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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框架采购合同框架选购合同1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联系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email:供应商:注册地址(或住址):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email: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供应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实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1.1双方确认,本合同、*选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选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
2、双方均有约束力。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要求,必需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状况,双方仍应根据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其次条本框架合同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选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第三条*选购条件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
3、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具体探讨供应商将供应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详细问题在*选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样。3.2对*选购条件达成一样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选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依据实际状况的改变而时常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需有双方签字确认。第四条订单4.1除本合同以及*选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详细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其次章选购和供货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5.1通常状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5.2通常状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
4、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第六条订货和接受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详细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选购货物或要求服务。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根据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
5、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根据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根据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6.6*公司有权依据每一详细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详细交易实际选购的订单进行供货。第七条不中断供应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依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
6、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刚好、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
7、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状况。第八条价格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需保证满意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削减。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需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担当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
8、,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最终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8.5供应商必需承诺其向*公司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
9、)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觉,供应商赐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根据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需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第九条包装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假如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根据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
10、其得以受到充分爱护。9.2供应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的货物包装上精确加注全部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第十条送货10.1供应商应根据其已接受订单和*选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输货物。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打算。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10.5假如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
11、,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担当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10.6假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务,供应商应马上将此事务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
12、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说明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说明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依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11.2
13、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11.4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担当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11.5供应商供应服务的,同本条。第十二条验收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12.2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
14、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假如发觉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确定: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假如货物严峻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状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担当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订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状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订
15、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供应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状况的说明。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觉或全部发觉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肯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托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
16、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般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觉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藏性缺陷则应刚好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刚好订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第十三条退货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状况,*公司应将上述状况马上
17、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担当,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第十四条货损风险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14.2假如货物实行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状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全部权的转移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
18、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选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支配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全部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状况下,相关货物的全部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说明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15.4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供应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全部权未转
19、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全部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状况下,该利益和恳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全部;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全部。15.5付款折扣15.5.1定价实惠。货物选购价格一般应以*选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像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实惠,则供应商赐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马上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起先销
20、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依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15.5.3销量折扣。依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赐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依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15.5.4嘉奖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框架选购合同2合同编号: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样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21、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质量标准:1、甲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供应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记;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根据本合同项下产品运用目的和乙方的说明予以履行。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运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担当全部责任。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供应相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纳不充分或不妥当的防护措施
22、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担当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担当: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需严格执行。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担当。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需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五、
23、产品的验收及异议: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担当逾期交付责任。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运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看法,处理费用由甲方担当。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
24、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看法。六、质量保证金: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七、结算及付款: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担当由此造成
25、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担当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无正值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九、不行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无法接着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行抗力事务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行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十、其它约定:1、按本合
26、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3、双方来往函件,根据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担当责任。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说明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行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接着完全有效和履行。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看法,另行
27、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年月日:框架选购合同3*选购
28、合同框架协议买受人(甲方):工商注册号:出卖人(乙方):工商注册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同等自愿、等价有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须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设备包装。4.包装物由 方供应,不计费、 回收。5.无包装物。3.如甲方无法便利地从下页 余下全文框架选购合同4买受人(甲方):工商注册号:出卖人(乙方):工商注册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同等自愿、等价有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
29、同。第一条 产品范围其次条 交易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选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选购。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选购安排/销售安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肃穆性,甲乙双方应依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选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须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2.政府指导价。3.双方协商一样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
30、,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样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 质量标准按 执行。(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4)按每笔选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假如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担当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担当相应责任。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1.
3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选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2.危急品包装。3.设备包装。4.包装物由方供应,不计费、回收。5.无包装物。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担当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2.无损耗
32、。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全部权的转移1.标的物的风险及全部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担当,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担当。2.拖延交付的,由造成拖延交付的一方担当拖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按 执行。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马上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
33、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担当;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担当。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1.无担保。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双方权利包括: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选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选购相应产品。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
34、取货款。2.双方义务包括:指定特地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选购的详细联络、安排支配、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样,本协议可以解除。3.如甲方无法便利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供应,乙方
35、不得在任何状况下终止本协议。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样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双方协商一样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实行书面形式。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因不行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
36、行通知对方义务。第十七条 不行抗力1.“不行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斗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限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开的类似事务。2.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行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状况下马上通知对方,并在不行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框架选购合同5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37、) 签订地点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供应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选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要求,必需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状况,双方仍应
38、根据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其次条 本框架合同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选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第三条 选购条件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具体探讨乙方将供应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详细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样。3.2对选购条件达成一样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依据实际状况的改变而时常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需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第四条 订单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详细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其次章 选购和供货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39、5.1通常状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5.2通常状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详细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选购货物或要求服务。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
40、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根据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根据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根据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6.6甲方有权依据每一详细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详细交易实际选购的订单进行供货。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
41、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依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刚好、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
42、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需保证满意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削减。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需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终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
43、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8.4乙方必需承诺其向甲方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觉,乙方赐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根据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需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第九条 包装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
44、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假如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根据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爱护。9.2乙方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的货物包装上精确加注全部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第十条 送货10.1乙方应根据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输货物。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打
45、算。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10.5假如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担当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10.6假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务,乙方应马上将此事务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说明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说明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依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