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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与验资新公司法与验资新公司法取消了验资程序,那是不是所有部门都不再要验资呢?学习啦我把整理好的新公司法与验资共享给大家,欢迎浏览,仅供参考哦!新(公司法)对公司出资与验资的新规定在中国,凡设立企业或变更登记,都要办理法定的验资手续。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修订过3次。初次发布于1993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作出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作出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第三次修订。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国务院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了相应的修改。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其中对公司出资与验资作出了不少新的愈加明确的规定,对指导设立企业、变更登记与验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降低公司的门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
3、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根据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
4、限额。二、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原公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全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至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初次出资额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期出资是一种折衷资本制,它原先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执行,新的公司法普遍推行分期出资方式,进一步表明中国政府力图进一步扩大公司数量,发展市场经济。三、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原公司法规定,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才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能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不能分次出资。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实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中注明。四、出资方式能够灵敏多样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可以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这里,十分提出了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
6、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令人关注,留下很多出资方式的空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誉、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实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7、的25%。股东初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实文件;五、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经过评估对非货币财产不仅要确认其存在性,对其价值的认定具有公允性的问题。所以,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旦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六、愈加明确规定了出资与验资的法律责任出资者的责任新(公司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应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股东假如不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
8、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责任。出资者或公司违背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获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下面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面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新公司法下仍要验资的行业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
9、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实。这表明将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经过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但是,新公司法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表明,对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共27类行业是仍然实行实缴资本制,仍然需要验资。这27类行业分别是: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
10、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3、农村信誉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6、期货公司:(期
11、货交易管理条例)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务派遣企业:(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5、典当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7、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另外,外资企业任何行业均需验资,需找会计师事
12、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推荐浏览:新公司法3月起施行办公司无需验资报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正式施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届时,都安瑶族自治县也将全面推行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降低注册资本门槛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从理论上讲,一元钱可以以办公司。新(公司法)对于那些手里有项目,但没多少钱,又需要一个公司作为对外合作载体的创业者来讲,门槛极大地降低了。以后,人人都可能拥有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登记注册环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以上就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提供的新公司法与验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