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合同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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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委托合同律师托付合同 篇1托付人姓名:签订时间:承办律师:刑事辩护托付合同(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电邮: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甲方因 涉嫌 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托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当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依据约定在“”内打“”或“X”;“”

2、为托付事项,“X”为非托付事项):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询问;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询问;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其次审诉讼的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再审诉讼的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次条 授权与指派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依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会见与询问;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出庭辩护; 申请回避; 代为进行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控告、申诉;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2、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

3、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作完成协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1)照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供应力所能及的帮助;(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3)不得利用乙方供应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2、乙方的义务(1) 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依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供应法律询问或其他法律帮助; 假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看法; 依据犯罪嫌疑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

4、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2)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被告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3)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其次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根据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支配,向

5、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看法。(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值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看法,维护其合法权益;(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隐私或个人隐私担当保密义务;(7)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托付并为其辩护。(8)乙方律师应刚好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托付法律事务的办理状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6、、工作费用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2、甲方根据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依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3、乙方律师办理托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担当:(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征得甲方同意

7、后支付的其它费用。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纳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纳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干脆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纳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纳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乙方账号:36020512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干脆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订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8、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拖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 违约责任1、假如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状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托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起先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缘由,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2、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

9、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托付代理事项: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缘由导致案件终结的。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托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供应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

10、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居处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应的全部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刚好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11、,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担当。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第十二条 其他特殊约定: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日期: 日期:律师托付合同 篇2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职务:电话: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工作须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

12、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供应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1、为甲方供应有关法律询问;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看法书。三、乙方律师供应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隐私,均有担当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看法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供应给他人。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六、如甲方托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

13、理费双方另行协商。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托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照实供应与业务有关的状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有意隐瞒案情或供应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日期:日期:律师托付合同 篇3甲方(托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就托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一、托付事项:二、托付权限范围:。三、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及担当上

14、述托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家庭)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电话:。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1.按收费标准收取;()2.双方协商收费;()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1.代理费用为元;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方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需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料为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供应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六、甲方慎重承诺:以上托付事项未经托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托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状况肯定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状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托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

15、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七、乙方对托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隐私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八、托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托付人的正值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担当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托付代理事项的改变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担当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担当。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托付事项终止(以授权托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

16、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4甲方:乙方:甲方因与一案,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托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托付。经协商一样,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委派 律师担当甲方与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其次条、托付代理权限本协议

17、托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托付书中确定。第三条、权利变更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经乙方电话或者书面催收,债务人付清上诉本金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即与债务人达成放弃或削减权利或利益的.承诺。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应当真实详尽和刚好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供应与托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2、应当主动、主动地协作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3、本案的有关材料须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5、甲方联系人为,电话。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

18、的指示和要求,供应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6、甲方承诺,在托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指派和 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托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协作完成协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托付代理事项。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刚好提交证据、参加诉讼活动。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当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

19、的一方的托付代理人。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行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样的复印件。6、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邮箱。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1、本金部分收取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

20、违约金。第七条、其他费用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2、与本案须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刚好支付。第八条、其他约定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说明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第九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应的全部通知、

21、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假如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刚好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5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是:二、律师必需依据事实和法律参与诉讼活动,仔细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三、依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

22、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五、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证据。在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 市律师事务所居处: 居

23、处:电话: 电话:66565666年 月 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6甲方:乙方:一、甲方托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 相关的法律事务。二、甲方托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详细事项为:全权代理、特殊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恳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供应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帮助。四、乙方律师必需仔细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办理案件过程

24、中所须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详细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托付,甲方单方面撤销托付,代理费条款接着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

25、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甲方: 乙方:年 月 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7甲方:乙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托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当甲方代理人。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需对托付事项仔细负责,尽忠职守,自托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1、调查取证2、申请仲裁:3、提前介入4、法律帮助5、刑事辩护6、本案一审项工作7、本案二审8、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当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样,

26、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供应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值理由解除托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托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六、本托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托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甲方(公章):_ 乙方

27、(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8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托付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与 因纠纷案 的仲裁/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 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与诉讼。二、乙方律师必需依法仔细地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需保守甲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隐私。并根据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庭诉讼。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觉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明显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

28、、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托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尚未收取的,甲方应在撤销托付后三日内支付。五、代理权限:详见授权托付书。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有关规定或协商收费达成一样,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2、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本案本审结案后,另按争议标的( 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在本案结案后一周内支付。3、实行风险收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服务费后的三日内,必需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票据。七、办案杂费:依据有关规定,乙方承办业务所需食宿费、交通费

29、、通讯费、翻译费、打字、复印费等应由甲方担当。双方商定按下列方式执行(选定者在口打“”,未选定者在口打“”)口由甲方预付杂费 元人民币,受托业务办结后结算,多退少补。口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办案杂费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运用,多不退少不补。办案杂费收取后由乙方开具收据。八、特殊约定:1、乙方需按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罚息给甲方,超过半个月仍未按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的,乙方需向甲方担当上述相关费用的20%-30%的违约金;2、乙方需支付上述相关费用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通知开庭前,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出庭,同时,乙方需依据本条

30、第1款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3、对于风险收费条款,除甲乙双方有特殊约定外,若一审阶段乙方全部或大部分胜诉的状况下,在乙方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三日内需支付一审阶段的律师代理费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下一个法定程序,同时,乙方需依据本条第1款约定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乙方的服务期: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诉、仲裁裁决)时止。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 律师事务所订

31、立日期: 年 月 日律师托付合同 篇9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传真:鉴于: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托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托付事项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其次条 托付权限乙方的托付代理权限包括:1、代为起诉、应诉;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3、参加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恳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加调解;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5、 代为

32、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吩咐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7、代为接受赔款;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第三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其供应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担当任何责任。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供应足够的便利和帮助。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足额、刚好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第四条 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

33、方应刚好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托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隐私,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4.乙方接受托付后,应对本协议托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担当支付。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

34、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须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该托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 方: (盖章)代表人:日 期:乙 方:代表人:日 期: (盖章)律师托付合同 篇10(甲方)因 一案,现托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

35、代理人。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是:二、律师必需依据事实和法律参与诉讼活动,仔细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三、依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五、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证据。在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居处: 居处: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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