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意见近年来,因燃煤价格上涨,导致经营成本提高,我镇很多小锅炉多采用工业下脚料、木材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作为燃料,空气污染严重,对周边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不断。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的施行意见)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稳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立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所有燃煤小锅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
2、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加强环境基础建设,加快能源构造调整,着力削减我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提升城市环境档次和生活质量。二、整治范围:全镇所有燃煤浴室锅炉三、整治目的:拆除、改造使用的所有浴室燃煤锅炉,推行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城市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镇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四、推进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20-30日:成立镇禁止使用燃煤锅炉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与业主签订拆除协议。二组织施行阶段2014年9月1-30日:分解落实任务,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1、9月10日前:对已拆除的锅炉进行验收,并发放补贴及奖励资金。2、9月20日前:对尚未拆除的锅炉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已拆除的锅炉发放补贴资金。3、9月30日前:对尚未拆除的锅炉业主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停电、停水,并强迫拆除锅炉。五、责任主体:本次整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组织施行,政府分管领导、蹲点干部和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六、部门分工: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宣传科:负责集中整治的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气氛。纪委: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整治经过中的行政效能监察。司法:负责整治政策的审核、完善和法律解释工作;负责整治中的行政执法监督。经济中心:负责与市发改委对接,联
4、络集中供热、燃气单位,加强管理。环保所:统一负责监督管理,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安检站:做好拆除经过中的安全监管。财政所:与市财政局进行对接,确保专项整治资金落实到位。工商所:负责做好对不配合的业主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卫生院:负责对不配合的业主采取吊销(卫生许可证)等措施。派出所:负责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化解整治经过中的不稳定因素。集管办:负责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化解整治经过中的不稳定因素。信访办:负责协调处理整治引发的群众来访、投诉事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供电所:根据整治要求,负责对不配合的业主切断电源。七、拆除锅炉联络方式