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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 京 气 象 学 会 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气象学会(BEIJING METEOROLOGICAL SOCIETY)。第二条 本团体由北京老一辈气象科技人士联合发起成立的,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提倡辨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扬民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团结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北京气象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气象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气象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气象科技与经济的
2、有机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气象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办公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北京市气象局院内。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科水平。(二)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先进科学技术。(三)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接受委托进行科技政策、规划、科研项目的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进行评奖以及技术职务水平评议和标准化的
3、审议。(五)开展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充实新知识,进行技术培训和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技活动。(六)加强同兄弟学会间的联系,为发展有关交叉学科组织协作。(七)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发展同国外有关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八)编辑出版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科普刊物及有关音像作品,举办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九)开展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创收活动,弥补学会经费不足。(十)向有关部门反映气象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举办有益于会员的活动,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会各项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气象科技工作者,提倡并鼓励会员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遵守科研道德,发扬协作精神,推动
4、精神文明建设。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应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并具备下列条件:(一) 团体会员: 凡与本团体专业有关并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教学、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学术性团体、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愿参加本团体有关活动、支持本团体工作,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担任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专业编辑及其他中级以上专业职务的气象和有关专业的科技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气象和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气象和有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在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从事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者;、虽非高等院校本
5、科毕业,但已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学术水平的气象和有关专业的科技人员。5、热心气象事业,从事气象科学普及和宣传的工作者。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团体会员:由申请单位向本会提出报告,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二)个人会员:由本人向本会提出申请,并有本会会员介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以上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科普及其他活动。(四)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
6、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l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
7、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七)决定副秘书长、
8、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
9、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 、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六条 凡对本团体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可由理事会聘请担任本会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设秘书处,由若干专职干部组成,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接受北京气象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领导。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本团体法定
10、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本团体设监事会一般由三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
11、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一)团体和个人会费;(二)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资助;(三)学会各种事业和咨询活动收入;(四)国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三
12、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并制定会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
13、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终止程序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0年12月17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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