(12)施工单位:施工用火单位。(13)装置区域:用火点所在的装置或区域名称。(14)用火部位:用火所在的具体位置。(15)用火时间:连续用火作业时间。1.2、用火规定:(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用火的制度和标准。特别要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制度,即没有用火证不准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用火、用火现场没有看火人不准用火。(2)凡在装置内用火一律经车间办理用火许可证后才可用火作业。(3)凡属一级用火范围的,必须经油公司安全部、车间以及施工单位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
4、、核实和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后会同三方签字后才可用火,生产装置内的电器、仪表及配套设施的用火,必须由设备所属车间填写火票,连同生产车间会签,经设备所属二级单位安全员和生产二级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后才可用火。(4)凡属二级用火范围的,必须由车间安全员制定和落实防火措施后填写用火票,再经车间检查、核实防火措施可靠并签字后方可用火。(5)凡属三级用火由施工用火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火票并制定防火措施,经公司消防队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才可批准用火。(6)若设有车间维修房的固定用火,只准在房内使用,不得移到其他地方使用。(7)凡属本装置围墙内,或与装置管理设备有关联的用火,以及在离装置下水道五米以内的用火,看火人
5、由生产单位派出。(8)施工用火必须按火票中指定的时间、地点、部位用火,一张火票只限一个部位(设备)用火。(9)用火时间要以火票上所开的时间为准,如有超过时间的,则应重开火票后才可继续用火。(10)看火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看火合格证,看火时必须严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用火现场,如确有要事离开时,必须停止用火。看火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用火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向车间报告。(11)用火部位必须经车间有关人员核实符合用火条件的工艺后并设有专人看火部位必须经车间有关人员核实符合用火条件的工艺后并设有专人看火,同时防范措施都齐全才可用火。(12)用火人和看火人必须随身携带“用火许可证”,随时接受检查。(13)用火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 (a)正常用火时,用火的设备或管线必须经过蒸汽蒸洗,吹扫干净内介质并分析合格。 (b)用火部位或设备管线必须用盲板与其他相连设备、管线隔开。 (c)用火时,用火油罐不得进油、不得投用,不得就地油品及可燃气体的采样。 (d)用火时遇有跑油、漏油及可燃气体泄漏,应立即停止用火。 (f)用火部位附近的下水道、地沟、电缆等应清除可燃物并密闭或用蒸汽掩护,同时要准备若干个灭火器具。(14)用火完毕要检查施工现场不得留有余火,电源开关要拉开,焊头焊枪要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